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外不同造价管理模式的特点
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但不同地区所采用的造价管理模式是与当地的建筑市场状况以及工程管理模式紧密相关的,具有不同的特点:
(1)美、英、日三国在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中,工程项目分为政府工程和私人工程两大部分。对于政府工程,各国都有有关规定,在政府工程的兴建过程中必须遵守;对于私人工程,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条件下,政府不直接干预,通过市场调节进行调控。
美国和英国均没有统一的定额,工程中的各种价格都是变动的,通过市场来确定,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充分体现了市场调节作用。工程中“量”的计算,英国和日本都规定了相应的计算方法或规则。工程的“价”都由市场价确定,美、英无论政府工程或私人工程都由行业协会或企业确定,但日本由官方机构的“经济调查会”和“建筑物价调查会”专门负责调查劳务、材料、机械的市场单价并结合定额消耗量编制复合单价,计算政府公共工程的预算价格,作为政府控制项目投资的依据。
(2)各国在造价估算过程中,都充分利用已建类似工程的数据资料,进行必要的调整,编制出工程造价概算,用于控制工程设计;在详细施工图做出后,按实物法进行计算得出造价预算,进行施工过程的造价控制。利用实物法进行预算,便于工程各种费用的动态控制和调整,它是市场经济下的必然产物。
(3)美国没有工程管理的全国归口管理部门,也没有统一的计算规则和统一的定额,是由承发包双方商定合同价,是典型的市场化价格;英国不仅有本地区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也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还有政府工程的建设标准和造价指标;日本有全国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也有统一的定额和工程计价标准,管理比美、英细化。
(4)估价过程各有不同。英国模式的工程造价控制是由估价师实行的全过程的造价控制,他受雇于业主,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就进入项目,直到工程竣工结算;美国的工程造价控制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业主委托建筑师负责从工程项目筹划到工程的招标这一过程的造价控制,如果建筑师能力有限或业主要求,建筑师可雇佣估价师负责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制;第二阶段,由承包商负责从中标到详图设计、施工、竣工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制。
各国在造价控制中的共同之处,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的必然方法;不同之处体现了由于各国地理环境、经济环境以及各国的发展历史不同,各自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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