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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体系良性重构的对策

时间:2023-10-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乡镇聚落体系的规划组织必须有系统的支撑体系来保障,其中最为重要的两个方面:一是有关的政策倾斜,二是基础设施于社会服务设施的配置引导。变革传统村建设规划模式,推行小城镇总体规划模式。建立镇域内定量控制土地的动态平衡土地管理新体制,打破以村为单位独立控制土地的传统体制。比如,在小城镇超额占用土地,但在乡村退还出相应土地量,则认为平衡,以促进人口流动。

5.2.2 村镇体系良性重构的对策

1)乡镇聚落体系的支撑体系

乡镇聚落体系的规划组织必须有系统的支撑体系来保障,其中最为重要的两个方面:一是有关的政策倾斜,二是基础设施于社会服务设施的配置引导。总体来讲可以概括为:针对不同规划前景的乡村聚落,分别实施“创造集聚条件、限制发展条件、保障生存条件”等策略。配套的政策体制包括深化小城镇土地、户籍、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小城镇建设投资体制,以及建立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机制。对小城镇镇区,扩大乡村聚落可以在建设用地指标上给以放宽,对规划要撤并的乡、村落则限制建设用地指标的供给。基础设施于社会服务设施的配置引导则是通过不同的设施配置标准,给予中心镇,扩大乡村聚落以重点配套,一般的乡、村除了保证基本生存条件外,不再增加设施配套的投入,尤其是不能简单实行所谓的“村村通”工程。

2)具体调控对策

建立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完整体系,促进农村土地资本流动和跨行政界域整合,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

放开村、乡、小城镇户籍制度,实行宅基地商品化制度,促进关中地区人口自由流动的良性体系。

以小城镇土地资源为主要吸引要素,征购小城镇建设区零散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集中资本用于小城镇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从传统粗放型开发向整体商品型开发过渡,优化发展模式,带动产业和农村城市化发展。

政策和投资向小城镇倾斜,造成小城镇与乡村建设投资的明显级差,吸引乡村建设资金的空间转移和集聚。

变革传统村建设规划模式,推行小城镇总体规划模式。即不再将镇(乡)域整体环境看成若干个不同层级规模的独立完整住区网络关系,而是将其中的人口、资源、生态环境等要素作为一个统一整体,以高效和可持续原则进行规划调整。

建立镇域内定量控制土地的动态平衡土地管理新体制,打破以村为单位独立控制土地的传统体制。比如,在小城镇超额占用土地,但在乡村退还出相应土地量,则认为平衡,以促进人口流动。

调控方法:决策依据充分,促进与限制并举,发展与保护同时,反馈调整及时,动态适宜性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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