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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关中村镇体系发展的现实与矛盾

时间:2023-10-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关中地区村镇体系现状层级结构可以分为三级:一级为(县)城镇;二级包括一般建制镇和乡集镇;三级包括中心村和基层村。无论是乡镇住区、中心村或自然村,均表现出以自我为中心孤立建设发展的态势,村村之间甚至村镇之间,较少有发展的统筹或整合,其结果导致各级村镇均难以朝理想的方向发展,各级村镇许多本可良性解决的问题却不断恶性循环。

3.5.1 当前关中村镇体系发展的现实与矛盾

1)村镇体系的现状层级结构与职能

关中地区村镇体系现状层级结构可以分为三级:一级为(县)城镇;二级包括一般建制镇和乡集镇;三级包括中心村和基层村。一般从人口规模、密度、数量配比、住区主导产业、位置主要决定因素、公共设施配置以及公共设施的配置权重、服务半径等诸多方面,按层级结构进行分类研究。

县城是县域中心城市,我们不多解释,以下就乡镇、中心村及基层村,结合产业、职能特征进行阐释。

(1)产业

乡镇绝大多数均为农业集贸型,极少数有煤炭矿业型、水泥工业型和火力发电型等。乡镇住区经济结构以第一产业为主,第三产业为副,第二产业普遍落后,集体企业近20年来大多逐步倒闭,个体企业多为小型农产品初加工型和自然资源初级开发型。乡集镇与一般建制镇基本处于同一层级,差别主要反映在规模方面:建制镇一般规模较大,经济辐射范围较大,往往超出镇域;乡集镇一般规模较小,经济辐射范围主要在乡域,影响力较弱。

中心村和基层村产业结构类似,以农业经济为主,第二、三产业外部经济几乎空白(除极少数外),农业经济于90年代后由原来的以小麦为主转变为以苹果等经济作物为主。

(2)职能

乡镇住区主要肩负着乡镇域行政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农产品贸易等职能,起连接县城与乡村的作用。从实际公建设施配置看,乡镇住区一般均设中心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和乡镇医院,依据距县城区位关系,部分乡镇设高级中学。一般距离县城较远的乡镇设置集市,距离较近者不设或设不起来。

中心村与基层村相比,除担负周边基层村完全小学的职能外,几乎没有本质区别,差别主要反映在规模方面。中心村公建设施一般有完全小学、村委会、私人小卖部和家庭诊所,服务对象除“完全小学”外,其余公建全部是本村级。

基层村产业以农业经济为主,公建设施一般有初级小学、村民小组、私人小卖部和家庭诊所,服务对象完全是本村级。塬区较为独立的自然村一般均设初级小学,沟壑区自然村根据具体情况分村或合村设置初级小学。

2)村镇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新矛盾

关中地区乡村住区村镇体系的发展,主要表现出一直以村落为单位演进的特征,尽管近些年来社会经济发展很快,但村际之间甚至于村镇之间在人口流动、产业互补等方面仍然没有真正意义的协作,农村城市化呈现“村镇—大中城市”的两极趋势,乡镇住区、中心村、小型基层村近20年的发展结果表现出共同的特征,即各个住区在原有基础上,对应各自的原有规模,以接近的比率倍数扩大(见图3.30和图3.31)。然而,这一切恰恰与国家“发展小城镇、农村城市化、农村现代化以及农业生产集约化”等农村可持续发展战略相悖。这一矛盾的具体表现主要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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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0 雷家洼村周边村落1976年地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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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1 雷家洼村周边村落现状地形图

(1)农村城市化的“二元化”趋势与小城镇发展战略相矛盾

关中地区农村城市化表现出“村镇—大中城市”的二元化趋势,严重阻碍了小城镇发展的可能性,冲击大城市的合理流动人口结构和社会秩序,限制了乡村进一步发展的空间,这与国家“大力发展小城镇”的城乡可持续发展战略相悖。

(2)现实层级功能结构与发展趋势相矛盾

在(县)城镇—一般建制镇—乡集镇—中心村—基层村的现状层级结构中,中心村在体系职能关系中没有起到作用,而现实的乡住区实质起中心村的作用;镇在体系职能关系中仅起到部分作用,其“农村城市化”职能未能发挥;新形势下的自然村本应向现代农业生产点的职能发展,而现实的自然村却仍以“小而全”的模式发展膨大。

(3)孤立发展,缺乏整合

无论是乡镇住区、中心村或自然村,均表现出以自我为中心孤立建设发展的态势,村村之间甚至村镇之间,较少有发展的统筹或整合,其结果导致各级村镇均难以朝理想的方向发展,各级村镇许多本可良性解决的问题却不断恶性循环。例如,许多乡镇住区大搞小城镇建设,开发商业一条街,却因住区人口有限空闲大半,与此相应,在相邻的村落,一些已经脱离土地而以其他为生的家庭却仍在自己村落不断建设,导致社会整体发展的低效和再发展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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