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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者的社会角色再定位

时间:2024-10-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城市设计者的社会角色重新定位不能一概而论,对专业者和管理者应有不同的剖析。显然,现阶段作为公务员的城市设计行政管理者,其实践仍来自“公仆”工作的合理性与正当性。

5.3.1 城市设计者的社会角色再定位

面对当代急速转型的中国社会,城市空间形态在全球化、市场化的发展脉络下急遽变迁,从事城市设计实践的专业者与管理者共同体当前扮演的实际角色还有何种转变或重构的可能?或者,在当前中国社会变迁的特殊语境中,我们对自身作为还可以有什么样的期待?这既是对城市设计实践社会功能的重新审视,亦是对专业者与管理者的社会角色再定位。

西方有关规划师角色的讨论[89]主要为两大类:

第一类基本上秉持理性规划模式下技术性角色的立场,将规划者视为行政官僚(public bureaucrat),“其正当性来自‘公仆’工作的合理性与正当性,国家成为专业与受专业服务者之间的中介与保证人。这是规划理性与官僚理性的接合”(王鸿楷,1999)。与此立场相似的是将规划者视为政策分析者(policy analyst),其正当性来自科学知识及其运用能力的权威(Friedmann,1987),或者将规划者作为都市开发管理者(urban development manager)。这些规划师立场受到的学术界的批评与质疑大多集中在技术中立的可能性上[90],以及弱势团体的偏好常难以表达。故规划师不能只作技术性的“分析”而不采取社会立场、不作社会性的动员工作,否则只是在维持现存的社会不公而已(王鸿楷,1999)。

第二类将规划者视为协调者、中介者(intermediator),在不同的利益团体之间寻找共同的立场,提出建议使方案可行。除了专业技术外,规划者尚需沟通与协调的能力,在“社会学习”(social learning)(Friedmann,1987)中展现个人技巧,从与雇主的直接交流和行政管理的过程中汲取技术操作的要旨。规划不只是技术性工作,它也涉及理念、知识的交流(以互动的方式与受影响的利益团体或个人沟通)以及协调问题,使规划能被各相关团体接受而成为可行。“规划的最终目标是扩大选择的内容和选择的机会”(Healey,1991);或者将规划者视为社会变革者(social reformer):从西方的倡导式规划师到激进式规划师,他们都在设法透过“规划”来改革社会的权力及资源分配的不合理状况,此类规划师可谓是“社会变革专家”(social change experts)。规划师扮演的是反省社会结构、整合社会进步力量的角色。

张兵(1998)指出由于我国城市规划职业具有高度的“政府内部组织化”的传统,西方规划师角色难以表达我国特定环境下的规划师角色类型。但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社会转型加速和市场化演进的背景下,规划师的角色快速分化与转变也是不争的事实,而西方理论视角所提供的某些线索也值得认真思考。显然,当前国内专业者与管理者之间的组织关系已经不像改革初期时技术(研究)部门与管理部门均在政府内部设置(张兵,1998),那时他们具有意识形态的一致性,随着市场化的演进,二者的角色与关系产生明显转变。专业者组织的企业化改制或私有企业的兴起都让“技术”蒙上“生产力”的外衣而表现为资本的逻辑;学院的研究教育者的知识生产也受到市场化的巨大冲击而处于不安的境地;管理者虽仍在政府行政组织内部,但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机构改革都使管理者的传统权威意识大大减少而“服务”意识显著增强。此时,专业者与管理者之间逐渐从原初的一个共同体转化为市场化的契约关系,二者价值取向可能明显的不一致。因此,城市设计者的社会角色重新定位不能一概而论,对专业者和管理者应有不同的剖析。

显然,现阶段作为公务员的城市设计行政管理者,其实践仍来自“公仆”工作的合理性与正当性。政府规划师作为行政官僚,规划管理是公共行政的一部分,而将城市设计管理尽量技术化并强调管理的可操作性成为管理者实践的主要意图和任务。一方面虽然城市设计的专业特色在于“讲究特色”,但城市设计管理的实际工作量大面广,实践中管理者常常难以应付而寄希望于通则式手段,以技术理性来减少判例式管理的诸多不确定性[91];另一方面对于规划师管理者,评价其自身实务工作的优劣往往也是通过技术的“客观”角度和标准。J.Friedmann认为代表国家角色的规划师常常将规划理解为“科学的努力”(scientific endeavor)、“科学知识在公共事务上的应用”(John Friedmann,1987),这成为规划师管理者的专业职责和执行功能。因此,所谓“理性功能主义”的技术理性成为规划师管理者的基本信念,这是建立在源自系统工程管理科学、政策科学等技术领域的现代工具理性的“理性规划模式”典范(王鸿楷,1999)。当前学术界倡导规划师摆脱技术身份,增加战略性和政策性思维,向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职能的积极转变(石楠,2005),但同时作为公务员的规划师角色仍旧是奉行以“科学为基础”以及“国家干预的合法性”紧密结合为宗旨。由此可见,规划管理体制中,城市设计管理实践必然是建基于规划理性与官僚理性的逻辑起点,在维护国家公共政策的框架内管理者尽可能运用科学、合理的技术手段使城市形态演变符合政府的公共政策并促进社会的合理发展。规划师管理者在政府部门中采取“理性规划模式”下的技术性立场,在国内当前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是主流意识,这一点并不会因“加强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意识”而有根本改变。

国家-社会关系的转变和政府职能的转轨,也推动了规划管理中更多社会服务的“民众意识”形成,尤其近年在“构建和谐社会”理念与“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国家政策推动下,政府规划师内部也出现种种改良的呼声。事实上,在国家政治(行政)体制下政府规划师的角色仅可在组织框架内作有限度的调整,“不可能完全抛开这一体制性的基础”(杨帆,2006),我们不能对当前体制内的规划师角色作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他们可以解决物质形态以外的社会问题,甚至像西方的倡导式规划师、激进式规划师角色那样发挥社会影响。一方面国家的体制环境不接受,另一方面即便中国市民社会进一步成熟并与国家政府形成互动局面,二者也只可能是“合作型”关系(马长山,2001),与政府“对抗”的西方激进规划师角色[92]——“社会变革者”在中国难有产生的社会土壤。在此客观认识下,政府规划师角色更多的是在国家宏观体制变革环境下,自我意识和行为顺应时代变迁的某些转变,在固有的规划技术理性与官僚理性(讲究制度理性和工具理性)之外,融入更多的社会人文关怀,将“民众意识”积极纳入日常管理实践中。在将效率作为对管理者自身工作评价的衡量标准之外,更主动地对实践的价值理性作有意识的思考。如果说规划师这一职业在西方出现时就是以寻求建立民主、公平、公正的城市为己任的,那么政府规划师甘于守旧和退缩于技术官僚角色一隅,则无疑有负这一崇高的社会使命。虽然我们“不必动辄以变革社会、改造世界为目标”(张兵,1998),但规划师在城市设计实践中可以在行政体制内采用趋向缓和的“沟通模式”(communicative model),促成各方利益主体都能真正参与城市设计,表达利益诉求,帮助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因此,政府规划师若能有更多的“民众意识”的人文关怀,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成为各方利益的协调者、中介者,而非扮演专业技术的政府权威代表,将是比较合理、进步的做法。因为这种温和的角色转变不偏激、比较务实(虽然在操作技术上尚有待发展),规划师角色与社会的关系比较谦逊,更为重要的是,此种角色转变在体制内具有伸展活动空间的可能。

从事技术编制学术研究的城市设计专业者亦不能脱离国家政治权力场域,但和体制内的政府规划师相比,实践环境则相对宽松。与政府规划师最大的不同是,专业规划师受到市场化的影响更为显著。事实上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先前在政府组织内的单一规划设计研究机构逐渐被各种经济成分的专业咨询机构所替代,经济利益动机凸显于各类规划设计活动中,而城市设计作为当前各地经济发展追逐的热点更受到专业者的青睐。但这一角色向市场化转型的同时并不能掩盖从事城市设计编制实践的专业者依旧是以“知识谋生的职业群体”或“技术专家”角色,只是“技术专家”的服务对象从单一的政府部门转向更多元化的社会利益集团,其专业实践受到更多价值取向的干扰。事实上,这些专业者作为“技术型”专业知识分子[93],他们的工作主要是定位于专业知识的“科学”应用和严密的逻辑推理而建构“有技术含量”的设计方案[94],以此维护专业者的技术权威与专业合法性。韦伯早已指出,以理性化为其基础的现代社会分化造成职业化的合理发展,但工具理性的发展使我们“被迫成为职业人”,它造就的知识分子可能是“没有精神的专家”(转引自陈来,2003)。从此意义上说,专业者与政府规划师相似,也承受了工具理性的“理性规划模式”,只不过当前他们融合的是规划理性与市场理性。随着商业化及其与之相伴的消费主义文化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知识分子原有的社会角色和职业方式经历了深刻变化(汪晖,1997)。专业者的人文精神、传统职业责任的自觉承担、社会使命感都有不同程度的失落[95],而在当下,对“以知识谋生的职业群体”仅仅进行道德批判显然是不够的。

柏格曼谈论设计师如何能配得起称之为“专业者”(professional)时指出,“所谓专业者,并不是在社会上赚取高薪水的特权人士,或享受着‘有闲阶级’所有的优越感。反之,专业之为之‘专’业,是因为他们要对社会负起特殊责任,去维持社会某个层面的正常运作,就如同人民的健康应由医护人员去负责照顾,儿童青少年的教育成长应由教育专业人士来负责,而人们所共享的法律上的公平及正义则是由法官和律师来秉承维系的一样。由此观之,设计师在社会上的‘专业’责任,就是为群众提供并且维持一个适于居住的物质环境。”(转引自郭恩慈,1997)柏格曼从人文主义立场来呼吁专业者的社会角色,使我们专业者再一次从繁忙的生产实践中驻足回顾城市设计专业在人类的生存环境、文化、生活脉络中所扮演角色的重要性。城市设计的社会功能,即设计在民众生活中所担当的角色,并非只局限于“外在地”美化人们的生活。这一“美化”的角色,是否使人们生活得“更好”?城市设计编制专业活动中的技术合理性乃至美学层面固然重要,但真正从人文主义立场关心环境变迁中普通大众的利益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日常生活空间,使其能够安居乐业,而非一味致力于高级商住区来增加城市生产效率,才是专业者的社会使命。专业者当然不是当代环境塑造中的文化英雄和价值塑造者,柯布西埃式的专业者已成为历史,但若就此否定城市设计专业实践是为多数人谋取物质福利的工作,恐怕又是我们内心人文精神和传统职业道德所竭力反对的。专业者必定要在当代商业社会寻求新的适应方式,以平衡自身的紧张状态[96],而不至于只会一味妥协和随波逐流地将专业庸俗化。

曼海姆(Karl Mannheim)认为“乌托邦”(utopia)是未来的一个卓越意象,一个目标,一个视界,乌托邦的作用是驱动我们去行动并赋予我们个体和集体所选择做的事情以意义(meaning)(转引自John Friedmann,1987)。面对无孔不入的商业文化和政治压力,我们专业者应抱持乌托邦的理想主义(张兵,1998),从寻求传统的价值到人文精神的呼吁,从职业责任的自觉承担到重新呼唤社会使命感,这是城市设计专业的“轴心精神”。

由于城市设计的实践对象公共价值领域的特殊性,其实践本身具有强烈公共性。专业者作为实践主体,首先而且必须在其内心是一个具有浓厚人文精神的社会公共知识分子[97],若仅仅满足专业内的技术和美学成就,实在无法承担城市设计这样一种关乎社会大众、极其重要的公共领域实践的社会重负,因而不能称之为合格的城市设计专业者。因此,作为知识分子的专业者或作为专业者的知识分子,对自身深刻的反思批判也成为城市设计实践活动的重要部分。笔者认为,当下强调专业者应首先是具有人文精神的知识分子,与其说是转向不如说是重返,这是从狭隘的技术专家到公共知识分子的“公共性”重建(许纪霖,1999)。专业者虽不能改变这个社会,但必须为自己寻找到精神和现实的位置,确立其安身立命之所在,否则就可能落入韦伯所言的“没有精神的专家”。

与此同时,我们作为专业者仅依赖理想主义和高调的道德话语是无法实现这种角色重建的,即仅有“思想力”并不足够,还必须有“行动力”,而这必须依赖于真正可靠的专业知识。金耀基先生说知识分子不仅要用自己热烈的heart(良心),而且应该运用自己冷静的head(头脑)(转引自许纪霖,1999)。如此,张兵(1998)所言的“城市规划仍旧需要发展合理的专业理论与技术”对于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就显得至关重要,发展巩固可靠的专业知识(即便是有限理性的)来增强我们的“行动力”。城市设计专业者只有凭借其拥有的专业知识与成就的文化资本,才能在社会上获得话语权力,“而且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实际上也提供了自己对公共关怀发言的一个很重要的知识依据”(许纪霖,1999)。城市设计专业者若欲在实践中彰显社会人文关怀,就必须充分借助于自身的专业知识权威(非贬义),为城市建设环境形塑过程扮演具有理性的公正的知识“阐释者”。城市设计专业者与政府规划师相比毕竟不直接受制于政治场域,而有较大空间发挥社会和知识视角的“公共性”实践。在这个专业化和多元化社会中,对于城市公共环境发展、社区环境品质等公共问题,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的专业者可以从城市设计专业角度为公众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所在,以及社会应采取何种价值立场,这帮助一般公众更深入地了解问题、获得专业知识从而为公众提供条件最终让其作出自己的理性选择。在具体规划设计实践中,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的专业者更有机会借此创造一个“公共言说”的事件和平台,帮助公众和利益集团以理性的方式介入、参与具体建设环境的形塑过程,从而形成利益共识的可能。因此,城市设计专业者一旦“将自己的专业知识放到广阔的社会背景加以考虑,阐释其内在的价值和意义,并以此为背景反思社会公共问题,就从专业走向了公共”(许纪霖,2003)。

专业者完全有机会跳出“将知识作为稻粮谋”的实用主义陷阱,城市设计专业者的公共知识分子转向首先应具有清明的理性和知识力,我们反对单凭热情以反思的姿态进行公共性的社会批判却缺乏实质的“行动力”。我们常见的精英式专业“代言人”角色(如抽象地言称自己代表公共利益或弱势群体利益)既是专业者技术权威主义不切实际的幻想,事实上也缺乏社会认同的行动基础,更容易变为替政治和经济权力作专业辩护的附庸。

城市设计专业者依赖可靠的专业知识,在建设环境公共问题的介入过程中促成公众理性地了解、参与、讨论和选择的机会,推动地方环境的再发展以及相关决策过程真正民主化。专业者在此过程中扮演催化剂的角色,使用非精英主导性的工作方式创造高品质的地方环境,并使城市设计过程成为支持社区建立居民自主意识与认同的重要手段。如此才可真正将“思想力”转化为“行动力”,并付诸于人文的道德实践。这亦是城市设计专业者应承担的专业社会责任和社会角色转变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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