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二元制结构理论
二元结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内部,由二元经济决定的政治、社会、文化呈现出的二元情况。早在中世纪,意大利著名的神学家和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就以自然法的观点对一系列经济问题进行论述,提出了消费的适可原则和生产的二因素理论。他利用亚里士多德关于形式和资料的学说,阐述宇宙秩序是按等级的阶梯来安排的。等级理论触及的是管理学的一个重大命题,即较低层次的管理以更高一级的管理的目标为其目的,这也融入了阶段发展的理论观点。二元结构原来主要是指经济结构,起初含义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内部的经济部门,既存在采用现代生产方式的经济部门,一般是工业部门;又有采用传统生产方式生产的经济部门,一般是农业和城市小手工业部门。但是在我国,由于长期实施计划经济体制,造成了城乡二元制结构发展并深化到现在。二元经济结构形成于我国20世纪50~60年代农业全面支持工业的赶超型发展战略。所以,我国目前的二元制结构的特征更多地表现在社会结构方面。二元经济结构和二元社会结构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典型特点,城乡二元结构包括二元经济结构和二元社会结构。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受资源禀赋条件限制,我国发展战略要求优先发展重工业,就必须作出适当的制度安排。如取消市场,强调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计划调配控制。国家利用行政权力人为地压低资本、能源、原材料、农产品和劳动力的价格,从而降低重工业发展的成本,并利用价格指令实施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方式,以农村支持城市,以农业补贴工业,从农业和农民身上提留资本积累。这一制度安排最终导致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过程中,同时形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制度。二元社会结构的形成基础主要是以我国居民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分割制度。政府部门明确将我国居民的户籍身份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严重限制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自然转移。在食物、衣物、燃料等生活物资供应制度,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也把城市和农村人口分割开来。国家以法律、政策自上而下推行以城乡分割为主要标志的二元管理体制。城乡二元结构制度的变迁是以牺牲占中国总人口比例近七成的农民的利益来维护城市居民的利益,虽然随着政策松动城乡居民人口比例逆向变化,但是最终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却成为难以改变事实。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也是城乡二元结构制度变迁的后果之一。低收入的农(渔)民是水产品的主要供给者,而他们的生产生活水平仍然处于温饱阶段,这一群体受经济条件和知识水平影响而质量安全意识淡薄。这一现象的长期存在也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理论。
二元结构制度导致公共资源配置不均。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共产品供给的模式是呈断裂式结构。政府在供给公共产品时往往会优先考虑城市,而后置农村。城乡长期实行“二元制”的资源配置结构,导致了农村在公共产品供给和公共服务、公共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巨大差距和发展的不平衡。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解决城乡二元制架构遗留的历史问题,其根本途径是通过制度创新,统筹城乡两个方面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实施城市反哺农村、工业补充农业的政策,使城乡二元结构向一元结构过渡,最终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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