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光方向与立体感塑造
投光方向(也称照射角度)同立体感的塑造直接相关。在照明领域里,“造型”这个词表明了三维物体在光照射下所呈现的某种状态,这种状态主要是由光投射方向以及直射光和漫射光的比例决定。
在服装展示设计中,服装展架的立体感由受光正面与背面的明暗差而形成。如果照度明暗差距很小,造成的阴影很弱,则给人平淡无奇之感;若照度差距过大,阴影对比过强,反差太大,也会使人感到不舒服。所以,恰当的明暗反差比应在1∶3~1∶5之间。
美妙的立体感还必须以能够取得适合的照射角度为条件。从照明区分布来看,照射角度可分为顶光、底光、顺光、侧光、逆光等,它们各有以下特点。
1.顶光,是自上而下地采光,类似夏天正午的日照光。光线造型较差,上部陈列品会给下部投落大片阴影,凹凸的形态也会被阴影分解得支离破碎。如图7-17所示。
图7-17 顶光
2.底光,也称为脚灯,是自下而上的照明,这种光线不可作为主光源,多作为补充光源使用。如图7-18所示。
图7-18 底光
3.顺光,是来自正前方的光照,投影较少,展品的形象能得到正常的显现。但深度感和立体感较弱,展示效果易显平板。如图7-19所示。
图7-19 顺光
4.侧光,投影明确,立体感强,但受光和背光面积分割相近,亮暗对比生硬,不易较好地展现形象。如图7-20所示。
图7-20侧光
5.逆光,主要用于显现有魅力的轮廓,故又称“轮廓光”,在展示陈列中用得较少。如图7-21所示。
一般而言,在光造型中,通常的手法是将光线置于物体的前侧上方,使受光与背光面积的比例在1∶3~2∶3之间,不仅能取得较好的明暗面积对比关系,也能使投影明确、层次丰富、立体感强,较完美地展现物体的形象。在这方面,人像摄影的不少用光方法很值得借鉴。例如,拍摄脸型较胖的人像时,灯光角度70°左右可以使肋下部稍暗,颈部阴影拉长,减弱过胖的感觉;较瘦的脸型则采用低至35°左右照射,使阴影减少,凹凸部位均被照亮,消除过瘦感觉;一般情况则以45°照射为最佳。
在投射方向和照射角度的运用中,要根据具体物体的状态、结构和陈设的需要来进行选择,以取得最佳的效果。对于服饰这种层次较丰富、细节较多、需要清晰展示各个部位的展品来说,应减少投影和淡化阴影,可利用方向性不明显的漫反射照明或交叉性照明来消除阴影造成的干扰。
图7-21 逆光
另外,光造型的效果可通过主光、辅助光、装饰光、造型光、气氛光等不同的照明配光方式,以取得诸如高长调、高中调、高短调、中长调、中中调、中短调、低长调、低中调、低短调和明暗对比达到极致的全长调以及诸如鲜调、浊调、暖调、冷调等调式。当然,对于光造型的应用,不仅是个技术问题,更是个艺术问题,应根据所需要的光效果来进行具体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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