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 市域拓展计划
北平空间的不断发展使其与周边地区关系越来越密切,但城市水源地、垃圾处理地、能源供应地如煤矿等都不在市域范围内。因此历届政府都力图扩展市域。
1928年国都从北京迁到南京,北京改成北平,政治地位下降,当时在研究北平究竟如何发展的时候,为了便于北平的空间协调统筹,曾经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市域拓展计划,但因为河北省不同意而搁置。
日伪时期在制订《北京都市计划大纲》时,其所建议的市域计划与1928年的设想基本一致。当时的伪北京特别市公署提出三点方案:①南苑、丰台、门头沟与市关系密切,应划入市;②京绥路两侧的温泉村一带及大小汤山等地预计为休养地和别墅区,应划入市;③通县部分地区,因拟引运河并作为工厂区,需一并划入市。伪市政会议讨论认为该方案地域过大,难以实现,提出折中方案为:东南沿大兴与通县的原界,不划入通县;西面和南面以永定河为界;北界至大小汤山。
1939—1940年,伪北京市公署在日本侵略者的要求下,几次讨论划界,但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
抗战胜利后,为编制和实施新的都市计划,北平市再次考虑要划定新的市界。1946年2月,北平市政府在开展都市计划的调查和草案的制订的时候,拟定了《北平新市界草案》。
《北平新市界草案》的划界原则有七条:土地之天然形势、行政管理之便利、工商业状况、户数与人口、交通状况、建设计划、历史名胜关系。这七条原则的提出,表明民国时期制订城市区划政策所考虑的因素已比较全面,并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北平新市界草案》建议的北平新市界的范围是以正阳门为中心,以高速车辆40分钟的行程(约30公里)为半径,划圆周所包含的地域范围,根据地形状况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较之1928年的方案,北、西、南三面基本一致,东面大大扩张。拟拓展的区域,除西部是海拔1 000米左右的山区即西山的一部分外,其余三面都是低缓的冲积平原。这个区域的大片农田和许多重要城镇,是影响北平城市生活和未来发展所不可或缺的。“北平都市计划须具有弹性,以备建都时发展之余地”,从城市发展的角度看,这种区域划定的超前意识是非常必要的。
《北平新市界草案》提出,与城市的交通、经济发展有密切关系的孙河、大小汤山、温泉、石景山、门头沟、长辛店、卢沟桥、丰台、南苑、北苑等重要市镇必须划入新的市界。在新的都市计划中统一考虑,体现了城市发展必须考虑区域性城镇体系的统筹思想。
因此,新的北平都市计划实现的重点之一是市界问题,省市界址成为都市计划编制实施的重要先决条件。一方面,重新划界实际上是考虑为北京城市提供服务的区域在都市计划中要包括进来,如对孙河水源地进行管辖控制,对有重要军事意义南苑飞机场的控制,对门头沟和石景山的能源供应地区的控制,对丰台的铁路枢纽的控制等,这些地区对北京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环境都有重要的影响,是北京城市发展不得不考虑的地区;另一方面,要更好发挥北京作为中心城市的集聚和辐射作用、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积极作用。
鉴于当时各地狭隘的地方观念和各地政府的各行其是,以及中央政府统管协调能力的弱小,市域拓展计划又过分偏重以北平为中心的自身的发展,因此这项计划实际上仍然难于实现。《北平新市界草案》遭到河北省的再次强烈反对,直到新中国成立,北平的划界问题仍然搁置。
新中国成立前夕,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规定北平市军管会实施管辖权利的范围是“东至通州,西至黄村,西南至长辛店,北至沙河的辖区”,“一俟北平解放,即加入北平全市,为其管制区域”。久拖未决、久议未决的北平的市域拓展才得以在特定的情况下迅速实现。
实质上,历次的市域拓展计划的基本思路是一致的。就当时的认识水平看,这一思路有其合理的一面,如为了促进卫星城建设,以避免北京旧城摊大饼式的发展,以及更好地控制对城市发展的一些关键性地区。但抗战胜利后北京规划编制过程中,市政府将城市规划的实施过分依赖于行政区划扩大的思路也不完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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