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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号办公楼火灾

时间:2024-10-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0年1月1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5号办公楼因一层复印机室内使用的多用电源插座内部故障产生电热引起该插座及复印机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死亡1人,5号办公楼主楼一至八层被烧毁,过火建筑面积8 195m2,直接财产损失900万元。

贵州省人民政府5号办公楼火灾

2000年1月1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5号办公楼因一层复印机室内使用的多用电源插座内部故障产生电热引起该插座及复印机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死亡1人,5号办公楼主楼一至八层被烧毁,过火建筑面积8 195m2,直接财产损失900万元。

一、起火单位概况

贵州省人民政府5号办公楼位于贵阳市市北路346号省政府大院东侧,坐北朝南,始建于1954年,占地面积1 930.3m2,建筑面积1.1万m2,其中主体八层,高28.4m,两侧附楼七层,高24.8m,大楼长73.3m、宽16m,原为三层砖木结构建筑,属三级耐火等级,1992年加层扩建部分为二级耐火等级。大楼内共有17个单位,共有办公室257间(其中部分用做库房)。

5号办公楼为部分三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楼内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消防给水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部分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内部装修采用可燃材料。

二、扑救情况

2000年1月13日2时50分,贵阳市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先后调集二中队、一中队、四中队、三中队、七中队等5个公安消防中队和贵阳卷烟厂、贵阳轮胎厂2个企业专职消防队,共23辆消防车、120余名消防员前往扑救。经过参战官兵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员4个多小时奋力扑救,大火于1月13日7时5分被扑灭。消防人员共救出12名被困群众,保护办公室96间、1辆豪华轿车、2辆大型豪华客车、20辆小型汽车以及省政府武警警卫中队、省政府礼堂和一条高压输变电线路,保护财产价值1 000余万元。

三、火灾损失

火灾造成1人死亡,烧毁5号办公楼主楼一至八层,过火建筑面积8 195m2,裙楼部分房间被烧毁,直接财产损失900万元。

四、起火原因

火灾发生后,省政府相关部门和贵阳市相关单位组成了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确定起火点,提取物证稳压电源、复印机、复印机电源插线板交由贵州师范大学实验中心和贵州省理化测试分析研究中心进行技术鉴定。根据上述两部门出具的分析报告单,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组提出如下认定意见:火灾系一层复印机室内使用的多用电源插座内部故障产生电热引起该插座及复印机周围可燃物燃烧所致。

五、主要教训

1.建筑物耐火等级低,火势蔓延迅速。该大楼高28.4m,属二类高层建筑,按规范要求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而该大楼三层以下为木质楼板,导致火灾发生后火势迅速蔓延。

2.水源不足,不能满足火场需要。现场可供水的市政消火栓只有4个,且供水总流量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供水需要。在火灾扑救时,只好采用接力供水和运水两种方式向火场供水,难以保障火场不间断供水。

3.装备不足,不能满足灭火救人需要。贵阳市只有登高消防车1辆,在火势迅速蔓延围困人员时,不能及时营救高层受困人员,只有利用三节梯和二节梯救人,影响了对被困人员的疏散、营救工作。

4.报警迟,给灭火工作增加了难度。辖区中队及第一增援力量到达现场时,火灾已成猛烈燃烧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兵力、供水需求大大增加,扑救难度也随之增大。

5.兵力不足,不能满足打歼灭战需要。火灾发生期间正值部队老兵退伍,新兵正在集训,兵力不足,各个战斗单位的编制员额不满,综合协同作战能力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六、火灾责任及处理情况

1.对省人民政府5号办公楼火灾直接责任人行政拘留10天。

2.省政府对省侨办主要负责人行政记过一次,对省侨办处罚款5 000元。

3.对省机械进出口公司罚款5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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