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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过程、依据及工作程序

时间:2023-10-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事前控制即施工前的准备阶段进行的质量控制。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生产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与控制,这项工作与工程竣工验收不同,着重是对生产中各环节或中间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与验收。若审查合格,则批复准予施工。只有上一道工序被确认质量合格后,方能准许下一道工序施工。若监理工程师检验施工项目质量不合格或承包商的活动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其进行施工处理或暂停施工。

§8.1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过程、依据及工作程序

8.1.1 施工阶段水利工程质量形成及控制的系统过程

由于施工阶段是使业主及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也是最终形成工程实体质量的过程,所以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也是一个经由对投入的资源和条件的质量控制(事前控制)进而对生产过程及各环节质量进行控制(事中控制),直到对所完成的工程产出品的质量检验与控制(事后控制)为止的全过程的系统控制过程。这个过程可以根据在施工阶段工程实体质量形成的时间阶段不同来划分;也可以根据施工阶段工程实体形成过程中物质形态的转化来划分;或者是将施工的水利工程作为一个大系统,对其组成结构按施工层次加以分解来划分。

1.根据施工阶段水利工程实体质量形成过程的时间阶段划分

(1)事前控制

事前控制即施工前的准备阶段进行的质量控制。事前控制是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和相关方面进行的质量控制。

(2)事中控制

事中控制即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所有与施工过程相关各方面的质量控制,也包括对施工过程中的中间产品(工序产品或分部、分项工程产品)的质量控制。

(3)事后控制

事后控制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水利工程)及其相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上述三个阶段的质量监控系统过程及其所涉及的主要方面如图8-1所示。

2.按工程实体形成过程中物质形态转化的阶段划分

由于水利工程施工是一项物质生产活动,所以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过程也是一个经由以下三个阶段的控制过程。

(1)对投入的物质资源质量的控制。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即在使投入的物质资源转化为工程产品的过程中,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各因素、各环节及中间产品的质量进行控制。

(3)对完成的工程产出品质量的控制与验收

上述三个阶段中,前两个阶段对于最终产品质量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所投入的物质资源的质量控制对最终产品质量又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所以,质量控制过程中,无论是对投入物质资源的控制,还是对施工过程的控制,都应当对影响工程实体质量的五个重要因素,即对施工有关人员因素、材料(包括半成品、构配件)因素、设备(永久性设备及施工设备)因素、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方法及工艺)因素以及环境因素等进行全面的控制。影响工程质量各因素的构成如图8-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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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1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系统过程

3.按水利工程施工层次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可以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几个层次。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施工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显然,工序施工的质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质量控制,该控制决定了相关分项工程的质量;而分项工程的质量又决定了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等。各组成部分及层次间的质量控制过程如图8-3所示。

8.1.2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依据

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主要依据如下:

(1)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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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2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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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3 按水利工程组成划分的施工质量控制过程

(2)主管部门的相关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标准。

(3)相关部委(如环保、交通、消防、防汛等)的相关规定。

(4)项目法人和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文件。

(5)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

(6)项目法人和监理工程师签订的监理协议书。

(7)承包商呈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设计方案。

(8)设备制造厂家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和相关技术标准。

8.1.3 施工监理的质量控制程序

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生产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与控制,这项工作与工程竣工验收不同,着重是对生产中各环节或中间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与验收。这种全过程、全方位的中间性的质量监理一般程序简要框图如图8-4所示。

在每项工程开始前,承包商均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然后填报《开工申请单》,并附上该项工程的施工计划以及相应的工作顺序安排、人员及机械设备配置、材料准备情况等,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若审查合格,则批复准予施工。否则,承包商应再做好施工准备,待条件具备时,再次填报开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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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4 施工质量监理的程序框图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商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均应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商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报《质量验收通知单》交监理工程师请求检验。监理工程师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为24小时)派出人员到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质量验收单》予以确认。

只有上一道工序被确认质量合格后,方能准许下一道工序施工。但是,如果监理人员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验,承包商即可以认为监理人员已自动予以确认,并准许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按上述程序逐道工序反复重复上述过程,经过若干道工序均被确认合格后,最后当一个分项工程或分部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即可以提交《中间(或叫中期)交工证书》作为中间(中期)交工检验的申请。经监理人员检验工程质量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即可以签发《中间交工证书》予以中间验收和确认。若监理工程师检验施工项目质量不合格或承包商的活动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其进行施工处理或暂停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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