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及步骤
13.6.3.1 资料准备
在设计混凝土配合比之前,必须预先掌握下列基本资料:
1)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和强度的标准差;
2)施工方面要求的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
3)工程所处环境对混凝土耐久性的要求;
4)结构构件的截面尺寸及钢筋配置情况;
5)混凝土原材料基本情况。
13.6.3.2 原材料的选用
(1)水泥的选择 应当根据工程性质与特点、工程所处环境及施工条件,依据各种水泥的特性,合理选择水泥品种。水泥强度等级的选择应与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相适应。
(2)粗骨料最大粒径的选择 应根据结构构件的截面尺寸、钢筋配置情况及施工方法等,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石子的最大粒径。
13.6.3.3 原材料的性能检测
(1)水泥性能检测 包括水泥的密度、强度、体积安定性、凝结时间等。
(2)砂的性能检测 包括砂的含泥量、泥块含量、有害物质含量、砂的粗细程度、颗粒级配,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和含水率等。
(3)石子的性能检测 包括石子的含泥量、泥块含量、有害物质含量、针状和片状颗粒的含量、强度与坚固性、最大粒径、颗粒级配、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和含水率等。
13.6.3.4 计算初步配合比
当各种原材料的技术性能均符合要求时,根据给定的工程条件、原材料和试验测得的原材料性能进行配合比计算(详见6.4节),求出初步配合比。
13.6.3.5 配合比的试配
(1)拌合物取料 按照计算出的初步配合比,根据所使用的粗骨料最大粒径,确定试配的最小搅拌量:当粗骨料的最大粒径≤31.5mm时,试拌数量为15L;当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为40mm时.试拌数量为25L:搅拌方法应与工程中实际使用的方法相同。当采用机械搅拌时,其搅拌量不应小于搅拌机额定搅拌量1/4。
(2)和易性调整 按初步配合比称取试配材料的用量,将拌合物搅拌均匀后,检验其和易性。如果未达到工程的要求,则需要调整。经过反复测试,直至满足和易性要求为止。这时得到的配合比为基准配合比。
(3)强度检验及配合比的调整 在进行强度检验时,应至少采用三组不同的配合比,其中一组为基准配合比,另外两组配合比的水灰比值较基准配合比分别增加和减少0.05,而用水量与基准配合比相同砂率可分别增加或减少1%。
三组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标准试件经标准养护28d进行抗压强度试验,从三个抗压强度的代表值中选择一个大于试配强度、水泥用量又少的配合比,作为满足强度要求所需的配合比,即实验室配合比。
13.6.3.6 确定施工配合比
检验施工现场骨料的含水率,将实验室配合比换算为施工配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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