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3 轻钢轻板住宅经济合理层数
笔者认为,确定轻钢轻板住宅经济合理层数应从两个方面统一考虑,首先是把握轻钢轻板住宅体系结构本身的经济合理层数,其次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城市住宅层数的未来发展趋势。
(1)经济合理层数:国外钢结构住宅一般是1~2层的别墅建筑。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少,别墅显然不可能成为主要形式,住宅采用砌块墙体即可满足强度承载力的要求,如果采用轻钢结构,其经济性并不理想,但就体系本身性能来说,仍有较多的优势(表6-5)。因此,轻钢结构别墅在我国仍得到较快发展,国外一些大的钢结构公司如ABC、BULTLER在国内成立了以推广低层别墅为主的机构。
由表6-6可初步认为8层住宅已经能够发挥轻钢结构的优越性。经济合理是发展高层住宅的现实依据,随着实心黏土砖的逐渐被限制使用进而被淘汰,6层以下住宅的优势已越来越不明显,同时,由于小高层住宅的经济投入低于高层住宅,也较符合目前我国的经济条件和居民的承受能力,在第七章,笔者将较为详细的分析轻钢轻板高层住宅的经济性问题,根据第七章的结论,综合表6-6,笔者认为轻钢轻板住宅层数以小高层为宜。
表6-5 结构类型的主要性能造价对比
(资料来源:上海同基钢结构技术有限公司)
表6-6 8层住宅经济指标对比分析(建筑面积:5850平方米)
(资料来源:上海同基钢结构技术有限公司)
(2)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城市住宅层数发展趋势:小高层住宅以其较好的综合优势,将成为未来我国大城市住宅发展的主要居住形式,判断基于以下三点。
第一,我国城市住宅建设已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崭新阶段。面对人口,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等的挑战,我国大城市不能像西方城市化发展初期那样无秩序地扩大城市范围,必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即限制大中城市的过度扩张,合理调整城市内部的结构,增强城市各项功能设施的集约化程度。因此,大城市住宅必须向空间发展,通过发展中高层住宅是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给,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的有效途径。
第二,随着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逐步实施,土地对城市住宅小区居住密度与层数的影响越来越显著:一方面由于土地价格在住宅总价中所占的比重与土地的级差效益成正比,与住宅造价和容积率成反比,因而提高容积率降低土地成本成了开发商所追求的目标;另一方面,大城市中人地矛盾日益突出,社会对土地的需求逐渐扩大。因此,提高容积率显然是大城市解决居住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而提高容积率最主要的方法是增加建筑密度或层数,居住区中建筑密度与绿化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居民居住质量提高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获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所以发展小高层是一个有效手段。
第三,提高环境的数量和质量,增加停车设施和场地、扩大各项服务设施的内容等所依赖的是本已十分短缺的城市土地资源,进而直接影响住宅建筑密度。因而,在城市及居住区规划设计中,必须加大建筑功能设施的用地集约化程度,以保证居住区绿化环境的质量、促进城市整体用地的可持续发展。小高层住宅由于其良好的节地性能,因而可获得较好的居住环境,同时解决了多层住宅的上下交通问题,避免了高层住宅接地性差的不足。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认为,推广普及经济性能较好的轻钢轻板小高层住宅,符合轻钢轻板住宅结构特点和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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