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2 乡村规划方法的适应性调整
乡村建设发展具有自家、自发、建设周期长、互攀、互仿等自在特征,这些自在特征客观上对乡村住区环境形态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由于它们毕竟是自在的,故乡村规划首先要表现出对其适应的一面。
1)乡村规划强调群众参与
一方面,家庭是乡村住区的基本演变因子,是宅院演变的发起者、决策者、甚至执行者,正因如此,乡村住区建设发展规划必须关注并参照它们的意识趋向;另一方面,规划师往往熟悉城市住区,却对乡村住区的许多情况缺乏客观认识。基于这两点,乡村住区规划需要引入群众参与机制,而且必须强调该方式在乡村住区规划中的特殊重要性。
乡村规划的关键点之一,便是必须全面系统地研究整个乡村的家庭状况,包括家庭收入结构、家庭消费结构、家庭耐用消费品状况、家庭人口结构、家庭对现宅院的满意状况、家庭对后代的期望状况、家庭对家庭结构期望状况及养老问题、家庭医疗状况、家庭居住生活方式、家庭改建希望状况等方面。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乡村规划制定的客观现实性和科学性。
2)乡村规划强调动态方法
乡村住区建设活动由家庭个体出发,随机发生。作为乡村住区基本演变因子的家庭具有家庭经济来源不稳定、家庭经济相互差别大、多样性明显且随时间不断变化等特点,所以,由家庭个体出发的宅院建设活动必然具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和随机性,难以计划和安排。由此可见,乡村规划尤其要体现出对发展的动态适应性和弹性,才能保证乡村规划在较长的时间内具有适宜性,可持续性。主要包括:其一,既不能盲目超前,又不能对发展预期不足;其二,要整体权重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辨证关系;其三,要协调好随机演进与整体计划的关系,强调整体计划的原则性,尊重随机演进的客观现实性;其四,必须明确乡村需要什么规划,规划师在乡村能做什么,规划的哪些内容必须定量化明确,规划的哪些内容最好定性化调控,等等。针对乡村住区土地利用规划,则应溶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方法,定量控制,定性调整。
3)落后地区乡村规划强调“模式效应”
对于乡村建设互攀、互仿的自在特征,我们可以在乡村规划中加以利用,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方面,在一定地域范围(该地域内的乡村在经济、社会以及环境方面具有相似特征)选一典型村落进行规划设计,树立一个样板,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引导其余村庄住区发展方向的作用;另一方面,在一个村庄选取几种典型户,分别深入设计其宅院,或对该地区传统建筑进行全面深入研究,推出新型模式,起到对以后新建宅院的良性引导作用。在当前的关中地区,除建制镇有相对完整的规划外,其余乡集镇都无正式规划,更不用谈村庄规划。由于缺乏经费支撑,城市规划专业人员,尤其是正规的专业人员,几乎不可能去承接乡村规划的任务,这是我们社会的客观现实。在这种情况下,采取以国家政府划拨专项经费,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针对相似地区住区建设的各个层次问题进行研究,制定出若干种模式,并以试点的形式示范,然后引导本地区其余村镇进行学习和借鉴,从客观上起到良性推动乡村地区建设发展的效果,无疑是一条适宜性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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