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节能运行管理要求
要实现大楼建筑设备系统的节能运行管理,项目建设方与后期物业管理方应实现良好的技术交接。设计资料、施工资料应归库管理,设备系统调试后,应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系统综合能效的测试。项目验收应按设备系统施工验收及建筑节能验收管理规定执行。
建筑设备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应建立严格规范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设备运行管理记录应完整、准确、齐全。人工记录数据应定期转化为电子版,以便于统计分析。
1.2.1 技术资料
建筑设备系统的设计、施工、试运转及调试、验收、检测、维修和评定等技术文件应齐全并保存完好,应对照系统的实际情况核对相关技术文件,保证技术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下列文件为必备文件档案,并作为节能运行管理、责任分析、管理评定的重要依据:
①建筑设备系统的设备明细表;
②主要材料、设备的技术资料、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③仪器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和校正记录;
④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含更新改造和维修改造);
⑤隐蔽部位或内容检查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⑥设备、风管系统、制冷剂管路系统、水管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⑦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⑧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⑨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⑩系统综合能效测试报告。
传统的技术资料整理和保存存在一定问题,资料不齐整、损坏较多。随着计算机存储技术的发展,技术资料可以电子版数字化方式储存,以便于查阅。
1.2.2 运行管理记录
运行管理记录应齐全,主要包括:各主要设备运行记录、巡回检查记录、事故分析及其处理记录、运行值班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能耗统计表格和分析资料等。不停机运行的系统,还应有交接班记录等。原始记录应填写详细、准确、清楚,并符合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填写人应签名。
巡回检查应定时、定点、定人,并做好原始记录。采用计算机集中控制的系统,可用定期打印汇总报表和数据数字化储存的方式记录并保存运行原始资料。常规管理记录如下:
①维护保养记录、检修记录和运行记录。
②水质化验报告。
③建筑设备系统的运行用能统计记录,如用水量、用电量、用气量、用油量、用冷量、用热量统计记录等。
系统的运行管理措施、控制和使用方法、运行使用说明以及不同工况设置等,应作为技术资料管理。上述技术资料的制定除业主自身拥有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可委托设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并在实践中不断予以完善,调整运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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