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工程监理的任务、内容和依据
3.2.1 工程监理的任务
工程监理的任务,可以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1.投资控制
在建设前期,受项目法人委托进行可行性研究,协助项目法人进行投资决策,控制好投资估算总额;在设计阶段,对设计方案、设计标准、总概算(或修正总概算)进行审查;在建设准备阶段协助项目法人确定标底,编制(或审核)招标文件并组织好招标、投标工作;在项目施工阶段,应根据合同文件,控制施工过程中可能新增加的费用。施工阶段的控制手段是:通过不间断地监测施工过程中各种费用的实际支付,并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预算进行比较,检查其是否有差异,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同时正确地处理变更、索赔事宜,达到对工程实际造价的控制。
2.质量控制
在项目设计和施工的全过程中,对形成工程实体的质量(设计质量和材料、半成品、机具以及施工工艺质量)进行控制。
设计质量控制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起点。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整个项目质量控制的重要阶段。其任务就是要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监督工作体系来确保工程项目质量达到预定的标准和等级要求。
3.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即对项目进度在全过程控制。因此,要有一个总体控制进度计划。工期控制首先要在建设前期通过周密分析研究确定合理的工期目标,并在施工前将工期要求纳入承包合同。由于施工阶段是工程实体形成的阶段,项目建设工期和进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阶段的工期长短。因此,对施工进度进行控制,是整个项目进度控制的关键阶段。在建设实施期,应用网络计划技术等科学手段,审查、修改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在计划实施中紧密跟踪,做好协调与监督,排除干扰,使单项工程及其分阶段目标工期逐步实现,最终保证项目建设总工期的实现。
4.合同管理
合同是进行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的重要依据,监理工程师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投资、质量和进度三大目标最优实现。
监理工程师在现场进行合同管理,就是“天天念合同经”,一切按照合同办事。应合理控制工程变更,正确处理索赔,防止或减少争议的发生。
5.信息管理
控制是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方法,控制的基础是信息。因此,要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并迅速地进行处理,使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有清楚的了解,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地完成监理任务。
信息管理要有完善的建设监理信息系统,最好的方法就是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管理。
6.组织协调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和承包方由于各自的经济利益和对问题的不同理解,会产生各种矛盾和问题。因此,作为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公正地进行协调和决定,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3.2.2 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
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理,主要包括以下业务内容。
1.建设前期阶段
(1)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2)参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
2.设计阶段
(1)提出设计要求,组织评选设计方案。
(2)协助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商签勘察、设计合同并组织实施。
(3)审查设计和概(预)算。
3.施工招标阶段
(1)协助项目法人组织招标工作;提出分标意见和招标申请书;选定编标单位,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和标底;发布招标通告、招标通知书、投标邀请书;审查投标资格;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勘察,澄清问题;审查投标书;组织评标,提出评标意见。
(2)协助项目法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4.施工阶段
(1)协助项目法人编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
(3)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查不涉及变更初步设计原则的设计变更。
(4)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物资、设备计划等。
(5)督促承包商执行工程承包合同,按国家和水利水电行业技术标准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
(6)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包括材料、设备构件等的质量),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定期向项目法人汇报。
(7)核实完成的工程量,签发工程付款凭证,审查工程结算。
(8)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9)协调项目法人和承包商的关系,处理违约事件。
(10)协助项目法人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的初验,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总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并协调相关各方的工作关系。
3.2.3 工程监理的指导思想和依据
1.建设监理的指导思想
工程监理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指导思想是:以建设项目目标管理(投资目标、工期目标、质量目标)为中心,通过建设项目的目标规划与动态目标控制,尽可能好地实现项目目标,以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建设项目目标规划对监理而言就是建设监理规划,在项目实施时就是监理工作计划。该规划主要反映监理业务工作中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任务及实际工作中监理工作的流程,是监理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指导性文件。制定监理规划是使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一个科学的监理规划就有可能避免工作上的随意性,使监理工作井然有序地开展。关于监理规划的详细内容,在第4章阐述。
动态的目标控制是指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地将项目目标的计划值与实际值进行比较,若发现实际值未达到计划值的要求规定,则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偏。与此同时,也要对目标值再进行规划,以确保项目的投资、工期和质量三大目标的实现。
为使建设项目目标更好地实现,要制定项目目标实施规划和搞好项目目标的动态目标控制。对于最初编制的监理规划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现不能实现,就应该进行修正。同时要对下一阶段的目标进行科学论证,以使规划目标符合实际情况,而动态目标控制则要对项目目标按周、月进行检查,不断地将项目目标的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比较。若目标不符,则要进行科学分析,找出产生偏差的原因并及时采取有力纠偏措施,确保项目目标按月、季实现,以使项目目标最优实现。
2.建设监理的依据
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主要依据,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和建设管理部门制定颁发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2)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主要包括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施工规范、施工操作规程等。
(3)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文件、设计文件。
(4)项目法人与施工承包商依法订立的工程承包合同,与材料、设备供货单位签订的有关购货合同,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监理合同以及项目法人与其他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现阶段建设监理的工作主要是依据项目法人与工程承包单位依法签订的合同。在监理过程中项目法人下达的工程变更文件,设计部门对设计问题的正式书面答复,项目法人与设计部门、监理单位等方联合签署的设计回访备忘录等,均可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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