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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经济的特征

时间:2023-03-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过渡期经济中,不仅有上述种种经济要素同时混合存在,而且资本主义要素与社会主义要素之间,必然要发生不断的激烈的斗。换句话说,过渡期经济的特殊性,在经济构造的改革过程中,在克服并驱逐其他各种经济制度的过程中,展开了最高度的生产方法的建设,即社会主义的发展。做一句话说,过渡期经济的最大特征,是社会主义要素对于资本主义要素的克服。关于过渡期经济的根本法则的问题,布哈林采取了与普氏不同的立场。
过渡期经济的特征_社会学大纲

一 过渡期经济的特征

过渡期经济的一般特征

过渡期经济,既不是资本主义,也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在这种经济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形态的生产关系(由旧社会经济构成中遗留下来的及在新政治机构下从新发生的),即在这种经济中,存在着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诸要素、小部分、小片”。革命初期的苏联经济,存在着下列各种经济形态的要素:

(一)家长制的、自然的农民经济。

(二)小商品生产——即自己买卖生产品的农业经济。

(三)私人经营的资本主义——主要的是小工业者、小商人、以及合续方本和渡小会性在争过过说斗及农村中的富农。

(四)国家资本主义——即在国家监督之下的特许业、租赁业、办公司等。

(五)社会主义——国营企业和合作企业。

在革命初期的苏联,这些不同形态的社会经济制度相互交错的存着,其范围广大而复杂。过渡期经济状态的特殊性,就在这种地。

我们知道,在各种社会中都存有前一时期的经济残余。例如在资主义社会中保有封建社会和奴隶社会的残余,不过这后面两种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是同一形态,即它们都以生产手段私有为基础。但过期经济却完全不然。在过渡期中,旧的经济形态(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的、家族经济的)以生产手段的私有为基础,而新的社主义经济形态以生产手段的公有为基础,这就是过渡期经济的多样的特点。

在过渡期经济中,不仅有上述种种经济要素同时混合存在,而且资本主义要素与社会主义要素之间,必然要发生不断的激烈的斗。

“在理论上,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无疑的存在着一定的渡期,这个时代,必然兼有两种社会经济制度的特征或属性。这个渡期,是垂死的资本主义与新生的社会主义的斗争时期,换句话,即是被打败而未消灭的资本主义与新发生而未巩固的社会主义的争时代”。

列宁曾经指示出过渡期经济的发展之特征的三个根本的经济形态三个根本的阶级力量。

“这三个新的社会经济形态,是资本主义、小商品生产及社会主义。三个根本的势力,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农民也在内)及无产阶级。无产阶级专政的俄国的经济,是社会主义的结合起来的——在全国的、统一的规模上——劳动的初步组织与在小商品生产的基础之上复活起来的资本主义的斗争。”过渡期的几个阶段中的小商品生产的存在,是决定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斗争的形态与条件的最重要的契机。

过渡期经济的特殊性,不仅是在这种经济中存在着经济制度的种种形态及相互的斗争,并且在于这些经济制度的相互关系在过渡期的种种阶段中发生变化一点。换句话说,过渡期经济的特殊性,在经济构造的改革过程中,在克服并驱逐其他各种经济制度的过程中,展开了最高度的生产方法的建设,即社会主义的发展。做一句话说,过渡期经济的最大特征,是社会主义要素对于资本主义要素的克服。

在无产阶级获得政权以前,任何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都不存在,在革命的变革过程中,“社会主义的经济构成的要素、小片、部分”,才发生出来。这就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特殊性。俄国的无产阶级,利用创设的权力去消灭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根本改造小商品关系的秩序,“组织社会主义的生产”,“建设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在这种变革中,必然的引起尖锐的斗争,同时解决了“谁战胜谁”的问题。

所以,过渡期决不是“平和的进化”、现存秩序的“固定”、“市民的平和”,而是新形态的无产阶级的斗争的继续。同时,过渡期也就是社会主义的发展、建设和生成的时代。社会主义制度,渐渐征服其他一切的经济制度,然而这件事必须要无产阶级在社会主义建设的种种阶段上,对于代表各种经济制度的根本的阶级势力设定种种相互关系才有可能。因此,在过渡期中,就出现了异于资本主义的完全新的斗争形态。在过渡期中,无产阶级对于以前的剥削阶级及勤劳大众的态度,和以前是完全不同。这种特有的斗争形态,就是无产阶级与中农大众的同盟,是无产阶级对于广泛的勤劳大众之系统的指导的影响。现在获得特别重要意义的新社会主义规律的创造与涵养,也是这种新的斗争的形态。在激烈的斗争过程中,苏维埃经济的多样性被肃清了。

过渡期经济的根本法则

关于过渡期经济的运动法则,有普列奥布拉仁斯基的社会主义原始蓄积法则与布哈林的劳动支出法则这两种错误的见解。普列奥布拉仁斯基以为“国家经济内的经济生活的一切根本过程,都依从于社会主义原始蓄积的法则”。据普氏的意见,无论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它们的发展,都要从“原始蓄积”开始,并且这种“蓄积”,无论在资本主义之下,或在社会主义之下,必然是由于剥削小农民生产的物质资源而完成的。普氏以为这个命题对于落后的农民国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他说:“转变为社会主义的生产组织的国家,经济上越落后,越是小资产阶级的或农民的,社会主义的蓄积越要依存于先社会主义的经济形态的剥削。”

这种理论之方法论的谬误的根源,在于它的机械论的与形而上学的性质。据普氏的见解,过渡期的经济,是在两个法则——即价值法则与社会主义的蓄积法则——之上构成的。这两个法则,代表着两个经济体系——“社会主义体系”与“私经济的商品体系”(主要是农民生产)。普氏使社会主义的蓄积法则与“价值法则”抽象的对立起来,以为前者由于对后者的斗争,而“变化并部分的废除后者”。他以为在社会主义体系与私经济的商品体系之间,“不能存有长期的均衡,因为一个体系必然要蚕食他一体系”。

普氏这种见解混同了中农经济之特征的“私经济的商品”生产及单纯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抹杀了两者本质的区别。他忽视无产阶级与中农的同盟,忽视社会主义之通过协同组合而影响农民经济发展的可能性,所以他想求“均衡”,使“被蚕食的农民商品生产”与蚕食它的“社会主义体系”抽象的对立起来。他使“社会主义的体系”与“私经济的商品经济”及两个“法则”完全孤立起来,因而分裂了经济的现实的统一性。

关于过渡期经济的根本法则的问题,布哈林采取了与普氏不同的立场。布哈林以为“劳动支出的法则”,是过渡期经济的根本法则。“劳动支出的法则”,在商品——资本主义社会穿过价值法则之物神的外衣而显现,在过渡期经济,脱去了“价值的”外衣而显现。即在过渡期经济,随着社会主义原理的胜利,发生了“劳动支出的法则”与其价值的“外衣”的合体过程,“劳动支出的法则”,脱去了物化的神秘性,而变为过渡期经济发展之特征的“单纯的”劳动支出的法则。换句话说,布哈林以为这个法则的物质内容是不变的,只是它所表现的历史形态,随着社会构成的变动而不同。

在布哈林看来,“单纯的”劳动支出的法则与穿上“价值法则”之外衣的同法则的差异,只在于后者的劳动比例是自然发生的、自动的确立的,而前者是有意识的确立的。所以,他认为过渡期的经济,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均衡。

布哈林的这种“法则”,和普列奥布拉仁斯基的“法则”一样,不能说明过渡期经济的本质。劳动支出的法则,是空虚的超历史的抽象,完全不能说明过渡期的现实的、可变的规律性。他忘记了社会的劳动分配的比例是由于社会关系的性质及一定阶级的支配之如何而变化的。在资本主义之下,社会劳动的分配比例,由于资本主义的生产和分配关系而决定,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社会劳动的分配比例,完全带有不同的性质。布哈林从某种一般的超历史的前提出发,不能正确的理解过渡期经济的统一性。

然则对于过渡期经济的根本运动法则之正确的解决,究竟怎样呢?

社会主义是人们建设起来的东西,不是自然发生的东西。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在封建社会的胎内,已经自然的生长并成熟了,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面,只造出了社会主义的物质前提,而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既未发生也未成熟。因为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是有计划的有组织的生产关系。从它发生的瞬间起,就是要在无产阶级有意识的实现的经济政策的推动之下才能向前发展。

新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即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过程或社会主义的社会化的过程。这种社会主义的社会化,是由三个重要方向——社会主义部分的扩大再生产、小商品生产之社会主义的改造及资本主义要素的限制和消灭——来实现的。

这样,由上面三个方向来实现的社会主义社会化的法则,就是过渡期经济的根本运动法则。这个法则的内容,是过渡期全部经济的根本法则,不仅是社会主义部分的根本法则。如果没有这个法则,就不能建设社会主义,也就不会有过渡期经济。

社会主义社会化的法则,是通过新经济政策的计划而实现的。苏俄国家的经济计划,是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化的法则的形式。在这种意义上,计划就是过渡期经济的根本运动法则。

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法则,是以一种盲目的必然性和自然性而活动。例如反映商品生产者社会关系的价值法则,是在生产者背后发生作用,而成为一种盲目的必然性,因而体现价值的东西反而支配了价值的创造者。

苏维埃过渡期经济却完全不然。在过渡期经济中,绝没有独立于人类意志和工作以外的自然的发展法则。苏俄国家是依据劳动大众所了解的预定计划,去指导生产方向工业化和集体化的道路发展,应用新的技术,分配劳动力于国民经济的各部门,分配劳动成果,以及准备新的干部人材等等。在这里是以一种理智的集团意志去完成一切的。所以苏俄的经济计划,是苏维埃经济发展的基础,是苏维埃经济的生产关系之必要的一个因素。

苏俄的政治机构,与其政治或政治斗争密切的结合着。因为这种政治机构,不仅是政治的组织,同时是国家的经济机构,是直接推动巨大的生产手段的经济机构。

当作政治组织的无产阶级政权,是解决无产阶级革命的经济任务的基础。而经济问题之解决,即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济组织任务的解决,因而又扩大并加强无产阶级政权的基础。所以政治一方面是经济的一种表现,同时又是推动经济的推动力。这就是过渡期的政治和经济的相互关系之辩证法的理解。

资本主义经济的范畴不适用于过渡期经济

资本主义的范畴,是资本主义经济所固有的东西,自然不能适用于过渡期经济。现在就过渡期经济中的几种重要的范畴,加以简单的说明。

首先说明商品和货币。苏俄“国营的生产,即与农民粮食相交换的社会主义工场的生产品,决不是资本主义的意义上的商品”。苏联的商品与货币,与资本主义的商品和货币,尽了完全不同的作用。

苏联的商业和货币的根本特征在于:它们不是体现商品——资本主义经济运动之盲目的法则——价值法则,不是统治人们的力量,而是新政治机构之下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工具。

新政治形态下的商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工业的工具,是为社会主义蓄积而动员内在的资源的手段。是计算苏联劳动大众的消费和需要以及刺激新商品之生产的手段。苏联的商业,是克服资本主义成分的工农团结的工具之一。

苏联的货币,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也尽了极重要的作用。它首先是计算社会劳动的工具。在苏联社会劳动的计算采取了货币的形式,然而这是有计划的计算,所以它不是盲目的价值法则的表现形态,而是计划领导的工具。

当作社会主义建设的工具的苏联货币之主要机能,在于“卢布管理”。即利用货币去控制工业计划之执行,供给企业以资源,实现对商品流通之管理,使供给的事业合理化。利用它作为联络并指导小商品生产的手段,作为社会主义的改造小商品生产的手段,作为发展并巩固集体农场的手段,作为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而重分资源于各部门的手段。

苏联的商品货币形态之存在,是由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本质中发生出来的。只有在高度社会主义社会的条件之下,才能消除货币的必需性,才能直接以生产品交换,实行分配直接以劳动时间计算。

其次,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范畴——资本和剩余价值在过渡期是否存在?自然在过渡期经济中,有资本主义的分子(富农、耐普曼)和小商品生产存在,所以在资本主义的经济要素中,即在富农经济、个人工场及国家资本主义的企业中,存在着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劳动力被剥削,因而有资本和剩余价值。但是,我们要知道,这些企业中劳动者的资本主义的剥削,由于无产阶级的国家,通过租税工资的取缔、劳动日的缩短等等,而受了种种的限制。并且随着集体化的普及与富农的肃清,这种剥削必然消灭。

在单纯的商品经济要素中,生产手段属于生产者所有,他们的劳动力不是商品。所以在这种经营中,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不存在,因而没有资本和剩余价值。

在社会主义的企业中,资本和剩余价值当然更不能存在了。国营企业(国营工业和国营农业),是彻底的社会主义形态的企业,在这里,生产手段不是资本家私有,而是属于国家,属于劳动者阶级全体。劳动者与生产手段既不分离,劳动力便不是商品,劳动者没有把劳动力卖给资本家。所以在国家企业中,没有两个阶级,没有剥削,只有新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这不是种种阶级间的生产关系,是同一阶级内部的生产关系。至于集体农业,虽不是彻底的社会主义的企业,而它的生产关系也带着社会主义的性质了。所以,在国营企业或集体农业中,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是不存在的,因而不能适用资本和剩余价值的范畴。

根据上面的说明,在苏联的社会主义企业中,劳动力已经不是商品。那末,苏联的工资,本质上根本与资本主义的不同。工资的水准,不是由劳动力的价值去决定,而是由别的因素去决定。

苏联的工资,以适应于劳动之质和量的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为基础。它首先是体现着个人消费的基金与社会主义蓄积的基金间的关系,它不外是劳动阶级因满足个人需要而领得的社会劳动证券。

工资的主要的水准是根据两种因素决定的:一方面,必须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之应有的速度,于最短期间在经济——技术关系上“赶上并超过”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他方面,必须有系统的提高劳动阶级的生活水准。这一点,与在资本主义之下,工资盲目的被价值法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根本不同的。

过渡期的扩大再生产的意义

苏联过渡期经济的再生产过程与资本主义的再生产根本不同。我们知道,资本主义的再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它渐次再生产出奴使工资劳动者及保证资本家之剥削作用的条件。扩大再生产的结果,增大了资本对于劳动的统治权力,使小生产者破产,使劳动阶级更加穷困了。

苏联的扩大再生产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扩大再生产,它足以消灭剥削的一切原因,提高劳动者的生产力及劳动者物质的和文化的生活水准。

社会主义关系的扩大再生产,首先表现出苏联经济中社会主义部分的绝对的与相对的增加和巩固。譬如社会主义的工业在全工业中的比重,在一九二六至一九二七年为百分之九七点七,在一九三三年为百分之九九点九三。由此看来,可以知道因为第一五年计划成功的结果,使“社会主义的经济体系,在苏联工业中已经成为唯一的独占的体系了”。

在农业方面,因为小农经营之大批的集体化与国营农场的增大,农村经济的社会主义成分到一九三四年初,已占全部耕地的百分之八四点五,而农村中个人的农业经济,已“降为次要的地位了”。

所以社会主义关系的再生产,变化了苏联经济中的成分。现在,国家资本主义与私人资本主义的成分已经没有了,小商品生产的成分已降居次要的地位了,而“社会主义的成分,在苏联全部国民经济中,是统治的与唯一领导的力量”。

社会主义关系的扩大再生产,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各种经济体系的关系,而且根本改变了各部门的关系。即创设了许多新的工业部门,如纺织机器厂、汽车工厂、耕种机器厂、化学工业及飞机制造厂等,这都是旧俄时代所不知道的东西。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之伟大的增长,是在提高生产力的基础之上来完成的。而苏联工业发展的速度所以能超出于资本主义的发展速度,正在于社会主义经济的优点及社会主义的蓄积与资本主义有根本上的差异。

我们知道,在苏联社会主义的经济中,生产手段不是和劳动者相对立,而是全体的公有物。这一点可以说明劳动者对于劳动的关系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原则上是不同的。所以,大众劳动的活跃、社会主义的竞赛与突击队等等,给社会主义的蓄积造成新的资源,促进生产力之空前的发展,这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法之下梦想不到的事情。

同时,苏联经济是有计划的经济,政府自觉的使它走上社会主义关系的扩大再生产的路线。而且苏联经济没有生产社会性与私的占有之间的矛盾,所以在它的增长与发展上,不会发生生产过剩的经济恐慌。所有这些优点,给予苏联以飞跃发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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