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落实社会停车场用地探讨

落实社会停车场用地探讨

时间:2024-10-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济南市包括临时停车场、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单位自备停车场和其他单位管辖停车场在内的五类机动车停车场共1002处74696个泊车位。济南市合法占路停车位与路外公共停车位数量之比高达0.8∶1。市区公共场所及大型商场的配建停车场不足,给社会停车造成额外的压力。济南市尚未有商业经营的社会停车场开发项目申报。应尽快制定《济南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保

落实社会停车场用地探讨

隋春光 (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邓庆坦 (山东建筑大学)

李 烜 (济南市规划局)                

1994年至今,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以及国家《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公布,中国迅即进入了汽车化社会。城市中心区停车场用地短缺成为制约停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落实停车场用地需要从国家宏观政策到地方政府实施策略的配合,确保城市最基本的停车位

一、城市停车设施分类

1.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大型公用设施或住宅建筑配套建设的停车场所,服务对象包括主体建筑的停车以及主体建筑所吸引的外来车辆。

2.社会停车场:公共使用的停车场用地,为从事各种活动的出行者提供公共停车服务的停车场所,通常设置在城市商业活动中心、城市出入口以及公共交通换乘枢纽附近。

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停车场,两者在停车服务的对象上有针对性又相辅相成,存在功能互补关系:

(1)配建停车场泊位建设的标准是依据主体建筑所产生的停车需求,但其泊位同时也承担了一部分由于主体建筑的吸引而产生的外来停车,因此配建停车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社会停车场的作用。

(2)原则上配建停车设施应完全满足主体建筑物带来的停车需求,但一些建筑物的配建泊位无法满足实际的停车需求,其超出的停车需求只能由社会停车场来承担。因此,社会停车场的布局选址和泊位建设规模是由区域的配建停车场无法满足所产生的停车需求量而决定的。

二、停车场用地落实面临的问题

截止到2009年年底,济南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110万辆,比2008年增长了17.96%。济南市私人汽车保有量达到46万辆,济南市现在每天新增机动车在400辆,小汽车拥有量以年均22%的幅度递增。济南市包括临时停车场、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单位自备停车场和其他单位管辖停车场在内的五类机动车停车场共1002处74696个泊车位。每百辆机动车停车泊位不到8个,与国家“城市每百辆机动车停车泊位20个”的标准相差甚远。济南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多达362处,共计11283个泊位,社会停车场仅80处,8542个泊位,对照国外公共停车泊位与车辆数为1∶7的比例,济南市公共停车泊位与车辆数为1∶34的比例。济南市合法占路停车位与路外公共停车位数量之比高达0.8∶1。

济南市交管部门数据表:同期比较,停车泊位数年均增长率4.4%,汽车总量年均增长14.57%,私家车总量年均增长44.3%,增长比例为停车泊位∶汽车总量∶私家车总量=1∶3.3∶10,相对于车辆增长,停车场建设近乎停步不前。

(一)国家宏观政策层面

目前普遍采用的停车场规划设计依据为:公安部、建设部1988年10月3日颁布的《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和《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自1989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由于当时城市交通流量较少,停车难问题并不突出。然而在城市机动车快速增长的今天,《暂行规定》和《设计规则》已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暂行规定》中对办公楼、商业场所、医院、住宅、交通枢纽等地必须设置车位指标的规定中,规定是粗线条的,如对商业场所规定:100m2营业面积必须配备一个车位,而没有按不同规模、不同档次的商业场所对机动车的吸引量来设定相应的差别。国家标准偏低,导致停车场建设总量偏小。

(二)地方政府层面

1.历史欠账多,停车规划严重滞后

济南市1995年之前建设开发的居民小区,大都没有把停车场设计在内。即使2005年以后建设的高档住宅区也出现停车难,如上海花园小区只有500停车位,私家车有1000多辆,导致私家车仍占路停车。

市区公共场所及大型商场的配建停车场不足,给社会停车造成额外的压力。如位于泺源大街的银座地下超市日客流量就达3万余人,而地下停车泊位和路边临时停车位不足400个。车辆无处停放,只得占用泺源大街的人行道、慢车道停车,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2.社会停车场严重匮乏

在过去的城市规划中,社会停车场的规划一直未能得到足够重视。对于已规划的停车设施用地总是一挪再挪,最后不知去向。社会停车场的建设只有政府投资,济南市2008年结合英雄山广场改造设立600停车位的地下停车场;结合大众广场的改造设立600停车位的地下停车场,均是利用现有广场改造建设地下停车场,没有新征地。虽然《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第八条规定“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建设者可按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收取停车管理费”,然而没有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无法吸引民间团体建设停车场,不能形成停车产业。济南市尚未有商业经营的社会停车场开发项目申报

三、社会停车场用地落实策略

社会停车场用地落实策略涵盖规划设计、管理管理、立法三个方面。

(一)规划设计

2006年,济南市实施控规全覆盖,社会停车场的规划采取了集控制性与可操作性于一身的规划布局思路,规划方案既具有必须执行的明确内容,同时又留有弹性,保持动态、滚动的规划调整过程。

1.刚性布局方法:指规划停车设施的位置、规模已确定的布局方法。这种方法对每个点均考虑了停车需求、用地和周边交通组织以及实施效果。规划的停车设施可以直接用于指导当前的设施建设。刚性布局的停车设施一经确定,就要付诸实施。刚性布局的设施供应量宜占总供应量的10%~20%。

2.半刚性布局方法:指某片区域规划停车设施的拟建地点和型式、泊位供应量已经确定,但用地尚未落实的布局方法。可由规划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该方法适用于成片开发且区域面积较小(200~300m半径)的情况,供应量宜占总供应量的30%~40%。

3.弹性布局方法:指在某个较大范围的区域内,泊位由多个分散的停车设施共同承担。区域半径一般为400~500m,方案完全融合于土地开发过程中。弹性布局的供应量宜占总供应量的40%~50%。

(二)规划管理

济南市自2008年起,陆续启动了二环路以内38个集中片区、66个零星片区的改造,计划在三年内改造完二环路以内棚户区。必须结合旧城改造,将社会停车场建设融入旧城改造项目中。对每个开发地块进行交通影响评价,不仅仅满足所开发地块配建停车位的需求,而且在中心区成片建设地块周边300m范围内(以改造地块中心为计量起点)没有社会停车场的,均需在该地块设置社会停车场。在不降低该地块容积率的情况下,将社会停车场设置在绿地、广场下面。改造地块的社会停车场由开发商同步建成,并按照规定给予优惠(如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利用地下空间建设的停车场,其建筑面积不计入批准的已建项目建设规模,即不计容积率。且不收土地出让金)。中心区内的社会停车场应遵循布局均匀、规模适中的原则,社会停车场的服务半径控制在300m以内,停车位以200~300车位为宜。

(三)立法

应尽快制定《济南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保证社会停车场的用地。2009年07月,《杭州市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规定》获批,指出,“每个居住区需设用地2000~3200m2的社会停车场”,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投用”,值得国内大城市借鉴。

四、结语

良好的停车系统不仅能够满足出行需求,确保城市交通畅达,而且能形成一个较大产业。城市政府应运用市场经济的规则,从规划、建设、管理、立法各个环节入手,保障配建停车场、社会停车场用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