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在战略性规划、规划控制、实施性规划三个层次上的景观规划设计思维转变和方法调整,构建城市公共性景观物质性控制实施框架,能够在参与领域、参与成本和参与效用上提高城市公共性景观参与城市发展的层次,从而提升景观价值,实现预期目标。
城市规划作为公共干预的一种方式,其特殊作用在于土地利用的物质性控制。城市规划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日趋成熟,从对开发的控制和引导作用角度来看,可分为三个层次:战略性规划、规划控制管理和实施性规划[6]。我国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中的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分区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基本上可依次归入这三个层次。城市公共性景观作为城市的有机组成,在各个层次的城市规划编制内容中均有所涵盖(表6.3),这为建立与城市规划体系相衔接的城市公共性景观规划控制实施框架提供了合理性和可行性。通过在战略性规划、规划控制、实施性规划三个层次上的景观规划设计思维转变和方法调整,构建城市公共性景观物质性控制实施框架,能够在参与领域、参与成本和参与效用上提高城市公共性景观参与城市发展的层次,从而提升景观价值,实现预期目标(表6.4)。
表6.3 我国城市规划编制中城市公共性景观相关内容一览表
资料来源: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整理而成
表6.4 城市公共性景观规划控制实施框架
完整的规划设计体系,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和相互关系应该在不同层面上循环往复。例如,在战略性规划层次上产生的有关城市公共性景观规划设计的政策、导则通过一般的开发管理程序贯彻到下一阶段的规划设计实践中,就相当于进入了政策和导则的实施执行阶段,而具体项目的开始,则基于上一层次的政策和导则成为具体项目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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