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一)含义
2003年2月17日建设部以119号公告批准颁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该规范的实施,是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方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我国工程造价计价工作向实现“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目标迈出的坚实一步。
清单计价即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根据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依据《企业定额》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材料和设备价格信息及同期市场价格,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费,再参照有关的规定计算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汇总后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一种计价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零星工作项目。
招标工程如设标底,标底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进行编制。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编制。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费用组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费用组成内容见表5-8。
表5-8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费用组成
续 表
(三)编制依据
(1)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设计施工图纸、各类标准配件图以及《建筑五金手册》。
(3)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5)《企业定额》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工程造价计价规则等。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及设备的价格信息,或者承发包双方依据市场情况确认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
(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计价程序和统一格式。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造价方面的文件。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程序
(1)收集审阅编制依据。
(2)取定市场要素价格。
(3)确定工程计价要素消耗量指标。当使用现行定额编制时,应对定额中各类消耗量指标按社会先进水平进行调整。
(4)参加工程招投标交底会,勘察施工现场。
(5)招标文件质疑。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表述,或描述不清的问题向招标方质疑,请示解释,明确招标方的真实意图,力求计价精确。
(6)综合上述内容,按工程量清单表述工程项目特征和描述的综合工程内容(不允许变动),考虑具体施工方案进行计价。
(7)清单价格初稿完成。
(8)审核修正。
(9)审核定稿。
(五)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计算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方法
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及措施项目费用的单价综合了完成单位工程量或完成具体措施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有两种方法:预算定额调整法和工程成本预算法。
(1)预算定额调整法(“综合体”组合性计价)。
①对照项目特征、综合内容和实际情况确定预算定额项。
②查该“综合体”包含预算定额项的工、料、机消耗量。
③参考历史水平,调整消耗量,考虑风险。
④计价(含管理费、利润)。
⑤计算综合单价,用“综合体”总费用/清单工程量(实体净量)。
(2)工程成本测算法。
①该“综合体”在本企业的工、料、机实际消耗量。
②要素市场价格。材料市场价、人工当地的行情价、机械设备的租赁价、分部分项工程的分包价等,考虑风险。
③计价(含管理费、利润)
④计算综合单价,用“综合体”总费用/清单工程量(实体净量)。
按测算法计算工程成本,编制人员必须有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才能准确地确定工程的各种消耗。实测工作含技术成分较高,当工程造价人员的现场经验不足以进行实测估算时,应请资深技术人员配合工作。造价人员亦应深入现场,不断积累现场施工知识,当现场知识累积到一定程度后就能自如地完成相关估算。工程技术与工程造价的相结合是今后工程造价人员业务素质发展的方向。
管理费的计算可分为费用定额系数计算法和预测实际成本法。
费用定额系数计算法是利用原配套的费用定额取费标准,按一定的比例计算管理费。
预测实际成本法是把施工现场和总部认为本工程项目预计要发生的各项费用逐项进行计算,汇总出管理费总额,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权数,建筑工程以直接费为权数分摊到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
利润一项是招投标报价竞争最激烈的项目,在编制时其利润率的确定应根据拟建项目的竞争制度,以及参与投标各单位在投标报价中的竞争能力而确定。
2.措施项目费计算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的工程量,但措施项目中的工程量及施工方案工程量招标人不提供,必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二次计算。因此这部分用价格的形式分摊到报价内的量必须要认真计算,要全面考虑。由于清单下报价最低是占优,投标人由于没有考虑全面造成低价中标亏损,招标人会不予承担。
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的措施项目均以“一项”提出,在计价时,首先应详细分析其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然后确定其综合单价。
(1)定额法计价:这种方法与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一样,主要是指一些与实体有紧密联系的项目,如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等。
(2)实物量法计价:这种方法是最基本,也是最能反映投标人个别成本的计价方法,是按投标人现在的水平,预测将要发生的每一项费用的合计数,并考虑一定的涨幅因素及其他社会环境影响因素,如安全、文明措施费等。
(3)公式参数法计价:定额模式下几乎所有的措施费用都采用这种办法,有些地区以费用定额的形式体现,就是按一定的基数乘系数的方法或自定义公式进行计算。这种方法简单、明了,但最大的难点是公式的科学性、准确性难以把握,尤其是系数的测算是一个长期、规范的问题。系数的高低直接反映投标人的施工水平。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但在投标中很难具体分项预测,又无法单独列出项目内容的措施项目,如夜间施工、二次搬运费等。
(4)分包法计价:在分包价格的基础上增加投标人的管理费用风险进行计价的方法,这种方法适合可以分包的独立项目。如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室内空气污染测试等。
3.其他项目费计算
招标人部分是非竞争性项目,就是要求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数量及金额进入报价,不允许投标人对价格进行调整。对于投标人部分是竞争性费用,名称、数量由招标人提供,价格由投标人自由确定。规范中提到的四种其他项目费: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服务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对于招标人来说只是参考,可以补充,但对于投标人是不能补充的,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均为估算、预测数量,是在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竣工结算时,应按投标人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剩余部分仍归招标人所有。
(2)预留金主要考虑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此处提出的工程量变更主要指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引起工程量的增加和施工中的设计变更致使标准提高而造成的工程量的增加等。
(3)总承包服务费包括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此处提出的工程分包是指国家允许分包的工程。但不包括投标人自行分包的费用,投标人由于分包而发生的管理费,应包括在相应清单项目的报价内。
(4)为了准确计价,招标人用零星工作项目表的形式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投标人在此表内组价,此表为零星工作项目费的附表,不是独立的项目费用表。
(5)其他项目费及零星工程项目费的报表格式必须按工程量清单及规格要求的格式执行。
4.规费的计算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待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规费的计算比较简单,在投标报价时,规费的计算一般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计算公式及费率标准计算。
5.税金的计算
建筑安装工程税金由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构成,是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税金。工程造价包括按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金,并由工程承包人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给工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合计汇总得到初步的投标报价。根据分析、判断、调整得到投标报价。
单位工程计价方法及步骤见表5-9。
表5-9 单位工程计价方法及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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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标准格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统一格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随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由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封面(见表5-10)由投标人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表5-10 封 面
(2)投标总价。投标报价(见表5-11)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写。
表5-11 投标总价
(3)工程项目总价表见表5-12。
表5-12 工程项目总价
注:1.单项工程名称按照单项工程费汇总表(表5-13)的工程名称填写。
2.金额按照单项工程费汇总表(表5-13)的合计金额填写。
(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见表5-13。
表5-13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注:1.单位工程名称按照单位工程费汇总表(表5-14)的工程名称填写。
2.金额按照单位工程费汇总表(表5-14)的合计金额填写。
(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见表5-14。
表5-14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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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金额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表5-15)、措施项目计价表(表5-16)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表5-17)的合计金额和按相关规定计算的规费、税金填写。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见表5-15。
表5-1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注:1.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应考虑风险因素。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见表5-16。
表5-16 措施项目清单
注:1.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必须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2.投标人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措施增加项目。
(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见表5-17。
表5-17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注:1.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必须按其他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2.招标人部分的金额必须按招标人提出的数额填写。
(9)零星工作费表见表5-18。
表5-18 零星工作费表
注:1.招标人提供的零星工作费表应包括详细的人工、材料、机械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
2.综合单价应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根据零星工作的特点填写。
3.工程竣工,零星工作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所需费用结算。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见表5-19。
表5-19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1)措施项目费分析表见表5-20。
表5-20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2)主要材料价格表见表5-21。
表5-21 主要材料价格表
注:1.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表应包括详细的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计量单位等。
2.所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的相应材料的单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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