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现象的文化价值及其当代启示
On the Cultural Values and Contemporary Inspiration from the“Huishang Phenomenon”
刘中起
一、徽商现象的历史脉络与文化渊源
明朝人王世贞说过,“徽俗十三在邑,十七在天下。其所蓄积则十一在内,十九在外。”[1]徽人经商历史悠远,早在东晋时期,就有徽州商人的活动记载,至明成化、弘治年间逐渐形成了强大的徽商商帮集团,明嘉靖至清乾隆、嘉庆时期,徽商经营达到鼎盛,史料记载,“新安大贾,鱼盐为业,藏锻有至百万者,其它二三十万,则中贾耳”。[2]徽商兴起的契机来源于明王朝实行“折色制”[3],徽商凭借靠近两淮盐场集散地——扬州而大显身手,至清乾隆时期达到极盛,有着“无徽不成镇,无绩不成街”“钻天洞庭遍地徽”的美誉。据《歙县志》载,康(熙)、乾(隆)之际,徽商号称十大商帮之首,“两淮八总商,邑人恒占其四”。
徽商现象的文化理念,既有突出的徽州地域特色,又典型地体现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文化特征。徽商文化作为徽州文化的一个单元,朱熹等人的后儒理学深深地烙印于徽商们的经营理念中和经营活动中。根植于徽州大地的徽商,后儒理学的徽商文化对徽商群体的产生、发展和衰退起着推动作用和制约作用。[4]据《程朱阙里志》记载,“程朱之学大明于天下,天下之学宫莫不崇祀程朱三夫子矣。乃若三夫子肇祥之地又举而合祀之,则独吾歇。……朱学原本二程,二程与朱之所自出,其先世皆由款黄墩徙,故称程朱阙里。”范成大诗赞“斯民邹鲁更丰年”,“自井邑田野,远山深谷,居民之处,莫不有师有学,有书史之藏。”[5]朱熹认为:“正其谊,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专去计较利,未必有利。”徽商的经营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后儒理学的这种“利义”观的支配。徽州商人大多标榜重义轻利,非义之财不取,所谓“讲求义利之道,见利思义”。黟县商人舒宗纲说:“生财有大道,以义为利,不以利为利。”“因义用财”,才开辟财源,使之流而不竭,因此生财之大道,可以收到谋大利、发大财之效。这种“以义为利”、“义中取利”的思想,在徽商中极具代表性。
二、徽商现象的文化价值内核
(一)贾而好儒,崇尚儒家文化
“虽为贾者,咸近士风”,[6]戴震准确地指出了徽商“贾而好儒”的特点,这一特点使得身为儒商的徽商可以直接攀援封建政治势力,自然比较容易与当时的官员找到共同的语言,容易与官府之间形成一个广泛的沟通与交流平台,也从一定程度上让士大夫纠正封建制度“轻商”、“贱商”的成见。[7]据统计,徽属六县中举人者在明为298名,清有698名;中进士者,明有392名,清有226名。明汪道昆曾有评议“余惟乡俗不儒则贾,卑议率左贾而右儒,与其为贾儒,宁为儒贾”。[8]所以说,徽商在根本上是儒商,“儒”使得徽商获得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也为徽州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浓厚的文化基础。
(二)信守以“诚信”为核心的商业道德
徽商是以诚信作为经商业贾的道德核心,并且以此为准则来规范其商业行为。这对徽商赢得客户的信任、长期有效地占领市场并且最终取得经营的成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9]徽州商帮不仅有好儒之名,而且有力倡儒风之实,并使“贾”与“儒”一张一弛,迭相为用。儒家所倡导的诚、信、仁、义等道德规范,在徽商那里,无论是在一般认识上,还是在具体实践中,都得到了相当的发挥。歙县商人许宪说:“以诚待人,人自怀服,任术御物,物终不亲。”[10]在杭州的胡庆余堂里,由胡雪岩本人在光绪四年时亲自写就的“戒欺”匾,其文云:“凡百贸易均不得欺字,药业关系生命,尤为万不可欺。余存心济世,不以劣品取厚利,惟愿诸君心余之心,采办务真,不致欺余以欺世人,是则造福冥冥,谓诸君之善为余谋也可,谓诸君之善亲为谋亦可。”即是胡氏药业为何兴旺发达的最好注脚。
(三)重视文化教育:业儒入仕是徽商的终极关怀
读书、应试、做官是徽州人心目中的“第一等事业”,也是光宗耀祖的头等大事。徽州宗族多把设立学堂、培养宗族子弟作为族规家训写于宗谱之中,张贴在祠堂之内,所谓“巨室强宗之所以绍隆而不绝者,有世禄尔”。足见在徽人心中,“贾为厚利,儒为名高”。新安理学的文化纽带将商业与宗族紧紧整合在一起,使得致富后的徽商“本大道为权衡,绝无市气;协同人于信义,不失仁风”。在“富而教不可缓”的强大思想指引下,明清徽商鼎盛之时的书院和义学遍及徽州各地,“天下书院最盛者,无过东林、江右、关中、徽州”。教育的繁荣带来了科举的辉煌,据清代北京歙县会馆题名榜所列,清代仅歙县籍科举中第者有状元五人、榜眼二人、武榜眼一人、探花八人、传胪五人、会元三人、解元三人、进士296人,举人约近千人,在各地科举中第者中名列前茅。教育的发达,也极大地提高了徽商的文化水平,使得徽商几百年不衰,造就了一代徽商帝国。
(四)追求高品位的艺术理念:造就宏厚的徽州文化
儒的本质,使得徽商在艺术方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艺术理念。徽商一向对商品的艺术性非常重视,追求高尚的艺术品位,久而久之便形成了精美而又高雅的艺术理念。小到文房四宝,大到建筑艺术,古徽州之地至今随处可以真切地感受到徽商在逝去的年代所营造的浓厚艺术氛围。徽刻和徽画,不论在本地还是在外地,都带有徽州地区特有的人文历史印迹,与徽商的支持和参与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徽商对戏剧的资助与支持,也是中国艺术史上非常值得称道的事情。再有徽戏作为中国古代著名的戏曲种类,主要由徽州当地人组成的戏班演出(俗称“徽班”),而戏曲的演出需要投入较多的财力,徽商则是徽戏财力的主要投资者和赞助者。在徽商留给后人的艺术遗产中,其建筑艺术是最为重要和最可宝贵的,也是我们现今仍能亲眼目睹到的最为庞大的艺术珍品。徽派建筑充分体现了徽商高品位的艺术理念,是多种艺术成分(如雕刻、绘画、书法、诗词、楹联等等)的综合并且在建筑结构和布局上体现了大胆的创新精神。
三、徽商文化的当代启示价值
(一)徽商文化的进取精神与团队意识可以启示当代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与思想价值革新
徽州人素有“徽骆驼”之称,其内在的进取思变精神与团队协作意识使得徽商创造了百年商帮的奇迹,也为当代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与思想价值革新提供了重要的启示。众所周知,重农抑商是中国封建专制社会统治者所奉行的传统经济国策,历朝历代均视商业为末业,视商人为贱民,而明清时期的徽州人则敢于打破世俗观念,冲破陈规偏见,独具觉醒思变之胆识与精神,能得风气之先,选择尚且特别看重作为第一等生业的商业贸易。与此同时,徽商资本的来源过程也是一个思变过程。徽州人最初进行的就是以自己的物产,以开发山林资源,以自己的劳动积累资金,投入流通获得资本。特别是早期的木商、茶商、蚕商、瓷商等的资本来源多源于此类,它构成了早期徽商发家的典型。[11]相对于进取思变精神,徽商的协作精神则不仅表现在家族中,也表现在一个个的商业团体中。有学者指出徽州人经商“挚其亲友知交而与共事,以故一家得业,不独一家食焉。其大者能活千百家,下亦数十家数家”,说明徽商的经营活动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宗族的群体行为。这正是徽州商帮的凝聚力、竞争力胜于其他商帮的关键所在。
(二)徽商文化价值中的义利观可以启示现代市场经营管理理念与企业伦理建设
徽商的“信”、“诚”,也就是理学的“诚笃”、“诚意”和“笃信”、“言而有信”的道德说教在其经商中的具体应用。以义为利,讲求“信”、“诚”,这是徽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能获得迅速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徽商文化价值中的这种义利观对于今天的市场经营管理理念与企业文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文本和借鉴价值。徽州是程朱阙里,特别是朱子的思想在徽州影响至深。因此,由此哺育、教化出来的徽商,其尊儒、敬孔、崇朱的意识是远较其他商帮更甚、更切、更真,更何况当时所谓的“儒”,多有儒之概念的本来意义,所以,徽商作为当时的一代儒商,其在经营竞争中,运用和体现儒家的道德思想、伦理规范,多是自觉的、有深刻体认的,由之直接决定了他们在经营中必然是讲诚、以信、重义,追求良好的职业道德,注重自己良好的商业信誉,从而也因此获得了自己极大的竞争优势。
(三)徽商文化中的“诚信不欺”可以启示现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徽商作为传统的中国儒商,他们以信接物,市不二价,童叟无欺,有极高的商业信誉。清末胡开文墨店发现有批墨锭不符质量要求,老板胡余德发现后立即令所属各店停止制售此墨,并将流向市场的部分高价收回,倒入池塘销毁。为保证商品质量,维护客户利益,决不掺杂使假,甚至不惜血本,毁掉重来,体现了徽商以诚待人的处世原则和以真行贾的经营理念。然而当下中国诸多不健康的现象,如小悦悦事件、老人倒地无人敢扶现象、毒奶粉、地沟油、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假文凭与学术不端等,腐蚀着社会,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价值失序与道德信念的危机。徽商文化中的“仁爱”、“诚信”价值不仅是我国重要的传统伦理共识,也是健康市场经济与健康吏治的内在价值理念支撑,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
(四)“富而教不可缓”:徽商文化中的教育理念可以启示现代社会的人才战略
徽商重视教育,自古至今已成为习俗,纳入其生命的一部分,成为根深蒂固的观念。徽州人文化底蕴深厚,“富而教不可缓”是徽商笃信的信条,正是如此才“代不乏人”,使徽商几百年不衰,造就了一代徽商帝国。徽商的人才培养战略对于正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转型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当今世界,人才竞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数百年前古徽州地区林立的书院,袅袅的书香似乎依旧在昭示我们“振兴文教”,徽商绵延至今的良性循环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也给我们奠定了现代社会坚实而优秀的商业文化基础。如何提供一个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如何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如何创造条件留住人才,这不仅仅是政策扶持,政府出资,更是一个全社会都应该关心和关注的话题。[12]
(作者为上海行政学院城市社会研究所副教授、社会学博士)
【注释】
[1]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稿》(卷61),《赠程君五十叙》,万历五年王氏世经棠刻本。
[2]谢肇制:《五杂俎》,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
[3]1492年,明王朝实行“折色制”,即商人可以以银两换取盐引后贩盐。
[4]汪水:《徽商历史的文化价值批判》,《徽水世界》2010年11月9日。
[5]道光年间《休宁县志》(卷2),江苏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6]戴震:《戴震集·文集》卷12,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
[7]参见杨晓民:《徽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版。
[8]汪道昆:《太函集》卷42,黄山书社2004年版。
[9]陈东林、李萍:《论徽商的文化理念》,《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2期。
[10]见歙县《许氏宗谱》卷三,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木活字本。
[11]彭镇华、张旭东:《徽商兴起繁荣与文化发展进步》,《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
[12]张广宏:《论徽商文化的现实意义》,《华东经济管理》2005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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