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2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
砌筑砂浆应根据工程类别及砌体部位的设计要求来选择砂浆的强度等级,再按所选择的砂浆强度等级确定其配合比。
在确定砂浆配合比时,一般情况下可参考有关资料和手册选用,再经过试配、调整来确定施工配合比;也可按《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2010)中的设计方法进行配合比设计。
7.2.2.1 水泥混合砂浆的配合比设计步骤
(1)计算砂浆的试配强度(fm,0) 砂浆的试配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fm,0=k·f2 (7.1)
式中 fm,0——砂浆的试配强度,精确至0.1MPa;
f2——砂浆强度等级值,精确至0.1MPa;
k——系数。施工水平优良时,k取1.15;施工水平一般时,k取1.20;施工水平较差时,k取1.25。
(2)计算每立方米砂浆中的水泥用量Qc 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QC——每立方米砂浆的水泥用量,精确至1kg;
fm,0——砂浆的试配强度,精确至0.1MPa;
fce——水泥的实测强度,精确至0.1MPa;
α、β——砂浆的特征系数,其中α取3.03,β取-15.09。
在无法取得水泥的实测强度值时,可按下式计算fce:
fce=γc·fce,k (7.3)
式中 fce,k——水泥强度等级值,MPa;
γc——水泥强度等级值的富余系数,宜按实际统计资料确定,无统计资料时可取1.0。
(3)计算每立方米砂浆中的石灰膏用量QD 计算公式如下:
QD=QA-QC (7.4)
式中 QD——每立方米砂浆的石灰膏用量,精确至1kg;石灰膏使用时的稠度宜为(120±5)mm;稠度不在规定范围时,其用量应按表7.3进行换算。
QA——每立方米砂浆中水泥和石灰膏总量,精确至1kg;可为350kg。
表7.3 石灰膏不同稠度的换算系数
(4)确定每立方米砂浆中的砂用量QS 每立方米砂浆中的砂用量QS,应按砂干燥状态(含水率小于0.5%)的堆积密度值作为计算值,单位以kg计。
(5)按砂浆稠度选用每立方米砂浆中的用水量QW 每立方米砂浆中的用水量,可根据砂浆稠度等要求选用,一般为210~310kg。
注意:混合砂浆中的用水量,不包括石灰膏或黏土膏中的水;当采用细砂或粗砂时,用水量分别取上限或下限;稠度小于70mm时,用水量可小于下限;施工现场气候炎热或干燥季节,可酌量增加用水量。
(6)配合比的试配、调整与确定
1)按计算或查表所得配合比进行试拌时,应按《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2009)测定其拌合物的稠度和保水率。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调整材料用量,直到符合要求为止。依此确定为试配时的砂浆基准配合比。
2)试配时至少应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其中一个为基准配合比,其余两个配合比的水泥用量应按基准配合比分别增加和减少10%。在保证稠度、保水率合格的条件下,可将用水量、石灰膏、保水增稠材料或粉煤灰等活性掺合料用量作相应调整。
3)选定符合试配强度及和易性要求且水泥用量最低的配合比作为砂浆的试配配合比。
(7)配合比的校正
1)应根据上述确定的砂浆配合比材料用量,按下式计算砂浆的理论表观密度值:
ρL=QC+QD+QS+QW (7.5)
式中 ρL——砂浆的理论表观密度值,精确至10kg/m3。
2)应按下式计算砂浆配合比校正系数δ:
式中 ρC——砂浆的实测表观密度值,精确至10kg/m3。
3)当砂浆的实测表观密度值与理论表观密度值之差的绝对值不超过理论值的2%时,可将得出的试配配合比确定为砂浆设计配合比;当超过2%时,应将试配配合比中每项材料用量均乘以校正系数后,确定为砂浆设计配合比。
7.2.2.2 现场配制水泥砂浆配合比的选用
1)水泥砂浆的材料用量可按表7.4选用。
表7.4 每立方米水泥砂浆材料用量(JGJ/T98—2010)
注:1.M15及以下强度等级的水泥砂浆,水泥强度等级为32.5级,M15以上强度等级的水泥砂浆,水泥强度等级为42.5级;
2.当采用细砂或粗砂时,用水量分别取上限或下限;
3.稠度小于70mm时,用水量可小于下限;
4.施工现场气候炎热或干燥季节,可酌量增加用水量;
5.试配强度应按式(7.1)计算。
2)水泥粉煤灰砂浆的材料用量可按表7.5选用。
表7.5 每立方米水泥粉煤灰砂浆材料用量(JGJ/T98—2010)
注:1.表中水泥强度等级为32.5级;
2.当采用细砂或粗砂时,用水量分别取上限或下限;
3.稠度小于70mm时,用水量可小于下限;
4.施工现场气候炎热或干燥季节,可酌量增加用水量;
5.试配强度应按式(7.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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