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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日本本土的城市规划的比较

时间:2024-10-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19年,日本大量引进欧美城市规划制度和技术并根据日本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颁布了《城市规划法》和《市街地建筑物法》,这标志着日本城市规划法律制度的确立。实际上,日本人主导的在中国城市的规划建设活动与日本的规划建设实践是有密切联系的。对于日本本土来讲,由于战争的持续进行,日本继续学习西方先进规划思想和技术的脚步放慢,国内已经没有精力和实力进行大规模的城市规划建设活动。

4.2.3 与日本本土的城市规划的比较

明治维新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近代的城市规划分为四个历史时期:①1868—1887年是欧化改造时期,以移植欧洲城市形式为目标,重点改造道路和建筑,采用方格路网,依道路等级决定沿街建筑物的高度。这个阶段的代表性规划建设活动,是银座砖街规划和日比谷官厅集中规划,它们完全运用了西欧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思想。这两次规划虽然没有完全实现,但促进了日本近代城市规划思想和实践的发展。②1880—1918年是市区改正时期,主要进行旧市区的改造。《东京市区改正条例》、《东京市区改良土地建筑物处理规则》是这次市区改正运动法律依据。这段时期重点建设近现代城市交通体系,引进地域用途分区制,区分官厅、居住、商业三类区域,添建广场、公园等城市公共设施。③1919—1935年是制度确立时期。1919年,日本大量引进欧美城市规划制度和技术并根据日本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颁布了《城市规划法》和《市街地建筑物法》,这标志着日本城市规划法律制度的确立。根据这些法规,日本施行了土地区划、用途分区、道路线、建筑控制线、建筑高度和形态控制等规划制度。④1931—1945年,战争时期的日本海外殖民地城市成为日本接受欧美城市规划制度、技术和思想的最新的试验场所[30]。他们将刚刚学来的近现代城市规划思想和技术几乎没有时间差地运用到了殖民地和占领地的城市,就像用战俘和占领国的平民作为医学解剖的标本一样。

通过对日本城市规划历史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出,日本在中国台湾和东北、华北的城市规划已经被日本规划界看做是日本城市规划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上,日本人主导的在中国城市的规划建设活动与日本的规划建设实践是有密切联系的。

日本人在本土进行的规划建设活动的意义大大不同于在殖民地或占领地的城市所进行的相应活动,但开展城市规划的理念和手段的专业性是基本一致的。对于日本本土来讲,由于战争的持续进行,日本继续学习西方先进规划思想和技术的脚步放慢,国内已经没有精力和实力进行大规模的城市规划建设活动。而且,日本经过明治维新以来的近现代化城市建设,使大部分城市区域已经成为建成区,缺乏使用新的规划思想建设的场地,在日本军国主义者发动侵略战争的情况下,日本规划师的实践场所也转向了日本在海外的各殖民地和占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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