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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地区邮电局电信大楼火灾

时间:2023-10-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95年11月26日8时许,贵州省毕节地区邮电局电信大楼因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过火建筑面积达755m2,造成部分有线、无线通信中断50个小时,直接财产损失900余万元。毕节地区邮电局电信大楼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威宁路3号毕节地区邮电局院内,正面为邮电局操场,背面为桂花集贸市场,东面是邮电招待所,西面为民房及宿舍,距威宁路街道150m。9时2分,邮电局收发室职工陆丹从电信大楼的二层拨打“119”电话报警。

贵州毕节地区邮电局电信大楼火灾

1995年11月26日8时许,贵州省毕节地区邮电局电信大楼因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过火建筑面积达755m2,造成部分有线、无线通信中断50个小时,直接财产损失900余万元。

一、起火单位概况

毕节地区邮电局电信大楼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威宁路3号毕节地区邮电局院内,正面为邮电局操场,背面为桂花集贸市场,东面是邮电招待所,西面为民房及宿舍,距威宁路街道150m。该大楼始建于1980年7月,1985年1月投入使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共5层,长53.3m、宽16m、高22m,总建筑面积3 552m2。大楼一至四层每层建筑面积852.8m2,其中一层为电力室;二层为长信、农话、市内电话配线室;三层为全自动程控电话交换机房;四层为移动电话机房、126人工寻呼台机房、127自动寻呼台机房、长途台和微波站机房;五层建筑面积140.8m2,为活动室。活动室一侧架设有3个分别高为25、50、5m高的铁塔,其中50m高的铁塔重15吨。

该大楼无室内消火栓、防火分区、防火门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三层程控机房和四层约40m2的模拟移动电话机房安有随机自动报警探头,大楼每层楼板处都有5个400mm×400mm的线路孔洞,电源线、电缆线、电话线等从线孔洞中穿过,所有孔洞均未采取任何防火封堵措施。

二、起火经过和扑救情况

1995年11月26日8时15分至40分之间,电信大楼四层的人工长途台值班员林敏正在为客户接长途电话时,听到四层中部的无线科办公室走道上方有“嚓嚓”的响声。此时,在同楼层走道一侧距长途台机房12m的126寻呼台值班员王玉华也听到“嚓嚓”的响声,大约过了5分钟,王玉华发现火已烧至126台门前,便从四层走道东端跑下楼。此时林敏听到响声越来越大,开门时看到火从四层走道顶上由东向西,往西边楼梯间蔓延,便立即关门拨114查号台查明电信大楼公安科电话号码后向公安科报警,此时浓烟已由吊顶蹿入长途台室内。在公安科无人接电话的情况下,林敏便从室内窗口跳到楼外一块突出的建筑物上呼救。9时2分,邮电局收发室职工陆丹从电信大楼的二层拨打“119”电话报警。

与此同时,毕节地区消防支队瞭望人员发现毕节电信大楼浓烟滚滚,急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迅速调集毕节消防支队直属一、二中队和机关人员共5辆消防车、74名消防官兵赶赴火场,同时调集毕节地区烟厂和复烤厂专职消防队2辆消防车、20名消防人员增援。9时40分火势得到有效控制。10时10分大火被彻底扑灭。

三、火灾损失

火灾烧毁建筑面积690m2,烧毁设在四层的农话交换机房、微机房、126人工寻呼台、127自动寻呼台、蜂窝式数字移动电话机房和电话会议室等设备,直接财产损失901.2万元,长途通信中断50小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四、起火原因

(一)起火部位的认定

经调查询问,确认起火部位位于模拟移动电话机房与127自动寻呼台之间的走道上部。依据是:

8点25分,电信局送开水的工人到电信大楼各层楼送开水无异常现象,8点35分,长途台工作员林敏听到走道上有响声,126台工作人员王玉华也同时听到响声并透过127台的走道方向看到门的上部玻璃有火光,开门看到走道中上部有火苗而模拟移动电话机房和会议室没有火。长途台工作人员林敏开门查看,发现火苗顺着吊顶向长途台处蹿来,走道底部没有火。邮电大院内首先发现火灾,报警的陆丹也证实烟雾火苗均由大楼中部喷出。

(二)起火点的认定

经调查询问和现场勘验,认定起火点位于电信大楼第四根水泥柱到第五根水泥柱移动电话机室与微波室交界处水泥柱以北约0.5m的楼道顶棚上面。依据是:

根据长途台值班员和126台值班员所提供情况,调查组在现场勘验中发现电信大楼四层第四根与第五根水泥柱之间的东侧1m处落有2根约1m长的2.5mm2铜芯电源线,电源线端部有短路熔珠,第五根水泥柱烧损痕迹严重,地面水磨石爆裂呈蜂窝状,沿东西两端烧损痕迹相对较轻,微波室和移动电话机室走道地面的残留木质隔断燃烧程度痕迹由低到高呈阶梯状。

(三)起火原因的认定

在大楼第四层第五根水泥柱旁边提取铜铝相接线一对,2线已因短路熔合粘连,其中一端有一次短路熔珠。据此认定火灾系电气线路接头松动接触不良局部发热致使绝缘层老化短路引燃装修材料所致。

五、主要教训

1.单位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不重视。该单位对消防工作没有部署落实,防火安全整治落实不力,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安全组织不健全。1995年,该单位领导班子调整时未及时补充防火安全组织和领导,消防安全工作没有实际领导机构。1995年毕节地区邮电局领导办公会议记录本上,只有1次涉及消防工作的记录且没有写明日期及参加人。1995年毕节地区消防支队多次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消防业务会议,该局接到通知后均未参加。

2.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该局防火责任制不落实,管理混乱、措施不力,火灾发生前没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明确,没有明文规定各科室各单位的防火职责。

3.义务消防队伍名存实亡。该局有80人的义务消防队,有的队员调离后也未增补,没有进行过学习和训练,有的职工连自己是义务消防员也不知道。该局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首先发现火灾的126台工作员、长话台的工作人员竟不知向“119”火警调度室报警,而是向大楼公安科报告,又正遇公安科值班人员脱岗,无人接电话,贻误报警时间,导致失去了扑救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

4.消防法律、法规观念淡薄。该单位在建筑改造和装修过程中留有先天性火险隐患。1992年,该局对该建筑进行改造装修时不仅未按有关规定将图纸送公安消防部门审核,而且违反消防条例和邮电部的有关规定,使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装修且均未作阻燃处理,电气线路乱拉乱接。1994年至1995年9月,毕节地区公安处、安委会、消防支队联合组织检查组对该局分别进行了4次检查,要求该单位限期整改火险隐患,但该局均未进行整改。

5.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不力。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大楼公安科监督力度不够,抓火险隐患整改不坚决、不彻底,导致大楼内拉接电源烧电炉、石英炉的现象时有发生。火灾后,公安消防部门收缴的电炉器具就达22个(不含四层烧毁的10个)。

六、火灾责任及处理情况

1.毕节地区邮电局违章使用电器设施,新、改、扩建项目中违章装修,对公安消防部门检查提出的火险隐患不整改,对邮电局处罚款3.4万元。

2.贵州省六盘水微波分局违规安装、使用电器设备,违章拉接电线,值班人员脱岗,对六盘水微波分局处罚款2.1万元。

3.摩托罗拉公司香港办事处安装队忽视施工现场的安全,易燃材料乱堆乱放,导致火灾损失严重,对摩托罗拉公司香港办事处安装队处罚款1 000元。

4.高颖,六盘水微波通信分局毕节站负责人,火灾当日在接班人员未到岗接班的情况下,离岗回家,导致微波室失控。在火灾之前违章搭接电气线路,火灾后在交接班时间上订立攻守同盟,编造谎言,对高颖给予开除处分。

5.吴学军,六水微波通信分局毕节站机务员,火灾发生后与本站职工高颖订立攻守同盟,编造谎言,对吴学军给予开除处分。

6.王民模,邮电局党委书记,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不重视,引咎辞职,处罚款900元。

7.张绍荣,毕节地区邮电局副局长,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不重视,局党组分工分管安全工作后,对存在的火险隐患不及时研究整改措施,给予记大过处分,处罚款700元。

8.张家俊,毕节地区邮电局党组副书记,对电信大楼照明、取暖线路混乱的问题督促整改不力,给予记大过处分,处罚款600元。

9.对公安科长刘大方,公安科员工李光秀、王志明分别处罚款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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