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验电接地原则
(1)验电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并妥善保管,不能受潮。
(2)在已停电的设备上验电前,除确认验电器完好、有效外,还要在相应电压等级的有电设备上检验报警是否正确,方能到需要接地的设备上验电。禁止使用电压等级不对应的验电器进行验电。
(3)电气设备需要接地操作时,必须先验电。验明确无电压后,方可进行合上接地开关或装设接地线的操作。
(4)验电完毕后,应立即进行接地操作。验电后因故中断未及时进行接地,若需继续操作,必须重新验电。
(5)验电、装设接地线应有明确位置,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开关的位置必须与验电位置相符。
(6)现场具备使用三相短路接地线的条件时,必须使用三相短路接地线,使用中的接地线必须合格并编有编号,禁止编号重复。
(7)装设接地线应先在专用接地桩上做好接地,再接导体端,拆除顺序相反。禁止用缠绕方法装设接地线。需要使用梯子时,禁止使用金属材料梯。
(8)在电容器组上验电,应待其放电完毕后再进行。
(9)有出线铁塔的线路需在线路侧装设接地线时,应分别验明室外电缆头,线路隔离开关出线侧确无电压后,方可装设接地线。
(10)500kV线路的验电接地操作,应先将该线路操作至冷备用,且在线路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确认无电压后方可进行。
(11)GIS等组合电器合接地开关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相关隔离开关必须拉开;
2)在二次上确认应接地设备无电压;
3)线路接地前必须与调度核实该线路确已停电。
(12)对于不能进行线路验电的手车式断路器柜(固定密封断路器柜)合线路接地开关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设备停电前检查带电显示器有电;
2)手车式断路器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
3)带电显示器显示无电;
4)与调度核实线路确已停电。
(13)不能直接验电的母线合接地开关前,必须核实连接在该母线上的全部隔离开关已拉开且锁闭,检查连接在该母线上的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空气开关(熔断器)已全部断开(取下)。
(14)禁止在均压环上验电。
(15)对于35kV、10kV柜式断路器不合上接地开关就不能打开柜门的,在通过观察孔确认断路器两侧隔离开关确已拉开,且通过值班调度员确认线路已停电的允许直接合上开关柜内接地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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