【摘要】:主要对普查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审核,对普查表间的一致性审核。将水利工程普查数据与水利统计资料、相关规划、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等相关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别原因,避免错报、漏报。审核有无重复填报的水利工程,重点审核跨县级以上行政区界的水利工程,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的汇总方式分为县级工程一览汇总、按河流的工程一览汇总、按行政区、按流域的工程规模及不同分类的工程数量汇总。
(二)数据审核方法
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质量控制要求,县、地、省级及流域普查机构逐级进行水利工程普查数据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全面审核与重点审核相结合、内业审核与外业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普查数据审核。
1.清查表审核。审核清查表和普查表中不同规模的水利工程数量、规模指标是否一致。
2.普查表审核。对大中型水利工程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普查表中的全部指标,对小型工程及一村一表进行简单审核,只审核普查表中的重要规模指标。主要对普查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审核,对普查表间的一致性审核。
3.汇总表审核。按照汇总审核技术规定的要求,审核水利工程汇总表中主要汇总指标,审核各县(区)、市(州)工程数量分布和规模等指标分布是否合理。
4.对比审核。将水利工程普查数据与水利统计资料、相关规划、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等相关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别原因,避免错报、漏报。
5.重复填表审核。审核有无重复填报的水利工程,重点审核跨县级以上行政区界的水利工程,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
6.普查数据汇总。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的汇总方式分为县级工程一览汇总、按河流的工程一览汇总、按行政区、按流域的工程规模及不同分类的工程数量汇总。地、省级及流域普查机构对普查成果逐级进行审查、汇总、审核、上报,形成分区域、分流域的汇总成果。省级普查机构将汇总成果报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审核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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