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 上海启动成片保护机制
2004年2月,就上海重新确定12个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一事答记者问时,上海市规划局副局长伍江强调指出:“我想说明一点,这样完整、连片地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风貌,在上海过去是从来没有过的。它也符合国际上有关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的权威文件《威尼斯宪章》所提出的精神和方针。通过这些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我们上海的时代记忆和城市文脉可望得到良好的保护和延续,从而使我们城市的文化内涵得到明显的提升。……‘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建筑,上海要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是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去年讨论上海市规划纲要中的专题研究会上提出来的。按照这个精神,市规划部门将尽快组织力量,在今年内对这12个风貌区一一编制保护规划,明确保护对象的风貌特色,定出保护准则、划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今后,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单位,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随意拆除历史文化风貌区内的保护建筑、街区、绿化等。”[36](图4-1)
在2003年12月召开的中国国际建筑事务所高峰会议暨房地产开发原动力论坛上,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王安石指出,市有关部门已确定本市历史建筑的保护改造试点和基本原则,即从单体建筑保护转移到成片、成街坊的保护上来,下一步计划立足于历史建筑的现状,即普遍存在的年久失修、高密度、超负荷使用等的情况,探索在较大范围内进行保护、改造的实施办法。
图4-1 上海市历史风貌保护区规划(2)
资料来源:伍江.上海历史风貌区与历史建筑保护与规划[EB/OL].[2007-05-22].http:∥mati.com.cn/article/uploadfile/200607/20060712031125991.pdf.
即将启动成片保护改造的8个试点地区已确定,分别是:黄浦区外滩源、卢湾区思南路47号街坊、徐汇区建业里、虹口区多伦路二期、闸北区苏州河沿岸、静安区西王里、青浦区县城老街、杨浦区36宅等[37]。
在即将启动的上海历史建筑保护试点项目中,上海市政府将通过国际招标形式,广泛征集优秀方案。试点的基本做法是:在对试点范围内的建筑进行“留、改、拆”具体分类的基础上,精心编制规划方案、精心组织置换工作、精心挑选实施主体,通过“政府协调支持、专家指导把关、企业具体运作、社会各方配合”,推动试点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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