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GB/T 20988—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依据灾难恢复的系统和数据的完整性要求以及时间要求等要素将灾难恢复划分为6个等级,不同等级在7个资源要素上的要求各不相同,只有同时满足某级别的7个要素要求,方能视为达到该级别。灾难备份中心的等级等于其可支持的灾难恢复最高等级,如可支持1~5级的灾难备份中心的级别为5级。GB/T 20988—2007中描述的6个等级自低到高分别为:
6.3.5 灾难恢复的等级划分
GB/T 20988—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依据灾难恢复的系统和数据的完整性要求以及时间要求等要素将灾难恢复划分为6个等级,不同等级在7个资源要素上的要求各不相同,只有同时满足某级别的7个要素要求,方能视为达到该级别。灾难备份中心的等级等于其可支持的灾难恢复最高等级,如可支持1~5级的灾难备份中心的级别为5级。GB/T 20988—2007中描述的6个等级自低到高分别为:
·第1级——基本支持;
·第2级——备用场地支持;
·第3级——电子传输和部分设备支持;
·第4级——电子传输和完整设备支持;
·第5级——实施数据传输和完整设备支持;
·第6级——数据零丢失和远程集群支持。
上述6个级别对7个资源要素的要求分别如表6-1~表6-6所示。
表6-1 第1级——基本支持
表6-2 第2级——备用场地支持
表6-3 第3级——电子传输和部分设备支持
表6-4 第4级——电子传输及完整设备支持
表6-5 第5级——实时数据传输及完整设备支持
表6-6 第6级——数据零丢失和远程集群支持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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