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校址选择应结合城市规划要求,使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大于1 0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大于500m,使走读小学生不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校址应选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有设置运动场的条件,有足够的校园面积。学校要避免交通和工业噪声的干扰。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传染病医院和精神病医院毗邻,以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9.5.1 中、小学校址选择的基本原则
(1)校址选择应结合城市规划要求,使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大于1 0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大于500m,使走读小学生不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
(2)校址应选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有设置运动场的条件,有足够的校园面积。
(3)学校宜设在无污染地段,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4)学校校址有良好的给水、排水、供电等条件,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5)学校要避免交通和工业噪声的干扰。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270辆/h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6)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传染病医院和精神病医院毗邻,以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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