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工程制图的一般规定
图样是工程界的技术语言,房屋建筑施工图应符合投影原理等图示方法与要求。对于图样的内容、格式、画法、尺寸标注、技术要求、图例符号等,国家有统一的规定,这就是《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01)等国家标准,简称“国标”。此外,为了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绘制施工图时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相关标准的规定。
10.1.1 图纸幅面及格式
1.图纸幅面尺寸
图幅即图纸大小,为了便于图纸的装订、查阅和保存,满足图纸现代化管理要求,图纸的大小规格应力求统一。工程图纸的幅面及图框尺寸应符合表10-1中的规定。绘制图样时,应根据图样的大小来选择图纸的幅面,对于A0、A2、A4幅面的加长量应按A0幅面长边的倍数增加;对于A1、A3幅面的加长量应按A0幅面短边的
的倍数增加;A0及A1幅面也允许同时加长两边。
表10-1 图纸幅面尺寸规格 (单位:mm)
2.图框格式
无论图样是否装订,均应在图纸内画出图框,图框线用粗实线绘制,需要装订的图样,其格式如图10-1所示。为了复制或缩微摄影的方便,可以采用对中符号,对中符号是从周边画入图框内约5mm的一段粗实线。
3.标题栏和会签栏
在每张图纸的右下角均应有标题栏,标题栏的位置应按图10-1所示的方式配置。标题栏的具体格式、内容和尺寸可以根据各设计单位的需要而定,图10-2(a)所示标题栏的格式可以供读者参考。
会签栏是图纸会审后签名用的,会签栏的格式如图10-2(b)所示,栏内填写会签人员所代表的专业、姓名、日期。一个会签栏不够用时,可以另加一个会签栏,两个会签栏应并列。
图10-1 图框格式及标题栏方位
图10-2 标题栏和会签栏
10.1.2 比例
图样中的图形与实物相对应的线性尺寸之比称为比例。
工程图样所使用的各种比例,应根据图样的用途与所绘物体的复杂程度进行选取。相关国标规定绘制图样时一般应采用表中规定的比例。图样不论放大或缩小,在标注尺寸时,应按物体的实际尺寸标注。
由于房屋体形较大,施工图常用缩小比例绘制,如用1∶100,1∶200绘制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以表达房屋内外的总体形状,用1∶50,1∶30,1∶20等绘制某些房间布置、构配件详图和局部构造详图。
10.1.3 字体
图样中书写的汉字、数字、字母必须做到字体端正、笔画清楚、排列整齐、间隔均匀。各种字体的大小要选择适当,字体大小分为20、14、10、7、5、3.5、2.5七种号数(汉字不宜采用2.5号)。字体的号数即字体的高度(单位:mm),字体的宽度约等于字体高度的,数字及字母的笔画粗度,约为字高的
。
1.汉字
图样上的汉字采用国家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并宜写成长仿宋字。长仿宋字体的示例如图10-3所示。
2.数字和字母
数字和字母有直体和斜体两种,图样上宜采用斜体字体。斜体字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线约成75°角。
图10-3 仿宋字体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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