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结时间测定
13.3.4.1 目的
检测水泥的初凝和终凝时间,评定该水泥是否为合格品。
13.3.4.2 主要仪器设备
凝结时间测定仪(标准法维卡仪,用试针)、水泥净浆搅拌机、试模(圆模)、湿气养护箱[温度为(20±1)℃、相对湿度≥90%]、量水器、天平等。
13.3.4.3 试验步骤
1)将圆模放在玻璃板上,在内侧涂一层机油。调整凝结时间测定仪的试针接触玻璃板时,指针对准零点。
2)用标准稠度用水量制成标准稠度净浆一次装满试模,振动数次刮平,立即放入湿气养护箱中。记录水泥全部加入水中的时间作为凝结时间的起始时间。
3)初凝时间的测定。试件在湿气养护箱中养护至加水后30min时,进行第一次测定。从湿气养护箱中取出试模放到试针下,降低试针至与水泥净浆表面接触。拧紧螺丝1~2s后,突然放松,试针垂直自由地沉入水泥净浆,观察试针停止下沉或释放试针30s时指针的读数。当试针沉至距底板(4±1)mm时,为水泥达到初凝状态,水泥全部加入水中至初凝状态的时间为水泥的初凝时间,单位用“min”表示。
4)终凝时间的测定。为准确观测试针沉入的状况,在终凝针上安装了一个环形附件(见图13.2),在完成初凝时间测定后,立即将试模连同浆体以平移的方式从玻璃板取下,翻转180°,径大端向上、小端向下放在玻璃板上,再放入湿气养护箱中继续养护,临终凝时间时,每隔15min测定一次,当试针沉入试体0.5mm时,即环形附件开始不能在试体上留下痕迹时,为水泥达到终凝状态,即水泥全部加入水中至终凝状态的时间为水泥的终凝时间。单位用“min”表示。
13.3.4.4 结果评定
凡初凝时间、终凝时间有一项不合格者为不合格品。
13.3.4.5 注意事项
1)在最初测定的操作时,应轻扶金属柱,使其慢慢下落,以防试针撞弯,结果以自由下落为准。
2)在整个测试过程中,试针沉入的位置至少要距试模内壁10mm。
3)临近初凝时,每隔5min测定一次,临近终凝时,每隔15min测定一次,到达初凝或终凝时,应立即重复多测一次,当两次结论相同时,才能定为达到初凝或终凝状态。
4)每次测定不能让试针落入原针孔。
5)每次测试完毕须将试针擦净,并将试模放回湿气养护箱,整个测试过程要防止试模受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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