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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的记录与计算

时间:2023-10-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例如,角度测量时,秒级数字出错,应重测该测站;钢尺量距时,毫米级数字出错,应重测该尺段。禁止连续更改数字,例如,水准测量中的黑、红面读数,角度测量中的盘左、盘右,距离测量中的往、返测等,均不能同时更改,否则要重测。测量计算时,数字的取位规定:水准测量视距应取位至1.0m,视距总和取位至0.01km,高差中数取位至0.1mm,高差总和取位至1.0mm,角度测量的秒取位至1.0″。较为复杂的计算,可在实训完成后及时算出。

三、测量的记录与计算

1.测量记录

(1)测量观测数据须用2H或3H铅笔记入正式表格,记录观测数据之前,应将表头的仪器型号、日期、天气、测站、观测者及记录者姓名等无一遗漏地填写齐全。

(2)观测者读数后,记录者应随即在测量手簿上的相应栏内填写,并复诵回报以便检核。不得另纸记录事后转抄。

(3)记录时要求字体端正清晰、数位对齐、数字齐全。字体的大小一般占格宽的1/3~1/2,字脚靠近底线,表示精度或占位的“0”(例如水准尺读数1.500或0.759;度盘读数91°04′00″中的“0”)均不能省略。

(4)观测数据的尾数不得涂改,读错或记错后,必须重测重记。例如,角度测量时,秒级数字出错,应重测该测站;钢尺量距时,毫米级数字出错,应重测该尺段。

(5)观测数据的前几位(如米、分米、度)出错时,则在错误数字上画细斜线,并保持数据部分的字迹清楚,同时将正确数字记在其上方。注意不得涂擦已记录的数据。禁止连续更改数字,例如,水准测量中的黑、红面读数,角度测量中的盘左、盘右,距离测量中的往、返测等,均不能同时更改,否则要重测。

(6)记录数据修改后或观测成果废去后,都应在备注栏内写明原因(如测错、记错或超限等)。

(7)严禁伪造观测记录数据,一经发现,将取消实训成绩并严肃处理。

2.测量计算

(1)每站观测结束后,必须在现场完成规定的计算和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迁站。

(2)测量计算时,数字进位应按照“四舍六入五凑偶”的原则进行。比如对1.5244m1.5236m,1.5235m,1.524m这几个数据,若取至毫米位,则均应记为1.524m。

(3)测量计算时,数字的取位规定:水准测量视距应取位至1.0m,视距总和取位至0.01km,高差中数取位至0.1mm,高差总和取位至1.0mm,角度测量的秒取位至1.0″。

(4)观测手簿中,对于有正负意义的量,记录计算时,一定要带上“+”号或“-”号,即使是“+”号也不能省略。

(5)简单计算,如平均值、方向值、高差(程)等,应边记录、边计算,以便超限时能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重测。较为复杂的计算,可在实训完成后及时算出。

(6)计算必须认真仔细,保证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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