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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体系建设原则与内容

时间:2023-10-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科学、合理、完善的标准体系建立对于数字城市标准体系建设至关重要,但严格的标准体系实施措施又是保证科学、合理、完善标准体系发挥实效的重要举措。这是确立数字城市标准体系框架的基本原则。在编制数字城市标准体系表过程中,应将此原则放在首要地位。在编制数字城市标准体系表时,既要考虑到目前应有的技术水平,也要对未来信息化的发展有所预见,使信息化的标准体系能适应数字城市各项应用技术的发展。

6.2 标准化体系建设原则与内容

6.2.1 建设目标

为了在国家信息化标准体系和全球信息化标准基础上,结合数字城市自身建设特点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信息化标准体系,并以此作为数字城市建设的标准化指导性文件,数字城市标准化体系的建设应围绕以下目标进行建设:

(1)建立并完善一套开展国家信息资源标准化工作的统一协调机制;(2)建立并完善国家信息资源标准体系;

(3)制订一系列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关键技术标准;

(4)制订一系列推动国家信息资源标准有效应用的管理制度;

(5)形成满足国家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所需的一套国家标准信息资源。

6.2.2 建设原则

1.标准化体系建设原则

在数字城市标准体系建设过程中,向上要与国家和国际接轨,紧密结合我国《国际信息化“九五”规划和2010年发展(纲要)》及国家信息标准化成果和国际信息标准化发展现状与趋势,认真贯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及“有国标,采用国际,无国际则采用国际标准”的工作方针;向下要考虑我国《数字城市1998~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对标准的特殊需求,充分考虑城市信息产业的发展需求和发展规律,确定数字城市标准体系,使之成为迎合国际信息化发展大方向,保证与国际接轨,充分考虑数字城市建设的实际需求,全面反映数字城市对标准的需求。这是数字城市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总原则。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

(1)统筹规划,分工协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化工作涉及我国信息化建设的众多领域,各领域之间的协调互通十分必要。因此,在数字城市标准化体系建设过程中,首先必须要搞好顶层设计,结合国家信息标准化成果和国际信息标准化发展现状与趋势建立并不断完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标准体系,有效发挥各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分工协作开展关键标准项目的研究和制订工作。

(2)面向应用,突出重点。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思路,重点围绕我国信息化建设近期的关键性工作,认真考虑我国数字城市建设的自身特点和我国《数字城市1998~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对标准的特殊需求,围绕信息基础设施的进步和完善、信息资源的开发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地方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信息化设备制造业的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装备的形成等问题,开展相关的标准化建设工作,集中力量抓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业务流程规范和数据标准化的相关项目。

(3)强化实施,完善服务。科学、合理、完善的标准体系建立对于数字城市标准体系建设至关重要,但严格的标准体系实施措施又是保证科学、合理、完善标准体系发挥实效的重要举措。因此,在数字城市标准体系建设过程中强化标准的实施工作十分重要。在数字城市标准体系实施过程中,积极开发标准应用辅助工具,搞好标准应用试点,为工程提供必要的标准化咨询和服务将为数字城市标准体系的实施提供重要保障,从而更加有效地推动数字城市标准化体系建设。

对于数字城市来说,其最大的特征就是在经济、社会、人民生活等各个层次上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从这些技术角度看,所涉及的标准大多具有高渗透性和广泛的实用性,即这些标准通常可用于许多应用领域而不仅局限于某个领域,或使用于某个应用领域的标准通常还适用于其他应用领域;从数字城市的应用范围角度看,它不仅包括诸如“金”字系列工程、远程医疗、电子购物、电子订票、电子就业等领域,还包括当前尚未启动的诸多应用领域。因此,如果从信息化应用领域角度确立数字城市标准体系框架,必然导致许多技术标准重复出现、层次不清、累赘繁杂。因此,数字城市标准体系框架必须从技术视角而不是从应用视角来确立,才能突出基础标准,反映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标准的特点。这是确立数字城市标准体系框架的基本原则。

2.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

标准体系的表现形式通常由三部分组成:标准体系编制说明、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体系表。其中标准体系表是标准体系的主要表达方式,也是标准体系的主要内容。因此,在编制数字城市标准体系表过程中,应遵照GB/T13016—1991中的有关规定,不仅应注重总体的分类合理和结构科学,考虑数字城市不断发展和应用对标准提出的不断更新、扩展和延伸的研究,还应注重与现行信息化有关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相互衔接。为达到这些要求,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科学性是标准化的基本原则,是采用标准的有关应用系统和技术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根本保障。在编制数字城市标准体系表过程中,应将此原则放在首要地位。

(2)全面性。充分地将数字城市建设所需的各项标准分门别类纳入相应的体系表中,并使这些标准之间相一致、互相配套,构成一个完整、全面的整体,使其用户可以方便地通过该体系表找到所需的标准或知晓所需标准当前所处的状况,做到有的放矢,减少盲目性,保证相应的应用系统的通用性,减少不必要的转换和对照,并节省系统开销。

(3)系统性。系统性是标准体系中各个标准之间内部联系和区别的体现。在编制数字城市标准体系表过程中,在内容和层次上要充分体现系统性,按照标准体系表的编制要求和信息化标准体系的组成原则,恰当地将具体的数字城市涉及的各类标准安排在相应的分体系中,做到层次合理、分明,标准之间体现出互相依赖、衔接的配套关系。数字城市标准体系表的系统性还体现在标准体系框架的横向分体系的分类合理和每一分体系纵向标准构成的完整和科学方面,避免相互间的交叉。

(4)先进性。数字城市标准体系表所列标准,应充分体现等同或等效采用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精神,保持数字城市的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或兼容性,以保证数字城市建设中的各应用工程系统可与国家、国际标准接轨。

(5)预见性。在编制数字城市标准体系表时,既要考虑到目前应有的技术水平,也要对未来信息化的发展有所预见,使信息化的标准体系能适应数字城市各项应用技术的发展。

(6)扩充性。数字城市标准体系的框架并非一成不变,它将随着我国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和相关国际标准的不断完善而进行充实和更新。

6.2.3 建设内容

标准化是伴随生产力发展的一种改造客观世界的社会活动,是对重复事务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其本质是管理。标准化体系是由一定范围内具有内在联系的标准组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是一幅包括现有的、正在制订的和应予以制订的信息标准化蓝图,是促进一定范围内信息标准化组成趋向科学化和合理化的手段。它通常由多个分体系组成。因此,研制标准体系,分析标准体系的构成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制订出相应的标准体系表,是标准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1.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

数字城市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如图6.2所示。

数字城市信息化标准体系由信息化基础标准、信息网络和计算机基础标准、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和信息化安全标准五个分体系组成。其中,信息化基础标准分体系主要包括管理、方法、术语、软件测试和维护及其他相关标准等;信息网络和计算机基础标准分体系主要包括通信和网络、信息处理、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标准等;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分体系主要包括资源类、环境类、经济类和社会类信息的分类与编码标准;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分体系主要包括GIS、GPS、IC卡、城市管理、城市规划、智能交通、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数字社区、数字企业标准等;信息化安全标准分体系主要包括基础标准、信息技术安全标准、系统运行安全标准、数据安全标准和设备安全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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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 数字城市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

2.物联网的标准体系框架

在数字城市建设中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已现端倪,并呈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物联网技术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技术。它是在互联网技术基础上延伸和扩展的一种网络技术,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和物品之间,并实现它们之间的信息交换和通信。该技术主要通过射频识别(RFID)、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将任何物品与互联网相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追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技术。由此可见,在物联网技术发展过程中“约定的协议”是关系物品与互联网、物品和物品之间顺畅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的前提条件,这就是物联网的标准体系。根据物联网技术与应用密切相关的特点,可按照技术基础标准和应用子集两个层次来归并现有标准或制定新规范,并形成包括体系架构、组网通信协议、接口、协同处理组件、网络安全、编码标识、骨干网接入与服务等技术基础规范和产品、应用子集类规范的标准体系(如图6.3所示),以求通过标准体系指导物联网标准制定工作,同时为今后的物联网产品研发和应用开发中对标准的采用提供重要支持。

6.2.4 建设策略

标准化体系建设情况将直接关系到信息化建设的成败,将直接关系数字城市建设的成功与否。因此,在标准化体系建设过程中采取的策略如下:

(1)加强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筹规划我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标准化工作,有效发挥各相关专业技术委员会的作用,组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协调工作机制。

(2)完善标准体系,尽快制订一批面向国家数字城市工程的关键性基础性标准。通过梳理、整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现有相关标准,在消化和吸收国际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我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标准体系;围绕国家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重点工程,重点开展面向人口、法人、空间地理、政府文献、宏观经济等数据库的数据标准化工作,加紧国家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标准、公用数据元素体系和基础代码体系、信息资源对象唯一标识代码制度、信息资源分类、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信息资源注册、信息检索、信息记录管理等一批基础性标准的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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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3 物联网的标准体系框架

(3)建立适应城市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机制。引入信息资源标准的动态维护机制,满足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对标准的时效性和动态性需求,建立专业、权威的信息资源标准的注册与服务平台,形成一套面向全社会提供标准规范相关服务的专业化体制。

(4)加强城市信息资源标准符合性测试和评估工作。本着有效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采取强强联合的方式,尽快建立和形成面向全社会的、开放式的标准联合试验、验证机制及标准实施监督机制。通过标准符合性测试、验证工具开发、标准符合性验证评价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形成以相关法律和法规为依据、以国家数字城市工程为对象,以标准和有关程序为准则、以标准符合性评价机构为依托的国家城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程质量评价体系,强化标准实施力度,确保数字城市工程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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