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 不堪重负的城市住宅
城市住宅作为城市居民最基本的生活空间,无论对家庭还是社会,都会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影响。以往,上海城市居民住房条件的差别之悬殊,一直是个非常突出的现象。建国以后这一状况开始得到改变,但进展缓慢,直到1980年代中期还始终没有获得根本的解决。
新中国成立前上海城市发展的畸形,造成了住宅建设和分布的复杂多样。不同类型的住宅,在建筑标准、房屋质量、生活设施乃至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别。新中国成立以后,尽管政府也比较重视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但因人口规模的扩大,以及种种原因导致的住宅建设的滞后,使城市住宅的使用一直处于超负荷状态。
1)城市住宅的超负荷使用
新中国成立以后上海城市住宅紧缺的状况,可以从其超负荷的使用状况中得到反映。
上海的各类住宅,根据建筑风格、结构与性能、质量的不同,可分为花园住宅、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和棚户简屋等五种。还有一些单位将生产用房改为居住用房,但不在房屋管理部门统计的住宅面积之内。这里主要探讨思南路47-48号街坊的居住建筑主要形式——花园住宅与新式里弄的使用状况。
花园住宅,市民一般将其称为“花园洋房”,属于享受型住宅。建筑风格分中式庭园和西式别墅两种。多为二或三层的砖木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多有阳台、汽车间。占地面积较大,有较宽敞的庭园,房屋内部结构很好,生活设施齐全,并有厨房、卫生间等必备的生活配套面积。卫生间均安装抽水便器,有较大的浴缸、洗脸盆等。花园住宅主要分布在原租界地段,虹口、静安、徐汇、长宁等区较多,但在城市住宅面积总数中所占比例较小,新中国成立初期约为10%左右。后来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数量逐渐减少。直到1990年代前期,随着本市房地产业的开发,陆续建造了一批新的花园住宅,但其总量只占各类住宅面积的1.5%,这表明它实际上只能在城市住宅中起一定的辅助作用[30]。
花园住宅的面积在新中国成立后经历了较大的变动。新中国成立十余年中,总数略有提高,但1973年下降了43.41%之多。自1982年起,开始稍有回升,但总数仍只有新中国成立初期的80%。这一变化,与新中国成立后对花园住宅的不合理利用有很大关系。例如“文革”时期挖“防空洞”、建街道里弄加工组生产用房、居民楼等,都大量占用了花园住宅的面积。这一痕迹,至今在某些花园住宅周边还能看到。由于种种原因,新中国成立以后花园住宅的可使用面积不断减少,以下为各时期的花园住宅面积统计(表3-1)。
表3-1 主要年份花园住宅面积统计
续表3-1
资料来源:叶伯初.上海建设1949-1985.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9;李春涛.上海建设1986-1990.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91;李春涛.上海建设1991-1995.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96关于市区各类房屋的分布情况。
说明:所列年份以面积变化较大者为主。所占比例,指此类住宅在当年市区各类住宅总面积中所占的比例,百分比按引用的数据统计。
从1956年的城市住宅改造时起,上海就将部分闲置或可腾出的花园住宅调配给各类机构或企业。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大部分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有的还被拆除,土地另作他用。据1965年对上海市区花园住宅使用状况的抽查,被抽查的2076处花园住宅,面积达157万平方米,其中,改变用途的占30%,改变用途后使用不当的有396处,占19%,使用严重不当的有49处。例如长宁区番禺路209弄中的一处花园住宅,建筑面积为840平方米,花园面积达3121平方米,被改为一家工厂后,原有的卫生设备全部拆除,室内结构也完全改造过,原有的硬木地板上放置了大型机床,并砌一水泥池。大卫生间内的浴缸被吊到三层楼顶上用来装工业废水,花园四周则全部搭建简易厂房。由此,一座花园住宅被破坏殆尽。又如徐汇区襄阳南路原孔祥熙住宅区的花园中,原有的游泳池等设施均被拆除,改建了住宅楼。
新式里弄和旧式里弄是城市居民的主要住宅,即市民所谓的“弄堂房子”。但新式里弄的建筑标准远好于旧式里弄,配套设施较齐全,住宅周围有较为宽敞的通道,房屋间距大,通风、采光条件良好。有的还将本来应该作为“天井”的面积辟为小型花园。新式里弄住宅的面积,从新中国成立以后至今,基本维持在400余万平方米,1990年代以后因城市建设的需要,有少量被拆除,但大部分仍继续使用。新中国成立后也有少量的建造,主要供归国华侨和高级知识分子、高级干部居住,但标准低于过去。
2)城市住宅的紧缺状况
住宅紧缺是上海城市社会发展中的一个老问题,到了建国以后,人民政府曾决心改变这一状况,但终因政治和经济上的原因,长期以来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建国初期上海居民的住宅紧缺,主要是体现在大批普通劳动者方面。当时政府及时注意到这一现象,投入了较多的财力和物力,建造了一批职工住宅,特别是在市区边缘发展了一批住宅建设基地,因此使一部分居住状况特别差的职工的居住条件得以改善。但从1953年开始上海进入工业建设高潮以后,情况却发生了变化。城市住宅的紧缺状况并未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有所缓解,相反却越来越严重。
到了1959年以后,住宅紧缺状况仍然没有大的改观,以致政府不得不通过严格控制人口的机械增长率,来达到缓和住宅紧缺的现象。这一矛盾,到了“文革”时期又被“造反派”用作“革命造反”的手段之一。这就是“文革”时期盛行一时的“抢房风”。抢占合法的住房,自然是在政治动荡的年代产生的无视人格、无视道德、无视社会秩序的极端无政府主义行为,但它也与长期以来城市住宅紧缺状况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这一社会问题有关。在“文革”初期的“破四旧”和后来的“揪走资派”、“批反动学术权威”等“革命行动”中,一部分人不仅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同时也被剥夺了居住的权利。这一时期,在全市因各种原因而受冲击、迫害的家庭中,被“革命造反派”强行迁让或紧缩的居民住宅约为40300户,其中,由房管部门管理的公有住宅26139户,属于私人财产的住宅为14161户,住宅面积约达207万平方米。
“文革”结束以后,大量在数年前下放的城市居民,包括上山下乡的知青、内迁支援工业建设的职工,均以各种理由陆续返回上海。到了1980年代初,上海的住宅紧缺状态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甚至成为当时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3)解决住房短缺的两种主要辅助性措施
在城市住宅建设不足,市民住房严重短缺的情况下,上海曾经推行过一些辅助性措施,以局部缓解住房紧张的状态。
(1)搭搭放放
在已建成并使用了多年的住宅中,通过这种方式,尽一切可能增加住房面积,提高其居住利用率。这是改善城市住房短缺的一个常用办法。
不少描述上海城市住房困难状况的文字中,常以“鸽子笼”一词加以形容。这一说法并非毫无由来,旧式里弄和棚户简屋的房间分隔即是一个典型。新中国成立前,在房源短缺的情况下,为了在有限的住宅面积中获得更多的商业利益,业主或中间商常常打破住宅内部的原有格局,重新分隔,使每个房间仅仅刚够单身者或夫妻两人居住,经济到极点。从1950年代后期起,房管部门也开始采用这种方式提高住房面积。具体做法是:在修缮旧住宅时,通过合理改建,改变其内部结构,以提高住房质量,改善居住条件。1960年代时,房管部门将“搭搭放放”的办法用于老住宅改造。在不影响原建筑结构的前提下,在普通住宅中搭建阁楼或披间,放大居住和使用面积。原结构较好的住宅,则采用加层的办法增加面积。1960年代时,全市通过这一方式增加的住宅建筑面积达73.08万平方米,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但即使是这种迫不得已的办法,也受到了很大限制。首先是经费的限制。改建工程的经费来源以房管部门收取的公房租金为主,这笔经费的用途主要是在公有住房的维修保养方面,所以能够用于改建的部分极为有限。其次是公用设施的限制。上海中心城区原有的公用设施基础薄弱,已有不敷使用之忧,增加了住宅面积后,人口密度相应提高,给设施的使用带来了新的压力。再次,加层、搭建以后,改变了住房原先的格局和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周围建筑的通风采光,甚至破坏了市容,在城市中心建筑物密集的区域,这一缺陷尤为明显。
在思南路47-48号街坊内,“搭搭放放”现象十分普遍,搭建的建筑多半杂乱无章,侵占了原有的绿地与庭院生活,历史建筑的内外环境也遭到了相当程度的损害。
(2)鼓励私房翻建
私有住房通过翻造改建来扩大居住面积,改善居住条件乃至生活设施的现象,相当普遍,尤其是在1970年代中期以后,本市绝大部分棚户简屋区内的私有住房都经过不同程度的翻造改建。根据城市房管部门的规定,居民翻造改建私有住房,如果涉及扩大面积或空间,改建搭放,必须报请地区房管部门核准,并发给翻建执照后,才能施工,并规定翻建后的私有住房不得占用道路、绿化等公共场所的土地面积。但事实上这一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控制得并不严格,城市棚户区域的面积之所以渐趋扩大,与此有直接关系。
1970年代后期,有计划地进行城市旧区改造开始被列入城市发展规划,房管部门对列入改造规划区域的私房采取了限制的办法,但支持和鼓励暂时没有列入改造规划的私房的翻建,以此作为解决当时城市住房严重短缺的途径之一。凡是暂不列入规划而有翻建改造要求的居民,只要提出正当申请,一般都能领取翻建施工执照,并能优先购买建筑材料。有的区的房管部门还为翻建私房的居民专门设计了几种不同类型的建筑图纸,如平房加盖为两层、两层半、三层楼房,增添生活设施管线等。有些住房来源比较紧张的单位,也通过为职工翻建私房提供贷款、优惠出售建筑材料,或者派出劳力帮助施工等方法,让职工尽快改善居住条件。这一时期翻建的私房,大都由原先的竹木结构改建为砖木结构,少量的也改为混合结构,平房基本上都加盖为楼房,有的还借住房紧靠公共设施的便利条件,将自来水等由室外接到室内,个别私房还增添了卫生间,安装了抽水便器或浴缸。有些人口较少、经济状况较好的私房住户,通过翻建加层,扩大了住房面积,并有多余的房间可供出租。
在采访一位住在思南路47号街坊内的居委会干部时,她是这样描述她家的居住经历的:“1994年经朋友帮忙,我花了7000多元钱在这儿买了一间8.3平方米的房子,终于开始了独立生活。1999年,考虑到儿子将来结婚的问题,我咬一咬牙,用我们所有的积蓄,再向兄弟姐妹们借些钱,共用了9万元,把我们隔壁的一间22.4平方米的房间买下来。这可真不容易啊。同时为了解决公用厕所不方便的问题,我又花了1万元在大房间里自己搭建了一间卫生间。买了房子之后,生活就比较拮据了。我把原先的那间小房间租了出去,以补贴家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