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项目保修是指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对该建设工程进行维修、返工等工作,直到达到正常使用的标准。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国家所确定的重要法律制度,建设工程保修制度对于促进承包方加强质量管理、保护用户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保修的基本概念
(一)保修的含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我国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项目保修是指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对该建设工程进行维修、返工等工作,直到达到正常使用的标准。因为建设产品在竣工验收后仍可能存在质量缺陷和隐患,在使用过程中才能逐步暴露出来,例如:屋面漏雨、墙体渗水、建筑物基础超过规定的不均匀沉降、采暖系统供热不佳、设备及安装工程达不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技术标准等,需要在使用过程中检查观测和维修。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国家所确定的重要法律制度,建设工程保修制度对于促进承包方加强质量管理、保护用户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保修期限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一般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分别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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