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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查与验收基础知识

时间:2023-10-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是工程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一部分,通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与验收,可以有效地保障工程质量,避免不合格的施工项目(或过程)流向下一工序,从而确保整个工程质量。是为了统一房屋建筑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而编制的。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中,应根据统一标准和相应的规范评定其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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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是工程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一部分,通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与验收,可以有效地保障工程质量,避免不合格的施工项目(或过程)流向下一工序,从而确保整个工程质量。

1.1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1.1.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统一标准(GB 50300-2001)与规范的配套使用

1.统一标准的适用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以下简称《统一标准》)是房屋建筑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是为了统一房屋建筑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而编制的。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质量指标的设置和要求、验收程序与组织都提出了原则的要求,以指导本系列标准各专业验收规范的编制,有关内容的繁简,质量指标的多少,宽严程度等,均应依据统一标准,并使其各专业规范之间能够相应协调。是建筑类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基本依据。

2.与统一标准配套使用的规范

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中,应根据统一标准和相应的规范评定其质量标准。统一标准与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一起,构成建筑类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系列规范(以下简称系列规范)。系列规范包括以下内容:《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等9项土建工程部分以及《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0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等6项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部分。

《统一标准》和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是编写本教材的主要依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技术主要执行《统一标准》和《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03)。

3.统一标准与规范的配套使用

本系列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统一标准配套使用。

在执行统一标准时,必须同时执行相应的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是规定质量验收程序及组织的规定和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指标;相应规范是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指标的具体内容,因此应用标准时必须相互协调,同时满足二者的要求。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具体方法见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

执行系列规范,必须建立一个全行业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验收规范的使用,必须建立在企业的企业标准作为施工操作、上岗培训、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基础之上,来保证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落实。同时,要达到有效控制和科学管理,要尽可能使质量验收的指标数据化,同时必须有完善的检验测试手段、试验方法和规定的设备等,才有可比性和规范性。

1.1.2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建筑工程一般施工周期较长,从开工到交付使用,要经过若干工序、若干专业工种的共同配合,故工程质量合格与否,取决于各工序和各专业工种的质量。为确保工程竣工质量达到合格的标准,就有必要把工程项目进行细化,划分为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分项工程是工程管理的最小单位,也是质量管理的基本单元。但作为检查与验收的最小单位是检验批,把分项工程划分成检验批进行验收,有助于及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也符合施工实际的需要。

1.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

(1)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

①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②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的划分一般可根据工程的建筑设计分区、使用功能的显著差异、结构缝的设置等实际情况,在施工前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自行商定。

③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2)房屋建筑(构筑)物单位工程

房屋建筑(构筑)物的单位工程是由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共同组成,目的是突出房屋建筑(构筑)物的整体质量。

一个独立的、单一的建筑(构筑)物均为一个单位工程。如在一个住宅小区建筑群中,每一栋住宅楼、一个商店、锅炉房、变电站,一所学校的一个教学楼、一个办公楼、传达室等均为一个单位工程。

一个单位工程是由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屋面、装饰装修四个分部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和智能建筑五个分部工程组成,不论其工作量大小,都可以作为一个分部工程参与单位工程的验收。但有的单位工程中,不一定全部包含这些分部工程。

为了考虑大体量工程的分期验收,充分发挥基本建设投资效益,凡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也可以作为一个单位工程,对建设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这样大大方便了大型、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的分段验收。如一个公共建筑有30层塔楼及裙房,该业主在裙房施工完,具备使用功能,就计划先投入使用,则可以先以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而把30层塔楼分成二个或三个子单位工程验收。各子单位工程验收合格,整个单位工程也就验收合格了,并且可以以子单位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3)室外单位工程

为了加强室外工程的管理和验收,促进室外工程质量的提高,将室外工程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为室外建筑环境和室外安装两个室外单位工程,按照其小类又可将室外工程分成附属建筑、室外环境、给排水、采暖和电气子单位工程,见表1-1。

表1-1 室外工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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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划分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和建筑部位确定。建筑与结构按主要部位划分为地基与基础、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及屋面等四个分部;建筑设备安装一般应按工种分类及设备组别等划分为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等五个分部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构筑物)是由土建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共同组成的。建筑安装工程划分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等九个分部工程。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为了方便验收和分清质量责任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成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的划分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建筑与结构按分项工程划分应按主要工种划分,也可按施工程序的先后和使用材料的不同划分,如钢筋工的钢筋安装工程,木工的木门窗安装工程,油漆工的混色油漆工程等。也有一些分项工程并不限于一个工种,由几个工种配合施工的,如装饰工程的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由于其材料可以是金属的,也可是木质的,不一定由一个工种来完成。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项工程一般应按工种分类及设备类别等划分,如给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有给水管道安装、排水管道安装等;从设备组别来分,有锅炉安装、锅炉附属设备安装、卫生器具安装等。另外,对于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同,质量要求也不同,也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分项工程。同时还应根据工程的特点,按系统或区段来划分各自的分项工程,如住宅楼的下水管道,可把每个单元排水系统划分为一个分项工程。

4.检验批的划分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称为检验批。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同时也可按系统、区段来划分,例如大型公共建筑的通风管道工程,一个楼层可分为数段来检验,每段则为一个检验批工程等。

一般来说,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可按如下原则确定。

(1)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安装工程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室外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多层及高层建筑工程中主体分部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3)单层建筑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等划分检验批。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层的基础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5)屋面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不同楼层屋面划分不同的检验批。

(6)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按楼层划分检验批。

(7)散水、台阶、明沟等工程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见表1-2。

表1-2 建筑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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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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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主要研究上表中第5项(建筑给排水及采暖)、第6项(建筑电气)、第7项(智能建筑)、第8项(通风与空调)、第9项(电梯)等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的项目及方法。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评定,应将其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工程开工之前就给予明确规定,则会对质量控制起到非常好的作用。

1.2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2.1 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

1.工程质量检验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称为检验。

工程质量检验是依据国家颁布的统一标准及配套使用的规范或合同要求,通过相应的检验试验手段,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并衡量结果与标准、规范、设计和使用要求的符合性,从而核定施工质量是否合格。其核定的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质量检验评定首先是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的自我检查。就是按照施工规范和操作工艺要求,边操作边检查,将误差控制在规定的限制内。自我检查的方法有三种: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自检、互检是班组在检验批、分项或分部工程交接(分项完工或中间交工验收)前,由班组组织的检查;也可以是分包单位在将分包工程交给总包之前,由分包单位自己组织的检查;还可以是单位工程交接前的检查。总之,自检和互检,就是由工程施工单位内部组织的自我检查或互相检查。

交接检是各班组、各工种之间或各分包之间,在工序、分项或分部工程施工完成之后,下一道工序、分项或分部工程施工之前,共同组织的对前一道工序、分项或分部工程进行的检查,经后一道工程施工单位认可,为其提供了合格的工作条件的检查。如基础公司将桩基工程交给土建公司之前,由基础公司和土建公司共同对桩基工程进行检查;土建施工队将主体工程交给安装队进行水、电、管道和设备安装等。交接检是分清质量责任,保证下一道工序顺利进行,防止下一道工序对上一道工序施工结果的破坏的有力措施。

2.工程质量验收

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方法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定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虽然不会经常出现,但确实存在。通常是在制定加固技术或处理方案之前,就已经初步判断加固补强或处理措施效果不会太理想,或是不值得加固处理,或是加固处理后仍达不到保证安全及使用功能,就应该坚决拆除或更换,不要再花大的代价来加固补强。这是强制性条文,必须贯彻执行。

1.2.2 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

1.验收程序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是检验工程安装质量的一项重要步骤。一般情况下,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和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都是先由施工企业检查评定后,再由监理或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1)划分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工程

根据工程特点和划分基本原则,把检验对象工程划分为不同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和单位(子单位)工程。

(2)工程质量的验收顺序

工程质量的验收顺序是首先验收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分项工程质量,再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最后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

在安装工程的分项、分部(子分布)工程的划分时,应严格按表1-1项目划分,工程中没有的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不予列入。工程质量验收顺序见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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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2.验收组织

工程质量验收一般分为两个阶段:自检自验阶段和工程交验阶段。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在遵守工程验收程序的前提下,首先由施工企业(单位)检查评定,认为符合验收标准及使用条件后,向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再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由监理、建设、施工和设计(勘察)等单位共同参加进行验收。

检验批、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

至于一些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以及一些使用新技术、新结构的项目,应按设计和主管部门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报验单》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资料,并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查预验收。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和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统一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和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各项验收程序关系对照见表1-3。

表1-3 验收分项及参验人员关系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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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与思考

1.简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2.简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3.简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

4.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当怎样处理?

5.安装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主要依据的标准和规范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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