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变压器系统调试
电气调整试验 电力变压器系统调试
【释名】10 kV及以下电力变压器系统调试,施工方按规范要求进行模拟试运行符合要求后,带电连续空载24 h试运行,无异常,交验。负荷试运行由发包人主持,施工方等参加。
▌清单项目工程内容▌系统调试。
▌定额工程量▌电力变压器系统调试,按“系统”计量,用定额第二册。
(1)电力变压器系统调试内容
包括:变压器、断路器、互感器、隔离开关、风冷及油循环系统电气装置,常规保护装置等,及一、二次回路的调试试验和空投24 h试运行等。
(2)电力变压器系统调试不包括的内容
①电力变压器系统的24~72 h负荷试运行,由建设单位主持试验,另列项计量。
②电力变压器系统中的避雷器、自动投入装置、特殊保护装置和接地网的调试,应另立项计量。清单按C.2.11立项,定额用第二册相应子目。
〔提示〕
箱式变压器的调试,根据变压器电气主接线图的接线方式和设备组成类别进行分析,一般分为:变压器系统、母线系统、高低压送配电设备系统、接地装置系统等调试项目。
2)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
电气调整试验 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
【释名】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是指电气设备安装中,1 kV以下及10 kV以下各种送配电装置和低压供电(交流、直流)回路装置系统的调试。
▌清单项目工程内容▌系统调试。
▌定额工程量▌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按“系统”计量,用定额第二册。
(1)1 kV以下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
①1 kV以下送配电装置系统范围划分。其送配电装置系统特别多,该子目只适用于低压供电回路及照明供电回路系统的调试,如图5.16所示,其系统范围划分如下:
·从开闭所低压配电柜中以每一台断路器(空气开关)引出的供电回路为一个系统,多一台断路器,则按两个系统计算。
·凡是在回路中有需要在施工时作调试的元件,如仪表、继电器、电磁开关等,均属调试系统。
·供电系统中配电箱直接到电动机的回路系统,在电动机检查接线调试中进行计算,不作为1 kV以下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如图5.16所示。
②系统调试工作范围。调试包括:断路器、自动开关、隔离开关、常规保护装置、电测量仪表、电力电缆等及一、二次回路系统的调试。
〔注意〕
下列各项不能计算1 kV以下交流送配电装置系统的调试:
①系统中有移动式电器、住宅(楼层)照明配电箱、电表箱、插座箱或插座连接的民用家电设备或者装置,不计算调试。
②系统中的调试元件(仪表、继电器、电磁开关等)单独安装时,不当作设备或装置调试,只作为“校验”处理,按校验单位收费标准计费,但安装另计。
③低压供电回路中的电度表、保险器、闸刀开关等,只是试通或试亮工作,不作为装置调试。
④一般住宅、学校、办公楼、旅馆、商店等民用电气工程的供电设备调试,按下述方法计算:
·在配电室内的盘、箱、柜和照明主配电箱内,带有需要在施工安装时调试的元件,如仪表、继电器、电磁开关等,按“1 kV以下交流配电系统调试”计算。
·在盘、箱、柜和照明主配电箱内中,需要调试的电气元件,在生产厂已按固定常数调整好的,施工安装时不需再做调试的,不计算装置调试。
·民用电度表调整与校验由供电部门专业管理,施工安装时不计算调试。
⑤高标准的高层建筑、高级宾馆、大会堂、体育场馆等,具有较高控制技术的电气工程(包括照明工程中由程控调光控制的装饰灯具等),应按控制方式用相应的电气调试定额。
(2)10 kV以下送配电装置调试
①10 kV以下送配电装置系统范围划分。其送配电装置系统,指配电系统高压侧的装置。系统按每个电压侧配一台断路器为一个系统,多一台断路器,则按两个系统计算。供电桥回路中的断路器,母线分段的断路器,均作为独立的装置系统调试计量,如图5.18所示。
②10 kV以下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工作及范围。调试包括:变压器前端的开关柜和连接柜的电力电缆、瓷瓶耐压、电测量仪表、常规保护装置及一、二次回路系统的调试,如图5.16及图5.17所示。
图5.17 10 kV以下送配电装置调试
图5.18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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