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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东聚电业有限公司火灾

时间:2023-10-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99年1月23日,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西南管理区东聚电业有限公司二厂因厂房一层仓库长期通电运行的空调机温控器发生故障,产生高温引燃仓库内可燃物发生火灾,造成14人死亡、2人受伤,烧毁厂房建筑面积7 200m2以及电脑配件、原材料、生产线和设备等物品,直接财产损失486.1万元。石碣镇专职消防队于3时10分接警后,迅速出动2辆消防车并于3时15分到达火灾现场。

广东东莞市东聚电业有限公司火灾

1999年1月23日,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西南管理区东聚电业有限公司二厂因厂房一层仓库长期通电运行的空调机温控器发生故障,产生高温引燃仓库内可燃物发生火灾,造成14人死亡、2人受伤,烧毁厂房建筑面积7 200m2以及电脑配件、原材料、生产线和设备等物品,直接财产损失486.1万元。

一、起火单位概况

东莞市石碣镇东聚电业有限公司二厂,是台商独资企业东聚电业有限公司下属分厂,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西南管理区,1995年12月投入使用,主要生产电脑配件,有员工620余人。该厂房未办理消防审核和验收手续。起火厂房共三层,占地面积2 400m2,建筑面积7 200m2,属耐火等级二级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一层为存放生产原料和成品的仓库,该仓库沿窗部位采用夹板分隔成多个小型仓库,存放电脑配件,并安装有窗式空调,仓库中间部位设有两部敞开式货梯;二、三层为车间,除生产线外,另用夹板分隔出一个办公区。厂房内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配有灭火器,但未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二、起火经过及扑救情况

1999年1月23日2时58分,保安员牛文周从厂值班室到二厂东南角一层楼梯间的1号打卡机打卡时,闻到一股焦味,发现有黑烟从厂房一层冒出,随即用对讲机通知保安班长刘新华。刘新华和牛文周进入厂房一层后发现2号小仓库冒烟并有火焰喷出,立即从附近取来5个2kg 1211灭火器对起火仓库进行扑救。由于小仓库门被上锁,无法进入仓库内对起火部位进行彻底扑救。火越烧越大,牛文周等见火势无法控制,立即跑到旁边的塑胶厂房(距起火厂房10m)打电话报警,并到厂配电室房内切断所有电源,然后到路口接应消防车并用对讲机呼叫其他保安救火。

由于起火部位周围存放有油漆、去污水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火势迅速蔓延到厂房一层其他部位,并冒出大量浓烟。此时,厂房三层尚有16名员工在加班。由于厂房三层车间属于电子加工车间,密闭隔音性较好,车间内的16名员工对外面发生的事毫不知情。当牛文周切断电源,这16个人还以为是一般的停电现象,没有放在心上;当火灾产生的烟气顺着建筑中间位置的货梯蔓延到三层时,才意识到发生了火灾,但此时2个逃生的楼梯已是浓烟滚滚。员工慌作一团,四处寻找逃生之路,其中庞学明、刘春福2名技术人员忍住炙热的浓烟,冲向厂房三层楼梯并成功逃到厂房屋顶,大声呼救。

石碣镇专职消防队于3时10分接警后,迅速出动2辆消防车并于3时15分到达火灾现场。发现在屋顶上的庞学明、刘春福被大火围困,消防员迅速用三节拉梯将他们救下。同时石碣消防队向东莞市消防支队报告,请求支援。消防支队接报后,先后调动了15个公安、专职和企业消防队的27辆消防车、83名消防官兵、167名专职消防员前往扑救。

经过消防人员的奋勇奋战,大火于8时20分被控制。火场指挥部立即组织2组共8人的救人小组分别从厂房北侧和南侧进入火场,冒着生命危险对大楼每一角落进行检查清理,将遇难的14名员工抬出。13时21分战斗彻底结束。

三、火灾损失

火灾造成14人死亡、2人受伤,烧毁厂房一栋,建筑面积7 200m2,烧毁电脑配件、原材料、生产线和设备一批,直接财产损失486.1万元。

四、起火原因

(一)起火部位和起火点的认定

经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认定起火部位和起火点位于东聚电业有限公司二厂一层仓库紧靠东墙、距南墙8.8m贮存有锡棒、锡丝、电子感应器等物品的仓库内(长3.6m,宽1.3m,高2.8m),起火点位于起火部位仓库东墙铝合金窗户上的空调机处。依据是:

1.现场勘验发现整栋厂房全部过火,一层仓库内物品全部被烧毁,烧损程度由一层向三层逐层减轻,表明最初起火部位位于一层仓库内。

2.据最先发现起火及到场扑救的保安员牛文周、刘新华和员工黄选明反映,当保安员牛文周巡查到厂房一层仓库东侧附近时,闻到一股焦味,见有黑烟冒出,随即和保安班长刘新华进入仓库与当时在仓库办公室加班的员工黄选明一道查看火情,发现仓库东侧二号仓库(木房)上部与地面相距1m以上的木板缝隙有火和黑烟冒出,他们在距离木房约2m处用灭火器扑救,但未能将火扑灭。以上情况表明起火部位位于一层仓库东侧木房内。

3.木房顶部天花板被烧损最严重,钢筋呈裸露状,以此处天花板为中心,烧损程度向四周依次减轻。

4.二号仓库东侧的铝合金窗上部被烧毁,下部残留部分铝合金窗和铝合金框,南侧的铝合金窗框被烧成外高内低的斜坡状(外侧高1m,内侧斜坡最低点高0.65m),北侧铝合金窗框被烧残留0.8m,表明火是由该木房较高部位先燃烧并向四周蔓延。

5.二号仓库东侧铝合金窗上有1台窗式空调,大部分被烧毁,靠二号仓库内侧的制冷铜管大部被烧毁,外侧散热铜管完好,表明火是由空调内侧向外侧蔓延。

(二)火灾原因的认定

经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有关人员,认定起火原因是由于东聚电业有限公司二厂厂房一层仓库长期通电运行的空调机温控器发生故障,产生高温引燃仓库内的可燃物造成火灾。依据是:

1.排除自燃的可能。经查实,起火前木房存放的物品有IC片等贵重电子元件,存放柜是由木板搭建而成。这些物质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均不能自燃。

2.排除吸烟引发火灾的可能。该仓库的保安管理制度比较完善。仓库存放贵重物品,人员进入仓库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和要求,仓库内吸烟引起火灾的可能性可以排除。

3.排除放火引发火灾的可能。该厂房位于厂区中部,并有专人巡查保卫,放火引起火灾的可能性可以排除。

4.仓库保管员李庆世、邓锋、洪建军证实,在起火点部位(木房)只有一台1hp的窗式日立牌空调机,该空调从1995年12月开始使用,每天24小时长期通电工作,该处无其他电器设备。

5.现场勘验并提取窗式空调机残骸,在空调底板西南部发现一颗直径为3mm的铜熔珠,在温控器内发现多颗铜熔珠,经判定为受热熔融的熔珠。该空调金属底板和外壳西南部烧毁程度较其他部位严重。

6.空调电器控制盒烧毁。空调电器控制盒内温控器的白金接触点受热严重变形,与接触点相连的铜质接线柱受热变形严重,表明该温控器内部曾经产生高温现象。

五、主要教训

1.厂房布局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该厂未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就擅自投入使用。车间、仓库混用在同一栋建筑物内,且未设置封闭式楼梯间,中间设置的货梯也无任何防火分隔措施,导致火势迅速通过这些敞开式的通道向厂房二、三层蔓延,使人员逃生困难。

2.未设置独立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专门仓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与其他物品混存是造成火灾迅速蔓延的直接原因。

3.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保安处置初起火灾能力差。该厂的保安负责人刘新华及班长牛文周对厂房三层有人加班居然毫不知情,对发生火灾二号仓库的结构也不了解。如果刘新华等在火灾初期破门救火,火灾可以被控制在小范围内。如果牛文周在切断厂区电源的同时保留消防电源,并使用室内消火栓扑救火灾,14名员工就可能保全性命。

4.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知识贫乏,自防自救能力差。

六、火灾责任及处理情况

1.石浩军,东聚电业有限公司二厂厂长,对火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治安拘留15日,撤销其厂长职务。

2.叶文仔,石碣镇政府安全办公室副主任,对火灾负有领导责任,给予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

3.翟柱峰,石碣镇公安分局治安股长兼消防队长,对辖区内消防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给予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

4.石碣镇人民政府及主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领导,对辖区消防安全负有领导责任,责成向东莞市人民政府做出书面检讨并报广东省人民政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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