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灯具工程量与灯具单价均按下面的方法进行计算。
1)灯具安装工程量及单价的计算
①各式灯具按安装方式计算工程量,如表5.4所示,其表达式如下:
灯具安装计算工程量=设计图示安装方式分类型数量
灯具安装报价工程量=计算工程量×(1+损耗率)
式中,灯具安装损耗率可取1.0%。
表5.4 灯具安装方式
②各式灯具的价值按下式计算:
灯具每套价值=灯具价值+灯管(泡)价值
其中,灯具价值=灯具单价×(1+损耗率)
灯管(泡)价值=灯管(泡)单价×数量×(1+损耗率)
灯具损耗率可取1.0%,由报价人自行确定。
2)灯具安装的相关内容
①灯具种类和结构形式繁多,其规格、型号及其标志,各厂家不统一也不规范,造成计量及计价困难。所以,定额第二册附有“照明灯具彩色照片”与所列子目对应。无论定额立项或清单立项,对灯具特征的描述必须清楚。
②灯头盒安装,清单归入相应配管中;定额用第二册相应子目,按“10个”计算。
③灯具支架现场加工,灯具自带支架者不计算此项。一般支架制作、安装、除锈、刷油或镀锌见前述。当支架带装饰性时,按清单附录A或B另列项;定额用《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④灯具安装高度超高,超过5 m时,计算超高作业费,用定额第二册说明计取。
⑤照明系统安装,包括灯具本体安装、测量绝缘电阻及试亮等工作,不包括亮度等要求的调试和调光设备的安装。照明灯具系统按规范GB 50303—2002要求,公用照明试亮连续24 h、住宅照明试亮连续8 h,无异常,验收。
3)灯具安装特殊调试的计算
通用灯具安装不包括照明系统有调光要求或特殊调试的要求。如大型剧场、礼堂、会议厅、电视演播厅、摄影棚等,要求通断切光、亮暗控制、色彩转换,或要求单控、集控和总控变换,以及要求特殊照明的场所。其涉及的设备、装置及设备支架的制作、安装和调试,必须另立项计算。清单参照C.2、C.10、C.12相关项目立项;定额用第二册、第十册、第十三册或按实计算。
智能照明系统灯具安装按本节计算;其控制元件和设备装置及线路安装以及系统调试,见8.2.3节的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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