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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老人居住建筑的变迁

时间:2023-10-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建屋发展局对老人居住建筑的贡献包括提供优惠的政策,对住宅进行老龄化改造,以及建设专门的老人居住建筑。研究者认为,新加坡老人居住建筑的发展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由鼓励多代合居阶段,到合居与改造并重阶段,再到有目的的建造阶段。长期以来新加坡政府致力于强调传统的家庭价值,鼓励老人与年轻的子女相邻居住。这也是社会发展部与自愿福利组织共同建设老人居住建筑这一新加坡特色的开始。

3.1.2 新加坡老人居住建筑的变迁

在新加坡,公共的老人居住建筑开发者基本上由建屋发展局(HDB)、社会发展部(MSD,Ministry of Social Develope)与自愿福利组织(VWO,Voluntary Welfare Organization)三者组成。前两者都属于国家机构,建屋发展局主要负责公共住宅(组屋)的开发,而社会发展部则负责建设管理服务性设施,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我国的民政部门。自愿福利组织作为非盈利的慈善组织既是慈善的提供者,也是社会福利设施的管理参与者。

建屋发展局对老人居住建筑的贡献包括提供优惠的政策,对住宅进行老龄化改造,以及建设专门的老人居住建筑。社会发展部的贡献在于向居住在公共组屋里的老人提供配套服务设施,包括日间护理中心,长者活动俱乐部(通常被称为“长青园”),居住护理服务与短期护理服务的众多服务。而自愿福利组织除了建设老人庇护住宅与养老院外,也是社会服务的重要提供者,以及社会发展部开发的老人服务设施的主要经营者。

研究者认为,新加坡老人居住建筑的发展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由鼓励多代合居阶段,到合居与改造并重阶段,再到有目的的建造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在1990年前,研究者称之为老人居住建筑的鼓励多代合居阶段。在新加坡的经济起飞阶段,由于大量移民的到来,人口结构较年轻,而传统的家庭结构在新加坡三大族群(华人、马来人、印度人)中都得到了较强的维系,老人居住问题似乎并不突出,仅有少数的福利机构收容病残老年人。

长期以来新加坡政府致力于强调传统的家庭价值,鼓励老人与年轻的子女相邻居住。虽然没有专门的老人居住建筑出现,但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国家就通过特殊的政策来关注老年人的居住问题。负责公共住宅建设的建屋发展局很早就致力于维持传统的家庭关系,鼓励老年人与年轻人居住在一起。

最早的政策可以追溯到1978年开始的“联合抽签计划”(joint ballotting scheme),这项计划规定,当认购居屋(公共住宅)的老人与他们的子女愿意选择住在相邻单元时,他们可以在抽签排期中得到优先权[8]

到1987年,建屋发展局又进一步推出了“联合选屋计划”(joint selection scheme),这项计划鼓励老人与他们的孩子(必须大于21岁)选择居住在同一个大楼或者同一个街区内,他们可以在抽签轮候中得到优先权以及价格上的适当优惠。

社会发展部在1987年发表的《关于老龄化的问答》中阐述的观点可以看做是这个时代的总结。“与把老人送进传统的养老院或者让他们独居自己照顾自己相比,由家人来照顾老人是更好的(敬老)方法。照顾自己的父母亲是所有年轻人的责任。把老人送进养老院应该只是最后的选择之一。为了让老年人能够尽可能地生活在他们所熟悉的环境里,(政府)会向那些有不能独立生活的老人的家庭提供支持服务,帮助老人维持身心的活力。”[9]

1981年新加坡通过了“建筑可通过的无障碍设计规范”[10],将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与学校)中的无障碍设计作为强制性要求进行了立法。这部强制性规范的通过为下一阶段老人居住建筑的发展提供了技术的保证。

新加坡这种鼓励合居的政策得到了持续的贯彻,据2003年的报道,新加坡已婚子女与父母合住同一组屋或同一组屋区的住户达41%左右[11]

到了1990年后新加坡的老人居住建筑建设进入了“合居与改造并重”的阶段。1990年的新加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全国60岁及以上的长者数量达到了9%,同时资料显示,超过20000位60岁以上的长者生活在空巢家庭,且在经济上也得不到家庭的支持[12]

在这一背景下,1991年新加坡家庭与老龄化公共会议提出要为新加坡的长者建造足够多的老人庇护住宅(sheltered homes)。在这种政策号召下,私人开发商与自愿福利组织都进入了老人庇护住宅的开发中。私人开发商主要面对高收入的老年人,而自愿福利组织则面向中低收入的老年人,并且可以得到全国服务大会(NCSS,National Concil of Social Service)与社会发展部的资助。这也是社会发展部与自愿福利组织共同建设老人居住建筑这一新加坡特色的开始。

这样,20世纪90年代先后有19个老人庇护住宅在新加坡建成。所有的老人庇护住宅都靠近建屋发展局开发的邻里中心,以方便老人使用公共服务设施。每个老人庇护住宅平均容纳150名居住者,分为夫妻居住的套间与3~4人合住的套间两种格局,所有的套间都带有厨房与卫生设施。同时,这里的老人服务设施也向附近社区的老人开放,并兼作长者日间照顾中心。

在社会发展部建设福利性质的老人庇护住宅的同时,建屋发展局也针对人口普查指出的空巢老人现象提出了“多代家庭住房计划”(multi-tier family housing scheme),希望通过鼓励更多的年轻人与老人合居缓解空巢现象。配合这项计划建屋发展局共建造了370套容纳两代人的独立生活,类似于我国所说的两代居的多代家庭住宅。这种住宅共3种平面,分别为面积165 m2的A型,150 m2的B型与138 m2的C型。3种户型共同的特点是由被分别称为主体公寓与单元公寓的大小两部分组成。主体公寓相当于四房或五房组屋,而单元公寓则是与前者相连且配备厨厕的一房组屋。

多代家庭住房计划结合了之前两种计划的特点,提出了更多的优惠。凡是申请这一计划的公民除了能享受到前面所述及的排期优先权外,还能得到减少预付定金,以及最大抵押贷款额度的种种优惠。鉴于多代家庭住宅建造数量有限,为了鼓励更多的年轻人与老人合居,建屋发展局另外启动了一个计划,对于在二手房市场上购买大户型住宅与老人合居的新加坡公民,中央公积金账户会在其个人账户中增加30000美金作为奖励(图3.1)。

与联合抽签计划和联合选屋计划所取得的成功相比,多代家庭住房计划的反响就较为平淡[13]。这个计划的不成功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提供的多代家庭住宅存在选址、配套及环境设施的种种缺点,但也反映了多代合居生活模式的市场接受程度。20世纪90年代后的新加坡人选择与老人相邻居住或者合居时明显更倾向于前者,而越来越多的新加坡年轻人并不打算与老人合居。

鉴于多代家庭合居式的老人住宅的遭受冷落,新加坡老人居住建筑开始朝着适应长者空巢居住的方向发展。

1993年,建屋发展局与社会发展部开始合作,共同开发了被称为集合住宅(congregate housing)的老人居住建筑。值得一提的事,新加坡公众在1990年初期对于老人集中居住仍旧抱有相当的抵触态度,从集合住宅这个概念模糊的名称中就可以看出来,很多人怀疑这样的集中居住会演变为老人贫民窟(old folk’s ghetto)[14]。因此,新加坡规定了入住老人的比例不得超过全部户数的50%的强制性政策,而剩余的50%则提供给没有足够经济能力购买大面积居屋的年轻人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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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新加坡多代同堂组屋

资料来源:张剑敏.老龄化城市老人居住建筑及环境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上海:同济大学,1995

集合住宅采用了更新的开发的模式,即将过去建成带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与淋浴设施的一室户出租组屋,改造为适合空巢家庭老人独立居住的老人居住建筑。

首期的对象是3幢大楼,共计970个居住单元。与大多数的居屋一样,这3幢大楼也是板式高层建筑。改造的内容主要由配套设施、公共部位、交通设施以及室内设计4部分组成。

配套设施方面,在所有大楼的底层都利用原有的架空层增设了“长者活动中心(长青园)”,其中包括了老年人的健身设施、娱乐活动设施,以及带有物理治疗与心理辅导功能的老人日间照顾设施。这些设施在新建成的公共住宅社区中普遍安排在邻里中心内,而早期开发的住宅区内则非常罕见。这样的改造使得老人可以在家里接受服务,享受公共设施,避免因为这个原因而迁居。

在公共空间的改造上,主要的目标是使其符合可以进入的无障碍设计标准。所有的入口及走廊都被有意识放大以方便轮椅的通过,而门槛等障碍物也被取消。在公用走廊上的一些房间还被有意识地开放,一方面是为走廊增加了采光,另一方面在这些部位设置的休息坐椅也改善了长走廊给老年人带来的不便,另外这些开放空间也有利于楼层内的公共活动与交往开展。

在交通设施方面,虽然新加坡的高层居屋都设有电梯,但1990年之前的设计往往都采用隔层停靠的模式[15]。电梯改造为每层停靠后使得所有楼层都成为方便老年人居住与活动的空间。而在室外也将台阶改造成了坡道或者坡道结合台阶的模式(图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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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 电梯隔层停靠的新加坡组屋

室内设计的改造基本上反映了当代对于老人居住建筑的通用设计(universal design)要求,内容包括厕所内蹲厕改马桶,增加厕所扶手,铺设防滑地砖;厨房内降低台面高度,使用杠杆式的水龙头;房间内所有的电源插座开关均按照无障碍的标准设计,升降式的晾衣架等等。另外在所有的房间里统一预留了中央紧急呼叫系统。

在最初的3幢集合住宅改造取得成功后,这种改造被进一步推广,而其中针对老年人的组屋室内改造项目自1994年开始更拓展到其他的旧区更新项目中去。

在其他的旧区更新项目中获得申请批准的老人居屋室内改造费用由政府全额负担[16]

1998年后,新加坡的老人居住建筑进入了第三个阶段,经过鼓励多代合居与合居和改造并重2个阶段,开始“有目的建造”老人居住建筑的新阶段。

受到集合住宅计划成功的鼓舞,以及社会对于老人集中居住观念的改变,从1994年开始出现了有目的建设集居式老人居住建筑的呼声。到了1995年,包括新加坡全国合作组织和商业联合会这样的国营机构以及救世军[17](salvation army)这样的自愿福利组织都开始讨论关于开发专用老人居住建筑的计划[18]。其中新加坡救世军的计划面向低收入的公民,强调经济上可以负担。而建筑计划则除了包括老人居住建筑外还包括一个可容纳340人的护理之家与一个老年病门诊部。

在1996年的新加坡社会服务全国大会上,国家发展部指出:“老人应该得到来自于家庭、政府与社会的支持,并尽可能长时间地生活并融入主流社会,尽可能地保持独立”[19]

虽然从国家到自愿福利组织都达共识,上述的计划最终并没有实现,直到国家发展部1997年11月草拟并由建屋发展局具体于1998年5月开始实施的乐龄公寓(studio apartment for the elderly)计划。

根据《现代英汉综合大辞典》,“studio apartment”可以被译作“小型公寓房间”。这样的公寓对于中国人相当陌生,在美国则是最常见的公寓形式之一。相对于有明确划分为几房几卫之类的住宅,这种公寓内除了卫生间之外,所有的房间均不做分隔,虽然也有面积很大的户型,通常面积都较小。从新加坡国家发展部推出的计划称为“studio apartment for the elderly”可以推断,上述的老人居住建筑具有3个特点:(1)公寓面积较小相当于二房组屋;(2)开放式厨房;(3)隔断较少方便老人以及轮椅使用者使用。至于其中文名称乐龄公寓,则是新加坡人的创造发明,以“乐”代“老”,既表现出人们希望老年人晚年生活祥和安乐的愿望,也回避了“老”字所包含的年龄歧视。

乐龄公寓计划一共有6个地块,分2批完成。第一批位于淡滨尼(Tampines)、勿洛(Bedok)、裕廊东(Jurong East)和义顺(Yishun)4个地块,共有650个单位。第二批位于在红山景和大巴窑四巷2个地块,共有286个乐龄公寓单位。

6个地块的乐龄公寓的中文名称均以“金”字起首,分别为金松园(淡滨尼地块)、金柳园(裕廊东地块)、金棕园(义顺地块)、金栎园(勿洛地块)、金香园(红山景地块)和金莲园(大巴窑地块)。这样的命名传达了政府对于入住的老人在其中享受“金色年华”的美好愿望。

这项计划在1998年推出时曾引起轰动,大量符合其规定的老人申请排期使得建屋发展局有信心将计划由最初的4个地块拓展到6个地块。但随后不久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亚洲大部分国家都陷入不景气。作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的新加坡经济也受到沉重打击,新加坡的楼价随后几年持续下跌。

到2001年第一套乐龄公寓——金松园落成时,这种危机仍未解除,销售情况比1998年的预期要差很多,虽然入住者对乐龄公寓的评价很高[20]。2001年8月金松园交房时,仅有约60%售出[21]。而总共936个乐龄公寓单元中仅售出约52%,共491个单元[22]。其后为了推动乐龄公寓的销售,国家发展部放宽了对购房者的要求[23],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销售,但销售情况仍与最早的期望相去甚远(图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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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 新加坡乐龄公寓金松园

资料来源:联合早报网,http://www.zaobao.com

乐龄公寓的销售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是整个新加坡组屋销售市场的缩影。在经济危机影响下,2001年50%的新加坡组屋申请人放弃了排期,造成当年高达17500套的公寓未售出[24]。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乐龄公寓的销售还超过了平均水平,但是如果考虑到亚洲老人传统上经济独立性不强以及受子女经济资助的传统,乐龄公寓本来是有可能取得更好的成绩的。

虽然经过许多的努力,包括取消排期,扩大单身者的可购房范围,以及放松组屋申请者限制条件等等,新加坡的公共住宅市场仍旧不断下滑。2002年后,国家发展部对于组屋的发展作了重大调整,不再大规模兴建组屋,仅仅根据申请者的需求建设住宅[25]。至此,在新加坡历史上做出巨大贡献的公共住宅政策走到了历史转折点,乐龄公寓作为组屋的一种也不再扩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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