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 美国的市民社会
美国可以说是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典型。市民社会作为一个实体独立于国家之外,一直是美国政治社会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美国不同于欧洲,在历史上没有形成一贯的国家概念,民间社会发育充分,所以,它一直被认为是市民社会的典型模式。一方面,市民社会源于自由平等的个人;另一方面,它又表现出公共的道德伦理。市民社会可以说是各种自愿组织的舞台,给公民以实践民主的可能———如自由集会、非强制性的对话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市民社会起到使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调和的作用。
市民社会包含共享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但归根结底,正是因为存在一个自由的、平等的公民群体(Citizenry)———即自主的个人———市民社会才有存在的可能。公共与私人之间存在辩证的关系,理性(公民的平等)与个人主义是整个市民社会的道德基础。
美国自称为“新世界”,认为其建立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新的民主形式。伴随清教主义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构建了美国社会文化的传统,形成了市民社会的典型基础。基于个人主义(而不是集体的政体)之上的清教普世主义(Protestant Universalism)成为美国共和的原则,同时也成为市民政体(Civic Polity)的原则。普遍的公民性(Citizenry)基于个人的存在之上;个人从他们身份认同中解脱出来,处于相对于社会而独立的地位中。清教个人主义的传统,对个人自主的强调以及缺乏封建家长制的政治传统成为美国市民社会政治文化的特色。[41]
但与此同时,在美国市民社会中,有一种使私人事务成为公众关注的加尔文主义传统。美国文化强调个人身份的同时又赋予其一种道德标准,私人事务被赋予一种公共性质,这深深地影响了美国的社会和政治领域,并在某种程度上源于清教主义救世的责任感。正如亨丁顿指出的,对市民生活的道德干预深深植根于清教徒对社会秩序改造的看法。虽然美国政治文化中的清教主义性质决定了道德或伦理价值的中心存在于个人,而不是公共领域,但美国的清教主义不仅使政治生活富有道德的色彩,而且使个人领域也被赋予一种公共伦理的特性。从早年的禁酒运动到后来的关于堕胎的辩论,都显示出这一特点。同样,这也可以作为美国历史保护运动的一个注脚。在安·坎宁安维护弗农冈之际,她试图以此将人们从金钱和世俗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美国自然景观和历史场所保护协会的安德鲁·格林(Andrew Green)认为,保护历史纪念物是一种“职责”,他坚信那些再现悲壮历史的场所会使参观者们产生一种“崇高的责任感”。温道尔·菲利普斯(Wendell Phillips)为保留查尔斯顿附近的海尔伍德(Harewood)所作的陈述里,他试图使来此的人们“成为一个更好的男人和女人”,殖民时期的平静生活被用来感召和教化人们的价值观。此类实例不胜枚举,这在美国的历史保护运动中具有普遍性。
另外,美国市民社会的一大特色就是各种名目繁多的组织。市民社会成为民族国家内的一种普遍的公民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一方面基于个人主义,另一方面又基于个人参与公共生活。这种市民参与基于公民在契约、道德、经济、社会和政治关系中的共同性(Mutuality)。自愿性结社便是这种共同性的体现,这种社团不同于以地域和血缘为主的传统社团,它是非政府、非营利的组织,超越于国家组织和经济系统。
美国建国的历史相对欧洲国家来说比较晚,但市民社会在美国的发育却比较成熟。一般认为,最早注意美国民主与其市民社会之间关系的是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他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认为,大量的公民结社是美国人能够进行史无前例的民主实践的关键原因,他写道:“不同年龄、不同身份、不同倾向的美国人总是在不断地进行结社,那里不仅有与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的商业和工业组织,而且有成千种其他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宗教的、道德的、严肃的、无聊的、宗旨极为宽泛的和极为狭隘的、成员极为众多的和极为有限的……”,“在我看来,美国最值得重视的就是其基于个人自愿的、有道德基础的社会组合。”[42]托克维尔的观察,指明了美国社会中存在着广泛的、无处不在的社会组合,这种社会组合的特点是个人自愿与道德观、价值观的认同性,它不是为政府的政治目的服务,也不是为了商业和赢利目的。
数量庞大的各种民间组织是美国历史保护运动有力的推动者,除了专业的建筑遗产保护组织外,还有各类历史组织、妇女组织、爱国组织、社区组织等等。在相同人口中,美国的组织数量远超欧洲的国家。这些组织绝大多数是非营利的私人组织,除会员缴费外,其收入主要靠社会和私人捐助。美国的私人捐助非常发达,这一方面源于传统伦理,另一方面受到政府税务优惠政策的影响。可以说,美国历史保护的市民参与主要是通过各种非营利组织来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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