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集体行为的形式
(一)集群行为
“集群行为是与处在既定的社会规范的制约之下的群体行为相对而言的。”[15]集群行为是一种特殊的群体行为,是在公共和集体冲动的影响下发生的个人行为。换句话说,那是社会互动的结果。斯梅尔塞将集群行为界定为“在重新规定社会行为的信念的基础上产生的社会动员”;波普诺则更为详细地指出,集群行为“是指那些在相对自发的、无组织的和不稳定的情况下,因为某种普遍的影响和鼓舞而发生的行为”[16]。这类定义企图对各种现象找到相互关联的特征:即集群行为具有自发性、不稳定性和无组织性。长期以来,许多社会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都大体上持上述看法,即认为,集群行为的产生,一般来说是自发的,尽管某些集群行为或源于某些人的挑唆,或源于某个社会团体(如企业)的策动,但绝大多数的参与者并不是受到什么明确的指令,而是受到他人的影响自愿加入集群行为的行列之中的;集群行为也是短暂的、不稳定的,它几乎总是一种一哄而起、转瞬即逝的现象,不可能持续稳定地存在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最后,集群行为又是无组织的,如果把各种社会行为排列成为一个从最有组织性到最无组织性这样一个等级序列的话,集群行为当然处于最无组织性这一端。[17]例如暴乱、骚动、谣言等,都是无结构、无组织的集群行为。另外,在集群行为中还存在强烈的情绪性、缺乏理智的思考、极易接受暗示等特征。
按照斯梅尔塞的观点,集群行为一般具有以下三大特征:(1)集群行为是由某种共同的信念引导的,这类信念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其他信念,它涉及威胁、阴谋等非正常力量;(2)集群行为不是确定的行为,它的制度化程度很低,用布鲁默的话说,集群行为是“一种为了应付不确定的环境而歪曲或形成”的行为;(3)参与集群行为的人认为凭借集群的力量能够重建正常的社会行为。
从集群行为对社会所产生的作用来看,许多集群行为都具有较强的破坏性或反社会性。它可能会引起社会的动乱不安,造成重大的社会损失。当然,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人民大众的意见、舆论也可能会通过一些集群行为的方式表达出来。一些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也可能由某种形式的集群行为发展而来,并演化成改变旧有的社会制度和社会行为的社会运动。
(二)群众行为
群众行为是最常见的,也是一种未经组织的集群行为。在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中,“群众”一词有其特定的含义。它指的是由于某种共同的注意中心或共同利益而临时聚集在一起的能够进行面对面互动的人群。有学者将群众界定为“由那些暂时认为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并有相似的情绪体验的个人组成的聚合群体”。这一定义强调的是一群人的集合。人们的任何聚集都是“群众”,群众就是集合在一个地方的受到共同鼓舞的一群人,他们准备跟随自己的领袖做任何事情。
在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中,布鲁默将群众分为这样四大类:(1)偶合群众,又叫“临时群众”,这是结构最松散的群众形式。它仅仅是一群个人的集合体,其成员很少或没有共同的目标,个人很少受群体的感情约束。例如大街上的普通人群就是这种偶合群众。(2)常规群众,这是经过有意计划集合在一起的人群。其结构相对来说比较严谨,如剧院里的观众和飞机上的乘客。所谓“常规”就是说,他们遵照已经建立的社会准则或常规进行活动。但是这种群众成员之间的相互作用和一般的社会群体相比却是微不足道的。(3)行动群众,这是易受暗示并且其行为明确指向特定目标的人群。(4)表意群众,这类群众一般表现出手舞足蹈一类的身体活动,常见于举行各种宗教仪式的场合。
(三)大众行为
大众行为是一种分散的集群行为。集群行为并不都是发生在面对面进行直接接触的群众中的,在广泛分散的人群——进行间接接触的大众中,也会出现一些集群行为的重要特征,如不确定性、暗示性和迫切感等。在分散的大众中发生的一些最基本的行为表现形式如时尚、恐慌等,都不同程度地具备了集群行为的这些特征。因此,社会心理学把这类大众行为称为分散的集群行为。
1.时尚与流行
在社会大众内部产生的一种非常规的行为方式的流行现象被称为时尚。具体地说,时尚是指一个时期内相当多的人对特定的趣味、语言、思想和行为等各种模型或标本的随从和追求。时尚的传播、普及和发展所依靠的主要手段是流行。因此,时尚与流行实际上是同一事物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离开了流行,时尚便不会成为时尚,时尚是流行的必然结果;离开了时尚,也就没有什么东西得以流行,因而流行也就不会发生。[18]
有关时尚的讨论可以说是众说纷纭,最有代表性的有这样两大类:其一侧重时尚是一种流行的行为模式,其二则侧重时尚的文化内涵。将时尚视为一种流动性的行为模式在社会心理学中最为普遍:美国人金布尔·杨提出:“时尚可定义为目前广泛使用的语言、时兴式样、礼仪风格等行为表现方式和思维方式”;而中国学者孙本文更进一步,他认为时尚不仅是人的行为模式,并且也可以包括物的形状模式,所谓时尚即一时崇尚的式样。式样就是任何事物所表现的格式。只要社会上一时崇尚,任何有式样可讲的事物,都可称为时尚。[19]
2.恐慌及其特征
恐慌在社会特定时期普遍存在,它是分散的人群中集群行为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一般的社会大众当社会产生危机的状态下,面对现实的或想象的威胁做出的不合作和不合理的心理与行为反应。
虽说产生恐慌的原因比较复杂,首先,引起恐慌的直接线索往往是某种耸人听闻的流言或传闻,它可能会使没有思想准备的大众陷入迷惘、危机和惊恐状态;其次,相互之间的感染和刺激使这种恐惧情绪急速上升,直至成为群体性的恐慌大发作;再次,还有一些恐慌产生与某种文化背景有关,在一个有着某种普遍的禁忌或崇拜的社区里,相应的恐慌也容易发生;最后,现代社会里,由于快速的生活节奏,紧张、焦虑聚集于心头,作为一种心理能量的发泄也常常在某种意外的刺激下,以恐慌的形式表现出来。由此可见,恐慌产生的普遍原因是由于某种潜在的社会危机或其他危机,它们时刻刺激着人们的神经,促进着人们的觉醒水平,只要自己所在的环境有稍微的变化,便会出现一些不同于日常的情绪及行为反应。
恐慌最重要的两个特征是它的不合作性和不合理性。所谓不合作指的是,相互合作的社会关系被打破了,结果反而使情境更增加了对人们的威胁。例如在火灾、洪水、地震或军事入侵时,危机突然发生,人们极度恐惧,正常的社会期望受到了干扰,每个人都在绝望中挣扎着要逃离危险地带,然而,结果又常常是既妨碍了自己又挡住了别人,这正是日常生活中的正常合作陷入瘫痪所致。所谓不合理指的是在恐慌状态下,大众的行为与他们期望达到的目的正好相反。就如上面所说的那些事件中,人们合理的行动应该是有组织、有秩序的疏散或撤退,混乱的拥挤、争抢显然是不合理的。但是在那样的情境中,几乎没有人想到会真的去这么做,理智被遗忘,争抢、混乱成为常态。
(四)社会运动
社会运动虽然在人类的历史中普遍存在,但这种历史现象却是人类社会生活特有的现象。产生社会运动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大众不愿成为当下社会秩序的被动玩偶,他们试图通过直接、一致的社会行为来影响、完善或改变整个社会秩序。
社会运动是一种特定形式的集群行为,但社会运动的产生需要一个长时间的酝酿过程,也就是说任何社会运动的发生总是以某种集群行为为先导的,经过集群行为的不断积累和发展的最终结果便成为社会运动。也就是说,社会运动和集群行为有一定的联系,它由集群行为而来;另一方面则说明,社会运动又不是一般的集群行为,它有自己的特定的性质。社会运动的产生和一般的集群行为一样,它的基本原因乃是社会和心理压力所造成的社会不安。但是,一般的集群行为只是在不安状态下无组织地、自发地对社会和心理压力所作的瞬间反应;而社会运动则不满足于对社会和心理压力做出这种瞬间反应,它立足于改变形成这种社会和心理压力的外部条件,旨在实现社会变革。因此,社会运动往往经历的时间较长、有相当的组织形式,并能够动用大量的社会资源。
虽然社会运动常常可能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但绝非仅限于政治运动。在社会的经济、文化、艺术、宗教乃至日常生活等领域中也都可能产生各式各样的社会运动。一般说来,我们将社会运动划分为革命运动、改革运动、抵抗运动和表意运动四种基本类型。[20]前三种社会运动都是以政治取向来改变社会结构的,只是革命运动旨在推翻整个现存的社会结构,改革运动的目的在于通过改变社会结构的某些方面来改善整个社会,抵抗运动体现为对一种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社会变迁作出抗拒性反应;而后一种社会运动则立足于改变社会结构中的人及人的社会行为。
尽管这些事件和现象不尽相同,有些甚至大相径庭,但它们作为社会运动一般都有这样一些基本特征:
(1)社会运动有自己独特的信念或理想。独特的信念或理想是社会运动区别于集群行为的最独特的性质。社会的不平等、阶级压迫、相对剥夺感以及因社会文化的急剧变化而引起的个人适应的困难等因素会导致社会不安的持续滋长,这为社会运动的产生提供了社会心理基础;而经过一定的理论和意识形态加工的信念或理想,则为改变现存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提供了解释和理由。
(2)社会运动有自己的组织形式。集群行为是无组织的,而社会运动则基本上都具有某种组织形式。正是由于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社会运动的领导者才能得以对运动的参与者实现某种程度上的协调和控制,才能使运动朝着预定的目标顺利发展,也才能使社会运动在变革旧制度的同时,逐步从非制度化向新的制度化方向发展。
(3)社会运动会采取这样或那样的实际行动。采取实际的行动以及对行动主义的信奉,是社会运动的第三个特征。参与社会运动的人常常会采取诸如罢工、游行、示威等非暴力活动乃至极端的军事或其他暴力活动,并且他们坚信要实现变革就必须采取实际行动。[21]
思考题
1.如何理解社会互动的含义?
2.社会互动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3.符号互动论视野下和谐社会应如何建设?
4.社会网络的形式有哪些?
5.集体行为发生的过程。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思斌.社会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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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5]翟学伟.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6]刘军.社会网络分析导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7]朱力.社会学原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8][美]戴维·迈尔斯.社会心理学[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6.
推荐阅读书目
[1][美]乔治·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
[2][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3]翟学伟.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4]刘军.社会网络分析导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5][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注释】
[1][美]乔治·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93-95.
[2]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125.
[3][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90-91.
[4]范和生.现代社会学[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5:243.
[5]参见http://baike.baidu.com/view/183581.htm.
[6][美]乔治·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 136-137.
[7]参见http://theory.people.com.cn/GB/40764/77068/77069/5272456.html.
[8]于海.西方社会思想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452.
[9]孙立新.社会网络分析探微[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7(10).
[10]安建增.从社会网络视角论西部农村现代化的途径[J].社会科学论坛,2007(7).
[11]杨国枢.中国人的社会取向[J].中国心理学评论,2005(1).
[12][美]波普诺.社会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35.
[13]朱力.社会学原理[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281.
[14]参见http://baike.baidu.com/view/1849728.htm.
[15][美]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216.
[16][美]波普诺.社会学[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566-567.
[17]周晓虹.集群行为——理性与非理性之辨[J].社会科学研究,1994(5).
[18]周晓虹.时尚现象的社会学研究[J].社会学研究,1995(3).
[19]周晓虹.时尚现象的社会学研究[J].社会学研究,1995(3).
[20]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1.
[21]参见http://wulanan.bokee.com/viewdiary.12549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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