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舆论思想的“西风”
近世二三百年来,西方文化影响整个世界,扮演着为世界历史定位的角色,对于近代历史演变的诠释,多少操控在西方领域之内,或者说,在一种势不可当的全球化扩张浪潮下,西方文明对世界文明的发展起着支配性的整合作用[2]。近代以来,所谓中国本土命题的研究,脱离不了西风东渐的时代潮流,所谓舆论思想变迁的初始环境正处于这样的一种难以阻断的“优势扩散”的状态之中。因而,中国进入近现代的西学东渐以来,特别是中国旧学纳入新知识体系之积极尝试的过程之中,有些思想源头必须比照西方的学术观点才能理清线索与脉络。本节旨在从西方学术视野下的舆论概念与思想的考察出发,结合跨文化传播的理论背景,从而为挖掘中西方舆论思想的异同之处提供参考比较的语境,有助于展现近代中国舆论思想的由外向内、由西向中的变迁过程中的碰撞、交融与渗透。
一、西方传统舆论思想论辩
关于公共舆论这个概念,在西方思想史上有着悠久的传统,可以追溯到对政治过程性质的早期思考。但直到18和19世纪广大民众参与民族国家的政府活动的程度日益提高时,这一概念才频繁使用。例如,有证据认为,在17世纪末,英国的publicity(公共性)一词从法语的publicite借用来的;在德国,这个词出现于18世纪。批判本身是以offentliche Meinung(公共意见)的形式提出的,而offentliche Meinung这个词是通过与opinion publique的类比而形成于18世纪下半期的。在英国,public opinion(公共意见或舆论)大约出现于同一时期;但general opinion(一般意见)一词的使用,则从很早就开始了[3]。18世纪以来西方社会新建制(institution)变迁对公共舆论的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制度变迁的过程主要体现在:中间阶层的经济实力的扩充;识字率的提高。宗教改革之后,通俗文学得到发展。伴随着阅读公众的增大,一些社会组织出现,如书会、读者俱乐部,流动图书馆、二手书店。还有就是英国的咖啡馆、法国的沙龙和德国的宴会社的兴起。
虽然舆论(public opinion)概念直到18世纪才开始普及,但在西方思想史上对于以舆论为议题的辩争一直存在,并留下大量的经典文献。本书将西方舆论思想演变分为两个时期:传统时期与现代时期。传统时期以哲学思辨与政治理念为主要特征,一般可以分为三个类别:第一派哲学家(悲观主义者)认为市民参与既不可取(undesirable)又不必要的(unnecessary)。第二派哲学家(实用主义者)将市民的参与看作是不可取的(undesirable),但是必要的(necessary)。第三种哲学家(乐观主义者)认为市民参与既可取的(desirable),又是有必要的(necessary)[4]。
柏拉图(Plato)、霍布斯(Hobbes)、汉密尔顿(Hamilton)、麦迪逊(Madison)等属于舆论思想的悲观主义者,他们对于普通民众合理地参与政府管理的能力表示怀疑。柏拉图(427~347B.C.)认为哲学王(a philosopher king)是统治社会的最佳人选,其原因是哲学家的才智远远超过普通的人们。在《论共和》(The Repubic)中,柏拉图明确指出普通个人是不能够充分了解政府的复杂运行过程的。霍布斯(1588~1697)同样对于大众参与政府的价值表示质疑。虽然霍布斯认为公众赞同是政府形成的前提条件之一,但他并不认为应当给予公众更多的信任与权力。他论述到,“人民一旦签认社会契约,为了对抗‘孤独,贫穷,肮脏,野蛮和难以预测的灾难’,他们应当默许政府的权力”[5]。换言之,“人民应当将他们所有的权力与强力让渡给一个人,或者一个拟人化的集体,人民应当削减他们的意志,将多元的声音转化为一个统一的意志”[6]。
柏拉图、霍布斯和黑格尔等思想家的发问是:“如果一个受过专门训练以处理当前社会事务的官员尚且不能理解和把握政府运作的全过程,那么,普通公众又怎么会具备这种能力呢”[7]?民众的有限的知识结构限制了他们对国家长远利益的判断,民众在政治上是低智识的、低素质的,不能担当治理国家的大任。他们的思想明确地表明执政者无需关注民意、报刊、舆论等,因为否则就会从深谋远虑的领导者沦落成毫无韬略的跟风者。
第一派哲学家与政治科学家认为普通市民(citizens)在政府决策中作用甚微。第二派哲学家的观点认为虽然普通民众对于政府治理作用不大,但由民众选举出来的领导者不能无视他们的意见。换言之,第二派观点认为市民参与作为一种必不可少的负面要素(evil)。例如,在《君主论》中,马基雅维利(Nicclolo Machiavelli,1946~1527)从权谋的角度告诫君主不仅维护个人的野心,而且维护集体的利益。马基雅维利认为公共舆论是易变的,被一种“忘恩负义,见风驶舵,伪君子,趋利避害,追逐权势”的人性所驱动;只要讨好公共舆论,权力就属于你。为了保持权力,统治者必须既操纵舆论,又迎合舆论。忽视舆论的存在,就陷入了权力的丧失的危险境地之中(To ignore its existence is to risk loss of power)[8]。
英国哲学家戴维·休谟(David Hume,1711~1776)认为即便是最专制或者最极权的政府都不能无视公共意志(public will)的存在。他写到“公意为执政之基”(on opinion only that government is founded)[9]。根据德国哲学家黑格尔(G.W.F.Hegel,1770~1831),虽然公共意见是一种毫无组织的意见与愿望,也包括“各种谬误”,但它蕴藏着“巨大力量”,以至于任何一位领袖都不敢小视[10]。虽然黑格尔不像马基雅维利与休谟那样认为公共意见应当指导政府行为,但他认为权力阶层需要意识到公众的所需所求。总之,第二派哲学家的观点认为普通市民有无知的一面,并也有一种无畏的一面,这种无畏可以推翻一个不受欢迎的政府。因此,公众对政府有一种迫不得已的影响力。
第三派哲学家主张公共意见在民主社会扮演着建设性批判作用。柏拉图最有名的学生,亚里士多德(384B.C.~322B.C.),当谈到“多数”反对“少数”时持一种不同于老师的看法。在《政治学》第三卷中,亚里士多德赞同民众的集体智慧所能蕴含的潜在优势:“一个集体式的机构,虽然抹杀了个人,但可能超过最优秀的少数人(The may surpass collectively and as a body,although not individually the quality of the few best)”[11]。显然,亚里士多德对于公共辩论与讨论持一种乐观的态度,认为这是民众知情、信息透明的最好工具,可以有助于明智决策的形成。但是在他的心目中,公众是一个精选出来的群体。只有公众的意见才是理性与明智的,因而在他所处的雅典时代,投票权仅限于人口的1/3左右自由成年男性公民。
与亚里士多德一样,卢梭认为共同体的有机意志(organic will)与普遍意志(general will),不能简单地等同个人意见的相加。卢梭提出“公意”与“众意”一对概念,公意着眼于公共利益,众意着眼于私人利益,众意是个别私意的物理总和。他认为普通意志“通常是正确的并体现公共优势的”,是一种“道德共同体”[12],甚至是正规法律以外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的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创制精神,而且可以不知不觉地以习惯的力量代替权威的力量。我说的就是风俗、习惯,而尤其是舆论”[13]。
有学者认为,边沁(Jeremy Bentham)是第一位详细论及舆论的英国思想家,他警告立法者认同并提高公共意见的道德力量,以及控制它的破坏强度。边沁对舆论作为一种社会控制力量的重要性始终深信不疑,而且认为自由表达意见是一种约束,是防止政治失误的主要警戒线。在边沁有关快乐和痛苦的四个源泉中,道德的约束又被边沁称之为舆论约束,它可防止滥用权利。这是因为舆论是一种非官方的、没有金钱交易、清正廉明的判决,是一个聚集全国智慧和正义的裁判所,是一种来源于所有人民的法律系统。对于政治的营私舞弊,它是唯一的抑制力;对于权力的合理使用,它是一种不可缺少的辅助力量。边沁的逻辑是在文明的发展中,舆论约束(道德约束)与功利主义中的最大快乐原则是完全吻合的[14]。
美国第三届总统兼政治家、思想家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是最坚定的公共意见的支持者,认为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完全可以理性判断与承担责任。杰斐逊将拥有土地的自耕农看作是最独立的、最高尚的,以及最忠诚的市民,他相信拥有土地的自耕农有助于美国形成大众参与式的民主政府,《独立宣言》集中体现了杰斐逊对人民参与政府能力的强烈信任。对于杰斐逊而言,人民是政府的唯一监督者,甚至人民的错误也有助于政府的正确决策。对于人民可能会错误干预政府的事实,杰斐逊提出的解决方案是保障新闻自由,让人民通过报纸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由此还发展出一段流传甚广的名言:如果让我来决定是应该有一个没有报纸的政府,还是没有政府的报纸,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可以看出,第三派哲学家与政治家对民众持一种善良平和的信任感,认为普罗大众还是有能力与理智实现对政府的监督与批判的。
二、西方现代舆论思想转向
现代时期的舆论思想是指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后起之秀美国实证主义研究直接导致了20世纪30年代与40年代舆论研究从对哲思理论到科学测量的转变。拉斯韦尔首次将动力心理学的原则应用到了政治学,分析认同的象征过程。米德、布鲁默等代表学者对舆论的研究都是基于社会学与社会心理学。丹尼尔·卡茨认为,将舆论研究从理论关注向实证研究的现代尝试,有助于促进并丰富研究方法与理论建构,有助于取代文献之间的相互引证的学术传统模式。建立在实证结果的基础理论,成为该领域最流行最看好的工作特点。正如Bauman和Herbst(1994)描述了论辩的演变过程:“自从希腊早期的民主思想,人们开始争辩公共意见的本质。只是到了最近,对公共意见的争辩转向了民意调查的数据”[15]。
支持社会心理学背景下的舆论定量调查的研究者认为,虽然像英国的迪塞(A.V.Dicey)和美国的布赖斯(J.Bryce)这样的政治理论家,他们的心目中保留着一个正常运作的受欢迎的政府,但他们的理论缺乏经验上的可靠性。例如,本特莱(A.F.Bentley)指出,公共舆论一直被抽象地谈论着,从未在现实环境中从不同的角度对公众舆论进行定量分析,也就是说,没有观察每一个大众群体隐藏的舆论中的真正欲求的具体事物,而这种观察的核心应包含时间、地点和环境这三个因素[16]。传统的表达意见的方法包括有:写信给报纸或者官员,个人之间的接触与交谈,选举时的投票,示威游行,抗议活动,骚乱等。现在这些方式仍然奏效,但公共意见通过民意调查的方式指标化之后,调查的结果就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特别是经过一定科学的加权处理之后,民意调查的结果是有一定正确性的[17]。问卷调查的结果虽然不是选举之前各政党实力情况的唯一信息来源,但它们无疑是最可靠的消息来源。对于政治敏锐度高与战术意识性强的选民,调查信息也很重要,有助于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的投票行为。未经正式公布的选举民调,仅仅是毫无根据的猜测而已。
奥尔波特的《对舆论的科学》(Toward a Science of Public Opinion,1937年)和《民意调查及舆论科学》(Polls and the Science of Public Opinion,1940年)是20世纪早期作为科学的舆论研究的重要文献。奥尔波特开篇指出,“公共舆论的经典文献与日常使用使得其内涵模糊。这种模糊的产生主要来自于类比方式、拟人手法、修辞手段、新闻采写,从而达到唤起便于理解的生动想象,或者隐藏作者的情感偏见”[18]。奥尔波特认为传统文献中的公共舆论思想存在八大谬误:①将舆论拟人化;②公众拟人化;③公众的群体化;④全体涵盖与群体涵盖的矛盾;⑤一种理想化的虚构;⑥紧急时刻才有的群体产物;⑦对舆论价值进行高度颂扬;⑧新闻记者代理公众发言的谬误[19]。为了对舆论展开科学的研究,奥尔波特将舆论从社会行为的角度进行了分解:舆论是人类个体的行为;舆论需要通过言语表达出来;由多数个人表达;受到普适目标与情境的刺激与引导;个人所关注的目标与情境涉及多数人利益;通过赞同与反对的方式展开行动或者预备行动;个人经常以为他人在相同的情境下也会采取相同的行动;表达出明确的态度与意见,至少有潜在的表达冲动;个人在表达与行动时,无所谓他人在场或不在场(区别于纯粹的群体行为);表达的口头意见既可以来自传统的长期问题,也可以是当前发生的即时问题;反对或者赞成某项议题,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为了长远目标(舆论不同于法律与习俗);化解个人之间的冲突对立,追求双方一致与共同目标;足够强大且数量众多,当作为共同行为时,足以引发实现目标的有效行为[20]。
在《民意调查及舆论科学》中,奥尔波特根据社会心理学中的“态度一致性”、“从众心理”、“心理投射”、“花车效果”等,推断出多数人无知或者大众无知(pluralistic ignorance)理论。该理论认为一个人经常错误地以为他人的意见都趋向一致,所以隐藏自己的真实看法而表现得和他人一样,以求融入社会。一旦每个人都这样做,社会表现出好像真会认同某个意见。但事实上,可能社会内大部分人都不认同这个意见。这说明有可能得到支持的某种行为模式,在事实上,可能是大多数人内心都不支持的。为了纠正“多数人无知”对于舆论的遮蔽与误导,奥尔波特提出一个可操作的研究方案,即“集体性行动的事件系统理论”(Event-system Theory of Collective Action)。“集体性行动的事件系统理论”由三个测量意见的维度所组成:社会内在逻辑(the societal-logical),情感或强度变量(the affective or intensity variable),目的导向(the telic)[21]。对于奥尔波特而言,早期将舆论视为一种伟大的声音或巨大的力量,寄希望引起立法者或执行者的注意,并促进社会改良的行为,这种传统意义上的舆论思想不仅天真,而且已经完全过时(outmoded)[22],从个人的、心理的、行为的角度进行的实证分析才是舆论研究的最新方向。
“作为科学的舆论研究”的理论思想的指导下,民意调查的技巧标准化,运用精心设计的书面问卷展开访谈;分析采集到的信息,从总体中抽样有代表性的样本。以民意调查为导向的研究群体中,盖洛普(George Gallup)1936年对美国总统的预测作为分水岭。运用严格的抽样技巧复制出全体选民的基本人口特征,盖洛普的民意测验运用少得多的受访者而正确地预测出罗斯福(Franklin D.Roosevelt)为最终选举的获胜者,而不是《读者》杂志(Literary Digest)民意测验所错误预测的兰登(Alfred Landon)赢得大选。当盖洛普再次正确地预测出工党在1945年出人意料地取得英国大选的胜利时,他的声望进一步得到提升,而科学的民意调查受到世人的认可。而且,伴随着盖洛普的成功,民意调查将科学与商业完美地结合起来。
然而,高举科学大旗的民意调查很快遭受到尖锐批评——将公共舆论看作与选举结果紧密相关的每个个体反馈的总和,这实在是过于的简单化;民意调查的受访者拥有某种对每件事都有正确看法,这实在是过于的天真的假定。传播学者什普利哈尔(Slavko Splichal)从批判的立场指责民意调查存在着5个主观假设,它们分别是:①每一个人都有,或者必需有,对任何事发表的意见;②意见可以是数学统计抽样的,意见是可以用数学表格表现出来的,意见是可以通过数学方法进行重新建构的;③所有个人的意见都有平等价值或现实意义;④从受访者提炼出来的意见都是受访者自己的真实意见;⑤存在着哪些问题是重要的社会共识,受访者的共识是不言而喻的[23]。
哈贝马斯指出,“经验主义的社会研究满怀着实证主义的激情,回过头来直接确定‘公共舆论’。当然,它这样做,反过来又脱离了机制层面,并很快就会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对公共舆论概念本身进行解释”[24]。换言之,通过民意调查的方法使得公共舆论成了社会心理学研究的对象,公共舆论被定义为公众公开表达的言语意见与观念态度,这种言语意见与观念态度是可以被测量的,并且可以通过统计学意义上的数据表现出来。政治哲学家约翰·基恩以及其他人认为民意调查仅仅提供了一个“数学重构”的意见,却对意见所产生的社会环境置之不理。
哈贝马斯还进一步认为民意调查抽空了公共舆论概念的历史性深度。公共舆论成为对群体进程进行社会心理学分析的标签,其定义变成了“属于同一社会群体的民众对某一问题的态度”。哈贝马斯指出,该定义清楚地表明,经过数十年的理论发展,尤其是经验方法的发展,实证主义把哪些东西从公众舆论的历史概念中排除了出去。首先,作为公共舆论主体的“公众”被等同于“群众”,然后被等同于作为两个或者更多的个人之间交往互动过程的社会心理学基础的“群体”。“群体”完全不顾大量的社会历史条件,也不顾各种机制,以及众多的社会功能,所有这一切曾经决定私人如何成为具有政治批判意识的公众。而且他们把“意见”作为一种抽象之物来理解,起初它仍被等同于“对某一争论性话题的表达”,随后等同于“一种态度的表达”,再后则被等同于“态度”本身。最后,一种意见甚至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它不但包括一些思维习惯——也就是宗教、风俗、习俗和“偏见”所形成的意见(而这种意见在18世纪本来是公共舆论批评的对象)——而且包含所有的行为方式[25]。
虽然人文学者对民意调查的批评声音非常强悍有力,但也无法阻止意见数据化的盛行。正如有学者称,“二十世纪当代的民意现象已与民意的传统哲学(特别是十七世纪至二十世纪初期理性批判的观点)渐行渐远,经验行为取向的民意研究成为当代探索民意的主要趋势”[26]。现代公共舆论被定义为一种用来测量特定群体对某项具体议题的看法与意见的普遍性工具。因此,有学者指出,20世纪调查研究的兴起,公共舆论被视为一种“受访者意见的简单集合”,这使得公共舆论概念的进一步的复杂化[27]。正如美国舆论研究协会主席哈利·阿尔伯特(Harry Alpert)所言,舆论研究对于不同的人,其意义有所不同。对于专业的民意调查公司而言,舆论研究是一项可以获利的商业;对于政治人物而言,舆论研究是一种赢得选民的必要的政治工具;对于统治者而言,舆论研究是一种宣传控制的权力工具;对于哲学家、诗人和历史学家而言,舆论研究是一门人文艺术。尽管阿尔伯特总结出舆论研究的四个具有代表性的复杂面相,但他继承的仍是现代舆论思想,坚称“无论我们如何看待舆论研究,但我们必须将它设定为一种科学的努力,将科学方法与科学逻辑系统地适用于这个人类社会中存在的一个主要方面”[28]。
三、西方舆论概念学术辨析
从学术史的角度,西方最重要的有关公共舆论概念与思想的研究文献主要有:①W.Mackinnon,On the Rise,Progress,and Present State of Public Opinion in Great Britain,1828;②W.Bagehot,Physics and Politics,1872,chap.5;③G.C.Thompson,Public Opinion and LordBeaconsfield,1886,Vol.1,pp.29-40;④G.Tarde,L’Opinion et la foule,1901;⑤A.V.Dicey,Law and Public Opinion in England,1905;⑥J.Bryce,The American Commonwealth,1889,Vol.Ⅱ,pp.261-403;⑦C.H.Cooley,Social Organization,chaps.12,13,34,1909,Social Process,chap.31,1918;⑧A.L.Lowell,Public Opinion and Popular Government,1913,Public Opinion in war and Peace,1923;⑨C.L.King,Public Opinion as Viewed by Eminent Political Theorists,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Lectures,1916;〇10W.Lippmann,Public Opinion,1922;〇1J.Dewey,The Public and Its Problems,1927;〇12L.J.Carr,in Cooley,Angell and Carr,Introductory Sociology,1933,chaps.22,23,24;〇13Harris,Foundation Lectures,Public Opinion and World Politics,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33;〇14F.G.Wilson,The Elements of Modern Politics,1936,chaps.10,11;〇15W.Bauer,Public Opinion,12:669-674等[29]。
然而,在这些学术文献中,对于“公共舆论”的定义及其内涵却缺乏让我们茅塞顿开的统一答案。正如阿尔比希(Albig)所说,该术语一直被松散式(loosely)地使用着。有时,与普遍信念,“意见气候”,共识等联系起来,有时又与社会习俗和群体习惯联系起来;有时,特指意见形成发展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固有的定论;有时,又专指通过逻辑推理而形成的陈述与表达,从而将非理性的、情绪化的表述区别开来等[30]。因此,由伯纳德·贝雷尔森(Bernard Berelson)和莫里斯·詹诺魏茨(Morris Janowitz)主编的《公共舆论与传播学读本》(Reader in Public Opinion and Communication)在第二版中写道,“现在还没有一个可以普遍接受的公共意见理论,甚至也没有一个高通用性和强解释力的命题,从而有助于作出一定的理论尝试。但是社会科学如政治科学、心理学、社会学从不同的学科背景对公共意见展开了著述,这些著述不仅澄清公共意见的概念和分类,而且对于现代社会公共意见的功能描述作出了有价值的研讨。15年过去了,公共意见的研究仍然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论,甚至在不久的未来也不太可能实现”[31]。
法国社会学家塔德1898年开始对公众问题产生浓厚兴趣。对于他而言,公众是由更加文明的人所组成的,他愿意把研究群众的课题让给勒庞(Gustave Le Bon)。公众与群众形成鲜明的对比,群众是基本上靠实在的接触而产生的多种心理联系的集合。公众既是群众的外延,也是其对立面。公众可能来源于物理空间相近的群体——比如一个看戏的群体——不过这是狭义的公众。塔德认为,公众最好是被看成纯精神的集体,由身体分离且分散的个体组成,其结合完全是精神的纽结,他们之间的纽带在于同步的信念或热情,在于和许多人共享同样的思想或意愿。如果没有必要的技术条件和传播手段把公众成员凝结在一起,公众就不可能存在[32]。塔德认为,舆论与公众的关系好比灵魂对身体的关系。他给出的定义是:“舆论是一种评论、短暂的、或多或少合乎逻辑的成串判断(cluster of judgement)。换句话说,对当前的问题作出回应,在同一时期里被同一个国家、同一个社会里的人多次重复的判断,就是舆论。”[33]进一步补充到,要使众多判断成为真正的公共舆论,公众成员还必须形成一个分享某些基本信念的意识。
有学者敏锐地指出,Public Opinion表现出某种句法上的自相矛盾:“公共”(Public)意味着群体的和普遍的,“意见”(Opinion)本身只能和个体联系起来,被看作为某种内在的、主观的表达[34]。奥尔波特同样洞察出,公共舆论概念的诸多特征中至少隐含着一种集体性,一种超自然的存在(a collective,super-organic being),公众是被唤醒的,能够提出要求,并有自己的判断。即使不从拟人化的角度去看,也必须承认在公共舆论中卷入的是众多的个人,这意味着在个人的思考和交往中出现的结果是一种超越任何参与者个人观点的精神力量[35]。也许,正是由于公共舆论这个概念将公意与私意,集体与个人,主观与客观等互为对立的子概念交织在一起,从而造成它本身内涵界定上分歧丛生,难有一锤定音的结论,而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对它的研究也大相径庭。
英国作家麦金农(William A.Mackinnon)将公共意见定义为“某个共同体中信息最灵敏,知识最丰富,道德最高尚的人就任何一个主题形成的情感与看法”[36]。麦金农将公共意见(public opinion)与民间呼声(popular clamour)进行了区分,所谓民间呼声(popular clamour),他描述为:未经过深思熟虑的,从群众中涌现出的某种情感;或者一种未受过教育的人群中产生的某种兴奋情绪;或者从某些不善于反思,不能将疑虑进行判断的人群中所产生的某种情绪[37]。可见,麦金农对公共意见的定义具有显著的精英取向。
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Wilson)从概念建构的历史背景出发,对公共、意见、公共意见与政府的三个方面进行分解,最后得出对公共意见的五点认识:第一,从普遍的准确意义上判断,公众特指有权力参与政府治理的主体。第二,意见来自个人的意志与意识,是实用主义范围内的理想主义与自然主义(本能)的调和。第三,是意见、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这个涉及政府的静态特征,但是在民主理论中特别的重要。第四是对公共意见有效性的限度的问题,即所谓的普遍效度。第五,公共意见也并非完全失效,我们需要更具创意的概念理解[38]。
奥尔波特批评了政治学、哲学中公共意见这个概念所存在的文学虚构与拟人化描述的问题,试图为公共意见给出一个可供科学实证研究的定义,最终得出所谓公共舆论是指多个人共处的情境之下,独立的个体有能力进行表达,或者被组织号召起来表达。表达的内容主要是赞同或支持(或者否定或反对)会被广泛传播的重要的条件、人或者建议。这种表达出来的意见在一定的数量、强度和持续性的累积下,产生某种行动的效能,从而直接或者间接地接近所关注的目标[39]。
美国社会学家库尔特·贝克(Kurt W.Back)通过对文献中相关公共舆论的隐喻处理加以分析得出,公共舆论被看成是社会不可或缺的部分,对它的隐喻一直非常丰富:人类的大合唱,来自上帝的声音,命运或天数,普通民众反对统治者的声音,威胁同辈人形成合乎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或者对个人意见的操纵装置。这些比喻来自希腊戏剧的大合唱,谣言女神,微服私访的君主收集民众意见的传说,操控公共舆论的复杂阴谋。这些隐喻和他们与社会组织化之间的联系非常有助于考察公共舆论理论建构的过程[40]。
美国社会学家查尔斯(Charles W.Smith)在《民主制里的公共舆论:对美国政治的研究》(Public Opinion in a Democracy:A Study in American Politics)对代表性学者关于公共意见的定义进行了一个梳理,如李普曼运用这个术语有两层意思:一层是个人对公共事务的意见;另一层是群体的意见或者个人以群体的名义发表意见。劳伦斯·罗威尔(A.Lawrence Lowell)建议,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意见应当不仅仅简单地等同于大多数人的意见,更应该是这样的:少数人会感到一种合理的信念必须接受它。伯纳斯(Edward L.Bernays)认为公共意见是一个有缺陷的定义(ill-defined),个人判断而组成的可变化的群体意见(changeable group of individual judgments)或者“个人意见汇聚的结果”(aggregate result of individual opinions)。詹姆斯·布莱斯却认为将公共意见定义为社会上拥有不同观念与信仰的人们意见的聚集[41]。最后,查尔斯结合概念思想与定义上的争议,提出了一个较为全面的定义。他认为:“公众意见不能看成是孤立个人的意见的总和,而应是由有着共同生活联系与生活经历的人们的意见而组成。共同的兴趣利益,共同的环境要素,共同的习俗承继,相似的信息来源,这样的人们之间相互讨论而形成一种统一的力量。公共意见不仅反映在政治事务上,而且还关涉道德、艺术和其它人类感兴趣的事项。在一个地区反对的事情,也许在另一个地区持赞同的态度。因此,公共意见也许会导致立法,但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42]
斯洛文尼亚传播学者斯拉夫·什普利哈尔(Slavko Splichal)在《公共舆论:20世纪的发展与争议》(Public Opinion:Developments and Controversies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中大胆地指出:“三个世纪以来,对公众舆论的理解可以概括为两种倾向的摇摆,即把公共舆论从整体角度加以集体化,还是简化为纯粹的个体角度。事实上,公众舆论似乎更是一个诗意的名词,而不是一个科学的术语,原因在于从诗意的角度才能融合不同的涵意而合并为一个整体。”(Indeed,public opinion seems to be more apoetical than scientific term because only in poetry may the incompatible become united)[43]。什普利哈尔试图从不同的角度对公众与公共舆论进行定义,她提出:“公共舆论的普遍定义是不存在的——但是公共舆论的特定定义却是存在的!”(Universal definition of public opinion does not exist but public opinion does!)[44]因此,什普利哈尔非常明确地认识到,公共舆论从它诞生起便注定是一个有争议的概念。
通过对公共意见的定义在西方学术论辩的整理,笔者认为本书有以下特点:第一,公共意见这个概念的组合存在语意上的悖论,因而在对其进行定义时充满争议,至今没有一个令学者信服的标准答案。第二,公共意见是一个充满道德乐观主义与政治理想主义意味的概念,特别是公共意见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备受关注。因而,西方政治思想家倾向于把它作为一种基本价值观进行论述,而不是一个可供操作的程序与工具。第三,虽然学者意识到公共意见概念本身存在缺陷,但他们还是肯定该概念的正面价值,希望通过某些理性的论辩对该概念可能造成的负面的社会影响进行规避。第四,从自然主义的角度,学者们认识到发表意见是人类的一种本能反应,这不仅是一种权利的问题,而且也是一种人性的反映,这是无法通过强制性统治手段所能扼杀的。在现代社会,遵循人的本能需求的同时,也应提高个人发表意见的能力,这主要体现在教育程度、信息获知程度、智识水平等。正如布鲁默写道:“公共舆论的形成过程不是通过享有平等的单独的个体间的互动所产生的,而是反映出社会的功能构成与组织方式。”[45]第五,进入20世纪之后,随着美国实证主义的崛起,公共舆论研究从传统的政治、哲学领域转向了社会学、心理学等新兴学科。来自社会心理学领域的研究者厌倦了过于抽象的传统意义上的公共舆论概念。但公共舆论的科学研究所产生的枯燥无序的经验性结论也遭到了后来人文历史学者的强烈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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