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3 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标准法)
GB/T1346—2001规定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的测定有标准法和代用法两种,发生矛盾时以标准法为准。本方法适用于通用水泥及指定采用本方法的其他品种水泥。
13.3.3.1 试验目的
测定水泥净浆达到标准稠度时的用水量,为检测水泥的凝结时间和体积安定性做好准备。
13.3.3.2 主要仪器设备
水泥净浆搅拌机、标准法维卡仪(如图13.2所示)、代用法维卡仪、量水器、天平等。
13.3.3.3 试验步骤
1)将维卡仪调整至试杆接触玻璃板时,指针对准零点,其金属棒能自由滑动,同时,搅拌机正常运转。
2)取水泥试样500g,拌和水量按经验加水。
3)用湿布将搅拌锅和搅拌叶片擦干净,将拌和水倒入搅拌锅内,然后在5~10s内小心地将500g水泥加入水中,防止水和水泥溅出。
4)将锅放在搅拌机的锅座上,升至搅拌位置,启动搅拌机,低速搅拌120s,停15s,同时将叶片和锅壁上的水泥浆刮入锅中,接着高速搅拌120s停机。
5)将拌制好的水泥净浆装入已置于玻璃底板上的试模中,用小刀插捣,轻轻振动数次,使气泡排出并刮平,再放到试杆下面固定的位置上。
6)试杆降至净浆表面,指针对准零点,拧紧螺丝1~2s后,突然放松,使试杆垂直自由地沉入水泥净浆中。在试杆停止沉入或释放试杆30s时,记录试杆距底板的距离,升起试杆后,立即擦净。整个操作应在搅拌后1.5min内完成。
图13.2 测定水泥标准稠度和凝结时间用的维卡仪(单位:mm)
13.3.3.4 测定结果评定
以试杆沉入净浆并距底板(6±1)mm的水泥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和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P),按水泥质量的百分比计。
如果试杆下沉深度超出上述范围,应增减用水量,重复上述操作,直到达到(6±1)mm时为止。即达到标准稠度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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