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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桥地区城市设计实施执行

时间:2024-10-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太平桥地区建设项目的具体审批过程中,除少数重要地块由市规划管理局审批,一般项目方案设计由区规划管理局规划科审批,与建管科共同审批扩初设计,由建管科审批施工图设计。从SOM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历史保护区”的城市设计构想到最终“新天地广场”项目的实施,经历了多次规划设计修改,以及设计单位与开发商、规划部门的反复沟通协调。

4.1.3 太平桥地区城市设计实施执行

1)规划管理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规划控制

太平桥地区建设项目的具体审批过程中,除少数重要地块由市规划管理局审批,一般项目方案设计由区规划管理局规划科审批,与建管科共同审批扩初设计,由建管科审批施工图设计。规划科负责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管科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后的规划监督由区规划管理局监督检察科负责,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变更问题,最后是工程验收。

卢湾区规划管理局审批的110地块办公楼,117、114地块住宅项目都采用了常规的审批程序,主要是审核几个刚性的指标,未对形态方面的城市设计内容提出过多限制要求[28]。区规划管理局通常会组织专家进行设计评审(design review),太平桥公园、企业天地办公楼、高级酒店项目都进行过专家论证,这也是规划局进行城市设计管理的重要手段。区规划管理局官员认为,“确保程序合法对管理是最重要的,尽管专家意见最终并不一定被开发商所接受。”

市局将太平桥地区的109、112地块“新天地”项目和113地块住宅项目审批权限回收,是从对周边“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29]环境影响的城市设计角度提高了项目的规划控制要求,而若将审批权下放到区规划管理局,其管制尺度相对而言就可能会较松。此外市规划管理局尽管未将107、108酒店项目方案的审批权收回,但也提出诸多调整意见,要求区规划管理局方案审批必须要经市局同意,其实也强化了该项目的规划控制[30]。市规划管理局的规划管理都有城市设计方面考虑,不是仅满足几个刚性指标就可以审批的。总体上看,区规划管理局在城市设计管理方面的职能不如市规划管理局强[31]

(1)“新天地广场”设计与规划控制

从SOM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历史保护区”的城市设计构想到最终“新天地广场”项目的实施,经历了多次规划设计修改,以及设计单位与开发商、规划部门的反复沟通协调。“新天地广场”项目作为太平桥地区改造中的第一个,也是最特殊的旧区更新改造案例(由于是“一大会址”地区),从其出世伊始即受到学术界、官方、媒体与市民的高度关注。同时,“新天地广场”从设计到方案实施,就是一个典型的旧区更新城市设计案例[32],但最终Wood &Zapata的“新天地广场”城市设计却不是SOM原初的城市设计构想。

从SOM最早的“历史保护区”城市设计方案到“新天地广场”的实施设计最终完成,历经两年多的设计演变(1997-1999)。

①SOM(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顾问编制的《太平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历史保护区”的城市设计方案(1996-12)中,有三个层次保护原则来自于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步编制的《“一大会址”地区建设风貌保护及改造规划》(1996-12),并于1997年6月获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批准。这是指导下一步修建性详规设计的上一层次规划(图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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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9 109和112地块修建性规划设计方案(SOM,1998)

资料来源:《上海市卢湾区太平桥地区109和112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SO M,1998)

②在太平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97-6)基础上,针对新天地项目的建设,卢湾区政府1997年8月再次委托SOM(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顾问)编制《上海市卢湾区太平桥地区109和112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1998-1),并于1998年10月获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批准。这一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除了“完整保留保护范围内原有建筑成为永久性纪念建筑”,周边建筑都是4~5层新建建筑,“在赋予其新型功能的同时与保护建筑做到‘貌似’或‘形似’”[33],其实也更多接近于传统的“仿古”建筑做法。同时对协调区的建筑在体量、色彩上和屋顶形式处理上,必须与保护建筑统一。从SOM设计的沿街立面来看,稳妥和略带保守的做法是SOM处理这两个街坊旧区更新的主导城市设计策略。

③SOM(1998)编制的新天地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对保护和改造措施都提出具体设想,延续了太平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SOM,1996)的思路。这时瑞安集团对新天地的构想就是,依照已审批通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将新天地建成一个4~5层的购物中心。但这种构想在瑞安集团找到在以旧城改造而闻名的美国Wood &Zapata设计公司做建筑设计时却发生了很大改变,可以说,SOM比较传统和保守的城市设计构想被Wood &Zapata具有强烈个性化的“后现代”思维所推翻(图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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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0 Wood &Zapata的新天地设计概念

资料来源:瑞安集团,2001

与SOM不同,Benjamin Wood提出尽可能保留原有里弄建筑的重要元素,如砖墙、门坊,保留原有的里弄空间和城市肌理,但是不一定把原来的建筑保留下来,对结构不佳无法保留或无特色无需保留的,都做了重新设计,使新建筑更符合商用价值。尽管Benjamin Wood保留了比SOM更多的旧建筑,但都不是原封不动,而许多是推倒按原外皮重建,并加了许多现代的“时尚”元素,现在被L UN A餐厅使用的玻璃亭子就是一例。当时这种全新、现代的表现手法引起了设计师与规划部门的激烈争论[34]。然而Wood的城市设计概念早已不是学界所谓的“保护”(preservation或conservation)[35],而是“适应性再利用”(adaptive reuse)(张智惠,2002)[36]。在Benjamin Wood极力推崇“新”“旧”对比的后现代拼贴理念(包亚明,2004)之下,109地块设计有两幢现代风格的建筑(用做商业办公),112地块则主要是完全现代风格的大体量新建筑(shopping mall),这些大体量建筑形式在体量、细部和屋顶形式处理上,与保护建筑无论如何也难以统一(而这种对比也正是Wood所需要的)。事实上,Wood对“新天地”进行了一次“后现代改造”[37]。Wood的设计已将上海旧式里弄从其文脉中剥离,至此,SOM原初期望延续历史风貌的保守的城市设计概念已彻底破产[38]。最终,瑞安集团在Wood设计者强烈的“商业化”空间塑造策略影响之下,转而将新天地项目定位为国际化的“高级商业区”,并希望通过这里的开发,炒高整个太平桥地区开发的房地产价格。

新天地项目从修规到方案以及“两证一书”都由市规划管理局直接审批管理,而区规划管理局则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修建性详细规划是由区规划管理局上报,项目(单体)方案由瑞安集团直接报市规划管理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与《上海市建筑管理办法》,市里划定的中共“一大”会址周围建筑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外东面20米,南面45米,北面60米,西面从兴业路96弄到马当路的沿路建筑”[39]。在20世纪90年代初这里曾被划入“思南路革命史迹风貌保护区”。但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上海市建筑管理办法》或是“思南路革命史迹风貌保护区”的划定上,对于“保护范围”外的“建筑控制地带”与“建筑协调区”究竟应如何控制、如何协调,都未有操作层面的具体规定,而SOM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基于上海这些法令规章作的原则性规定,也没对规划管理者提供一个用来直接操作的建筑和环境管制细则。这致使法令规章在具体项目开发中缺乏可操作性而“形同虚设”(张智惠,2002)。

新天地广场所在的太平桥109、112街坊,对于中共“一大”会址与相邻建筑进行原建筑保护是比较清楚的,但对保护范围周边建筑的“拆、改、留”方式,规划如何控制以保持原有建筑形式,如何协调、延续历史风貌,对市、区规划管理局来说都是一个并非完全清楚的事情。109、112街坊主要是典型的石库门旧式里弄,既不属于上海优秀历史建筑又不属于危棚简屋,规划管理者[40]在“破”与“立”之间踌躇良久。原因是其中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共“一大”会址。对此,市规划管理局特别关注中共“一大”会址周边地区的开发内容,市规划管理局对SOM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过程中,就希望以提高太平桥其他地块的容积奖励,作为保护中共“一大”会址周边建筑风貌的协商手段。当时市规划管理局的“保护”理念是:“动可以动,主要是立面要求不能建新的东西”;此外,由市规划管理局、房地资源管理局、文物管理委员会在基地选几个点作视线分析[41],并制定“建筑控制地带”高度24米的限制,而除此之外,由于市规划管理局亦缺乏经验,“对建筑控制地带未有更进一步的想象,也说明其对于‘保护’的观念仍相当模糊”(张智惠,2002)。市规划管理局并未要求对整个区进行保护。在1998年市规划管理局审批通过的109、112街坊修建性详细规划(SOM,1998)内容中,新天地项目呈现的是多层建筑,其构想是除了保护一号楼及其对面两幢楼房,其余全部拆除做成类似豫园商业的“仿古建筑”,反映出当时上海市规划管理局仍将“仿古建筑”作为市场经济下“保护”和延续历史风貌的一种手段。

由于中共“一大”会址的重要性,新天地广场项目改由市规划管理局直接审批,后来瑞安集团邀请美国Wood &Zapata设计公司进行109、112街坊修建性详规调整和建筑设计,市规划管理局对其所提出的“新”“旧”结合模式提出质疑,市规划管理局坚持SOM原初的城市设计理念,认为这两个地块风貌应一致,延续传统风貌,“新”的部分若以玻璃为外墙设计现代建筑(像LU NA餐厅),将破坏整体传统景观。当时市规划管理局反对建现代风格新楼的主要考量为:“不做新的,完全做旧的,各方面专家的反对意见会少一点,通过会方便一些。”(张智惠,2002)这也反映出对新天地项目的规划管理,由于牵涉到诸多部门的不同意见,相对保守和稳妥的方案是市规划管理局所希望的。但美国的Wood则坚持其“锐意”的设计理念,而这时瑞安集团也放弃SOM的观念转而支持Wood的“新”“旧”结合改造模式,最后在设计公司、瑞安集团、市区政府的多次协调下,市规划管理局支持了Wood的部分设计构想,但否定了Wood对109地块中大体量商业建筑的玻璃外墙设计,认为应该做“旧”一点[42],后转由新加坡日建公司做后续设计,改成石材为主的外立面。此外,112地块批准容积率2.2突破到2.3;Wood的设计构想中有维持部分里弄的宽度,因而与上海对建筑物间距和消防的若干规定不符;Wood的设计减少开放空间,最后建筑覆盖率61%大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55%要求,但通过设计单位、瑞安集团与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相协调,政府部门最后有“弹性”地放宽了法令规范。

109、112街坊新天地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经过两年不断修改(1997-1999),于1999年通过市规划管理局的审批。但最终Wood &Zapata这一方案与SOM控制性详细规划对109、112街坊的城市设计相比已有很大的差异和突破,其原因是SOM和Wood&Zapata对该案旧城更新的城市设计理念完全不同,由于瑞安集团认为Wood &Zapata的方案更利于商业运作的效果,因此支持该案[43],之后瑞安集团通过与市、区政府相关部门不断沟通协调,使Wood &Zapata的新天地设计方案诸多方面能够突破太平桥地区法定控制性详细规划,SOM对109、112街坊的城市设计构想最终未能实现,也反映出市规划管理局在规划控制中的相对弹性。新天地项目规划管理中,区规划管理局急于推动改造项目,对Wood方案主要持支持态度[44],而市规划管理局则一开始有较多不同意见,表示了不同程度的质疑,因此区规划管理局为推动项目作了大量的协调工作,但正是由于市规划管理局将审批权的收回,才在市、区反复争论中能更谨慎地对方案进行推敲和落实,因而具有积极的管理实践意义。

(2)“太平桥公园”[45]设计与规划控制

最初SOM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提出“人工湖”与绿地开放空间(后称为太平桥公园)的城市设计方案,不仅是基于“创造一个新的价值因素来增加湖周围土地价值”,也是从城市设计角度,试图重现太平桥故址的水和桥[46],重新赋予太平桥地区一个优美的城市意象。

对于原初SOM对太平桥公园的设想是以水面为主(约3万平方米),绿地为辅(约1万平方米),同时,济南路一段做成缓缓的拱桥,桥两侧都是水面。而在实施方案中,将水面积调整至园林绿化面积3.2万平方米,湖泊水面面积1.2万平方米,而且“桥”的概念取消,济南路东侧水面也取消,做成“干河”。这一设计的调整有多方面原因。增加绿地面积可使用绿地地下空间资源,新建1座1万平方米的地下停车库,以及东部绿地下建110 k V地下变电站。对于这一调整的景观效果,瑞安集团的设计管理经理认为,绿地增加的面积上形成起伏的山丘有助于增加景深,这对于绿地南侧高级居住区的私密性来说是有益的,而开阔的水面则公共性较强,和办公区氛围较适宜。此外在一些设计细节上的变动,如湖北岸取消原SOM设计的“较陡的硬岸”与栏杆,改设亲水平台,并使用锯齿形曲线处理湖滨亲水台阶,也是为增加景深和形成步移景异之效,同时在亲水平台上配置了树穴与环绕树穴的坐凳,这些设计调整对未来使用者的需求的确有所回应。而“桥”这一重要景观要素被取消,一方面是因为桥对管线的影响太大,另一方面是要“赶在建党80周年之前完工,中央官员前来视察,是作为献礼工程,那么当时的时间也不允许”,这也是东侧简单处理成干河、竹丛林景观,取消东部水面的原因[47]。因此,实施方案的设计变更除了经济、技术性因素外,也与该项工程隐含的政治性因素密不可分。

“太平桥公园”最终的实施方案以湖光、山色、丛林为特点,旨在创造现代城市山水园林景观(图4.11)。整个公园构成了三个层次的园林景观,即绿地北侧宽阔的湖滨亲水台阶和平台、中部开阔的湖面水景、南侧的山林草坡。绿地以济南路为分界线,分为东西两翼,东部为110 k V地下变电站和干河、丛林景观的园林绿地,而西部地块则为大型公共绿地、水面、地下停车场、景观步道以及保留的原有建筑等。“太平桥公园”最终实施方案基本体现了SOM原初开放空间的设计目标,尽管在诸多细节上有些差异,但实施方案确实使得“太平桥公园”形成这一地区的特有标志,而成为太平桥地区最重要的核心开放空间[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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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1 “太平桥公园”的实施设计方案

资料来源:《卢湾区太平桥地区规划事业发展及其启示》(卢湾区城市规划管理局,2001)

“太平桥公园”是区政府顺应2000年左右市政府积极推动的绿化政策目标,提高中心城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而积极推动的项目(可以依政策争取到市里的财政资金)。区规划管理局对“太平桥公园”环境设计的规划控制应该说没有太多的周折,因为这种公共产品的建设主要是在投资和原住居民的动拆迁上难度较大,设计问题反而并不显著。况且瑞安集团邀请SOM对“太平桥公园”环境设计,其设计水准确实可以得到保证[49]。区规划管理局针对此项目组织了专家论证,邀请市园林局、市规划管理局的专家提出诸多修改意见。其实从SOM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人工湖开放空间,到最终的公园实施方案,最大的改变是湖面与绿地面积比例的变化、地下空间的利用,其他变化主要是一些环境设计细节的调整。当时市里的专家主要意见就是,从建设、投资、维护等方面认为市级公共绿地还是应该“绿”多一些,“水”少一些,这样也可尽量增加公共绿地的使用功能,而不仅仅是观赏性;此外“桥”的概念虽好,但对道路交通和地下管线的影响太大,建议取消。这里城市设计上的形态考虑必须让步于功能和技术的要求。最终瑞安集团遵从专家评审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因此,“太平桥公园”环境设计的方案很快就通过区规划管理局的审批[50],而这也确保了SOM核心的城市设计概念最终得到实现。

(3)办公楼、酒店设计与规划控制(图4.12)

巴马丹拿(P &T)建筑师及工程师有限公司是高级办公区——“企业天地”[51]的设计顾问。建筑总体造型设计呼应了20世纪30年代曾风靡上海的艺术装饰(Art Deco)风格,企业天地“建筑设计灵感源于20世纪30年代上海的海派建筑艺术,经过现代手法的重现诠释,创造了一种历史与现代对话的建筑形式。该建筑与相邻的新天地石库门建筑相映成画,完美协调”[52]。巴马丹拿凭借其多年对古典主义风格设计的经验(为外滩多幢历史建筑的建筑顾问),对“中西合璧”的建筑风格应该说还是很有把握的,而最终的建成作品的整体氛围(包括材料、色彩、细部)和相邻的新天地石库门建筑也确实比较和谐,尤其是其两层裙房临街墙面,“符合历史保护区尺度”。因此,巴马丹拿的专业水准体现在其延续了SOM对办公区规定的城市设计原则,“选择一种‘安静’的形式作为办公区的基调”。建筑风格没有强烈的个性,倾向于保守的“经典”设计手法。此外,巴马丹拿为获得建筑群整体感和连续感,突出表现在对低层裙房和对第十层建筑外立面的处理上,即所有办公楼在此两处都有统一的檐口线,十层以下是同样的墙面和开窗处理。巴马丹拿对各办公楼的顶层也有统一的幕墙和收头设计。由此,“企业天地”建筑群的整体性、连续性比较强烈,而建筑裙房与街道曲线也基本吻合,没有随意退红线。但巴马丹拿设计的塔楼都是点式的,与SOM城市设计设想的沿湖滨路所排列的板式主体有一定差距[53],所以对太平桥公园开放空间的围合界面感不够显著;同时遗憾的是,建筑裙房内并未设置SOM所期望的“骑楼”为公众提供一个步行公共空间(这显然是经济上的考虑),但二层商业裙房中设置的全天候步行廊道弥补了一些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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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2 “企业天地”实施设计方案

资料来源:企业天地宣传册(瑞安集团)

卢湾区规划管理局对110地块“企业天地”办公楼主要还是按照常规管理方式从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几个指标上进行规划控制,而并未向瑞安集团提出必须遵从SOM的办公区城市设计原则。但区规划管理局对这样一个邻近中共“一大”会址的高层公共建筑还是组织了专家评审,主要对建筑形态进行研究。在评审中,大家都对这种“矮胖”的塔楼体型表示怀疑,即方案中塔楼的体量、尺度“都不好看,因而设计体量先天不足”。因此,在之后区规划管理局的审批中,管理者“心里也没底,不知道建出来效果如何”[54]。而由于瑞安集团的方案各方面都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区规划管理局并无权在形态上过多限制,“区规划管理局的管理主要是以走程序为主”[55]

而对于126、127地块的“企业天地”二期(2005—2008),瑞安集团改由KPF来主持设计,目前仍处于方案报批阶段,但从设计图来看,KPF沿湖滨路设计的商业裙房、塔楼与巴马丹拿设计的“企业天地”一期之间,明显未考虑SOM最初对沿湖滨路的连续界面的城市设计要求,而使得一期和二期建筑相对断裂。可以想象,以KPF的“明星”身份,很难会采取与巴马丹拿协调的风格设计。对此,区规划局官员先前也表示出对KPF难以贯彻SOM原来要求形成湖滨路“安静、和谐”的办公风貌区界面的担忧,但他们也只能对瑞安集团建议,而不能强制瑞安集团改变。可见,对于区规划局而言,建设“企业天地”二期也许就没一期那么“幸运”了。

同时,KPF也主持设计了107、108地块的高级酒店。按KPF的文本说明,其异形的总平面设计考虑到了和淮海路与新天地的双重城市关系,因而采用两个圆的局部弧形;同时沿太仓路的酒店裙房采取了石库门建筑的尺度与立面特征,以期和新天地形成协调,并且裙房沿太仓路道路红线建设(不退红线被规划局批准);酒店立面取意于中国文化,但使用现代材料和色彩。所以KPF的商业设计虽然要取得“令人惊异”的效果,但也并非是完全纯粹手法的玩弄。但KPF对城市环境的理解和设计理念与巴马丹拿稳重、保守的手法迥异,而SOM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也并未对107、108地块提出城市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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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3 KPF的“企业天地”二期设计方案

资料来源:瑞安集团,2008

高级酒店立面个性非常强烈,按KPF的说法是取意于中国古代的屏风花格。区规划管理局就此建筑设计组织了专家论证,到场专家一致对KPF的立意表示赞赏,并认为酒店虽然紧邻太仓路新天地,但酒店的裙房已经维持了石库门建筑的尺度和立面特征,和新天地形成一定协调;而24层塔楼肯定是现代风格建筑,并且从中共“一大”会址沿黄陂路向北看,KPF的“屏风”可以有效挡住“效果并不好”的瑞安广场塔楼,形成一个端景。之后区规划管理局对酒店设计的调整意见都是一些细节,总体通过了审批(图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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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4 KPF的高级酒店设计方案

资料来源:瑞安集团,2005

(4)居住区设计与规划控制

翠湖天地[56]项目概念是“大型湖畔豪华住宅,形成一个都市型环湖住宅群落”。在其中各个小区的规划设计当中,SOM原有的城市设计原则和构想都基本未贯彻。瑞安集团的设计经理认为,SOM在居住区设计方面不懂中国问题,其一是中国住宅设计规范与美国有很大差异,按SOM原先设想,多数点式住宅都是东西向的,而上海人更喜爱板式高层;其次SOM以其美国的经验,尽可能将地块划小,如113、114、117地块都被其划成两块(图4.15、图4.16),这不符合国内倾向于开发“相对成规模的封闭式小区”的开发习惯;其三,SOM“点条结合”形成的半封闭空间院落无法实现,因为上海的《住宅设计标准》不允许完全东西向的住宅户型,而“这实际将住宅周边式布局全部封杀[57]”。SOM最初所期望的具有传统里弄住区周边式特征的围合式院落自然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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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5 “翠湖天地”(113、114、117地块)

资料来源:瑞安集团,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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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6 “翠湖天地”114地块设计

资料来源:瑞安集团,2004

117地块“翠湖天地雅苑”由Wood and Zapata公司设计,设计包括三幢8~12层的小高层、两幢19层及23层的高层以及两幢低层的独立别墅及联排别墅,户型面积介于105~500平方米。由于当中设置三幢别墅的缘故,该项目容积率仅为2.7,是翠湖天地所有住宅项目中容积率最低的,周边113、114地块容积率都达到4。Wood其实在这一地块的总图布局上并未有多大的发挥空间,由于地块不大,现行的设计规范和容积率的要求已产生了唯一可能的总平面设计。从方案总图看上去,与上海一般的住宅小区布局没什么不同,“行列式”是最经济也是最符合规范的。Wood从一开始就必须面对117地块完全拆除重建的开发决定,“更新改造前后,街区的建筑布局和空间尺度已经完全变异,基本看不出一点历史街区的影子”(徐明前,2004)。Wood只能更多地在单体的建筑风格上进行努力,试图渗入老上海石库门建筑特色,譬如从屋顶形式延续一些里弄符号,部分立面采用青砖贴面,屋顶设计新式的“老虎窗”,以及在建筑入口引用里弄住宅常见的山花、门饰,试图营造“新旧对比”的艺术效果。但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整个街坊的形制已经彻底改变,无从延续中心城区街区风貌和空间结构”(徐明前,2004)。

114地块的“翠湖天地御苑”二期住宅项目是小高层住宅。由巴马丹拿(P &T)设计,该案预计建造4幢高层、4幢小高层。总平面布局亦是基本“行列式”,其实面对容积率为4的设计条件和尽量更多的房间面向湖景的要求,总图布局也同样没有多大的发挥空间。在建筑风格上,巴马丹拿延续了一贯的“新古典主义”设计风格,中规中矩而没有鲜明的特色,且采用了许多类似“企业天地”的艺术装饰(Art Deco)风格的细部处理,但整体上更加简洁现代一点。

113地块住宅方案经历了数轮调整,由于2003年后拆迁工作难度加大,进展放缓,同时也为配合太平桥地区规划的新调整,即“两轴一连廊”构想的出台(2005)[58]。原本设计为纯住宅楼,考虑到复兴中路上新建地铁站将会给马当路沿线带来的人流量,因此将住宅楼地下和地上两层改为高档商铺。目前瑞安集团的调整方案中住宅是从西向东逐渐升高的(最低6层),同时多层住宅采用了与马当路西侧里弄布局方向一致的平面布局,空间上对周边历史环境有一些回应关系,形成了城市空间从旧式里弄到新建高层住宅的过渡。

由此可见,原先SOM的居住区城市设计原则与国情不符,难以实现。更重要的是,“翠湖天地”各小区是独立地进行开发(并非是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开发),虽然开发者都是瑞安集团,但各个地块的设计主要是考量如何满足地块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对于各个地块间的城市空间关系,尤其是相互景观的协调关系尚无从顾及,遑论延续传统风貌了。事实上城市肌理的破坏仅靠建筑设计的弥补是无济于事的,建筑师只能对建筑单体做一些不痛不痒的努力。

对于这几个居住区项目,区规划管理局主要是把握设计方案应满足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刚性指标,并未过多涉及小区和建筑形态的管制[59]。因此实际上区规划管理局对117和114地块的住宅小区设计的规划控制仅局限于对几个指标的审核[60],对沿湖自忠路景观面的控制要求也几乎没有,完全依赖于开发商自己的水平和理解[61]。同时,住宅区设计受到的技术规范制约条件比较多,“设计师是反过来做的,先做日照分析,看哪里可以摆房子,同时又要保证这么高的量,所以就摆出这么一种‘效率’最高的布局”[62]。市规划管理局官员则反复强调了在近年的“大开发、大建设”背景下,方方面面原因造成新建成小区形态对原有城市肌理的破坏是必然结果,市里现在也已意识到这个问题。就本案中的小区建设看,对113地块的控制是一较为良性的例子。由于113地块已被划入“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由市规划管理局直接进行审批和负责证照发放,市规划管理局要求瑞安集团进行了多次的方案修改,主要是平面布局和竖向空间形态的研究。最初瑞安集团提出的是32层左右的几幢高层方案,市规划管理局否定的理由是“与马当路西侧的城市形态形成断裂,没有文脉的延续性”,最终瑞安集团的调整方案是从西向东逐渐升高(最低6层),形成了城市空间竖向上的过渡,同时多层住宅采用了与马当路西侧里弄布局方向一致的平面布局,取得空间上对周边历史环境的一些回应关系。市局在考量城市历史风貌上的城市设计管理还是取得一定积极意义。但笔者认为,若满足113地块容积率4的量,城市形态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剧烈冲击,市规划管理局的规划控制虽显示出正面的努力,其实很难有大的缓和作用。

目前卢湾区规划管理局也意识到113、114、117地块住宅小区之间城市形态关系的整体协调性较差[63],希望做一个单独的城市设计控制和引导未开发的几个地块。但是地方技术规范的限制、开发商开发总量的要求,还有市场因素对住宅设计的影响,对住宅小区形态控制的城市设计管理是否会流于图面而难以落实,这都令人相当怀疑。

2)开发者意图对项目设计的影响

瑞安集团从太平桥地区SOM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就已投入了相当大的精力,以确保规划的实施有利于开发资本的运作和积累,这是资本行动者的自然举动。而在太平桥各个地块的旧区改造建设项目中,开发者的意图对项目的实施设计方案有更加显著甚至决定性的影响。

瑞安集团针对不同项目,仔细选择了不同的国际设计机构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譬如,“新天地”项目,瑞安集团选择了三个设计顾问[64],而之后如巴马丹拿、KPF等国际明星建筑设计机构也加入瑞安集团庞大的空间改造计划。显然,建筑师直接对开发者负责,而开发者的意图就是要迎合市场(或者是引导市场,如“新天地”项目所示),以便通过实现空间的交换价值,获取更多利润。因此,实施方案更多是体现出开发者的市场意图。但建筑师也并非完全被动,在与开发者的互动中也引导甚至改变了开发者的某些想法,典型的如“新天地”案例。

项目的具体操作过程,显示出瑞安集团,一个成熟的房地产开发商成熟的运作方式:每个项目请优秀的建筑师主持,在设计过程中瑞安集团有专业的策划发展部进行设计管理,参与、监督各设计机构的设计工作,以确保最终设计质量。

(1)对“新天地广场”设计的影响

在瑞安集团邀请Wood做“新天地广场”的实施设计方案之前,已经请SOM和上海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了109、112街坊的修建性规划,而且这一规划也是经过瑞安集团与市、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设计师反复沟通协商的结果。由于之前就这一块设计已修改多次,已确定保护范围外,基本上拆除和重建传统风格建筑,因此一开始瑞安集团对Wood提出的推翻SOM城市设计构想,进行修改的意愿并不强。但在罗康瑞和Wood的多次沟通之下,并经过考察欧美几个旧城更新的项目(如美国的Quincy Market)之后,瑞安集团和Wood最终达成共识——“新天地广场”应从一个一般性的商业街区转向定位于高级商业区(张智惠,2002),而这一定位更加符合瑞安集团打造一个上海中心城地标性“国际化社区”的开发构想。

其实除了“保留外皮”,内部改造和功能置换,如何获取实在的商业空间是瑞安集团最关心的,但这种商业空间的交换价值源于市场对其空间供给的认可和需求程度。确切地说,当时国内是没有这种市场需求的,因此瑞安集团从一开始就将项目的客户定位于海外(以港台为主)市场,并冒着很大风险,从这一点也的确可见瑞安集团的商业远见[65]。实际上,在香港成长的罗康瑞,并没有那么强的石库门情结,对他来说,改造石库门从开始就是一桩生意,物质文化的“保存”只是商业策略[66]。“新天地广场”的实施设计方案历经两年(1997-1999),在施工过程中仍在不断修改,可以说,“新天地广场”最终结果的形成,主要是瑞安集团和Wood占了主导意见,而市、区政府部门尽管后来向开发意图妥协了,但多数还是持基本怀疑和反对态度的。

因此,在“新天地广场”的设计决策中,瑞安集团从商业开发的利益最大化出发,并恰好得到Wood这样一个非常“商业化”的建筑师配合,对最终“新天地广场”的空间形塑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新天地案例显示出开发者意图对设计方案的最终实施具有显著影响,在此,开发商对建设环境的形态、建筑风格乃至空间意象的特别关注,甚至不惜成本[67]来营造“具有石库门意象”的商业环境,其目的就是利用与创造这种典型的“符号化资本”,进而产生的良好经济外部性,迅速推动周边地区的房地产价格上升。设计成为开发资本营造“符号化资本”的空间工具,在新天地案例中展露得淋漓尽致。

“新天地广场”受到市场的积极追捧和多数媒体的称赞,对于这样一个特殊的房地产项目,不可否认,瑞安集团作为开发商具有的高素质(开发运作把握能力、决策水平乃至个体品位),对项目建设环境的设计水准产生很大影响。

(2)对“太平桥公园”设计的影响

“太平桥公园”作为地区核心,其设计和建设水准是瑞安集团极其关注的,显然这里是决定其周边房地产品位和价位的核心硬件。在实际操作中,瑞安集团对太平桥公园建设的投资(包括动迁和地下工程)占总量的一半以上[68]。为确保太平桥地区整体环境的高品质,瑞安集团不惜代价邀请SOM进行太平桥公园环境设计[69],瑞安集团的意图是要确保具有国际化标准的开放空间设计。最终的设计将水面减少,绿地增加,令瑞安集团节省了投资,同时又获得更多的可利用的地下空间,弥补了新天地商业区没有地面和地下停车位的严重缺陷。可以说,太平桥公园的地下停车库是为新天地作了配套。而瑞安集团在SOM的公园环境设计中,对细节亦非常关注,在调研中笔者的感觉是太平桥公园不像是一个“城市公共产品”,而像是瑞安集团的一个房地产项目,瑞安集团花了非常大的精力来设计、营造、维护一个高品质的公园环境。湖滨路作为SOM设计的一条景观道路,其交通性功能并不突出,而其人行道的设计,包括铺装形式、街道家具、灯具、广告、行道树却非常精致,这正是为了配合瑞安集团将湖滨路命名为企业大道(Corporate Avenue)的广告要求。可见,太平桥公园和湖滨路景观道都成为瑞安集团打造国际化社区的商业计划中的配套部分,瑞安集团对其设计和建造的高标准要求也就显而易见了(表4.2)。

表4.2 太平桥地区的项目开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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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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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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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瑞安集团,2008;实地调研,2008

注:以上房地产有限公司除“兴侨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其余均由香港瑞安集团与上海复兴建设发展公司合资组成的项目公司。以上项目均为太平桥地区已建、在建或实施方案正在设计、报批阶段的项目。

(3)对高级办公楼、酒店设计的影响

瑞安集团特别要求巴马丹拿针对进驻上海的跨国企业需要而设计,目前110地块落成的企业天地一号及二号楼底层裙楼为国际品牌专卖店。瑞安集团对办公楼的设计有“租户使用效率最高”的明确要求,对于塔楼平面布局,其实在巴马丹拿设计之前,瑞安集团就已研究确定了四边形和三角形基本平面,瑞安集团认为这是既满足日照间距要求,又是地块利用率最高的布局,同时可使湖面景观面最大化。因此,企业天地实施的总图布局否定了SOM原来所希望条形的板式建筑(形成街墙面),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开发利润的最大化。此外,瑞安集团认为艺术装饰(Art Deco)风格的经典设计比较贴合大资本跨国企业的实力体现之需求。

同时,瑞安集团为配合国际化高端客户的需求,需要国际级明星建筑师来为其创造一个又一个亮点,继Wood设计的新天地赢得社会声誉和高额市场利润之后,瑞安集团希望KPF作为有商业设计特长的专家,创造一个有吸引力、形象非常特别的酒店,结果是KPF的设计的确满足了瑞安集团的想象。瑞安集团甚至将KPF的这一设计与金茂大厦相提并论,认为两者都是对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绝佳的现代诠释。瑞安集团选择KPF做这么特别的酒店造型,又一次显露了瑞安集团对符号化资本的热衷,这与新天地设计营销的思路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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