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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成果审查

时间:2024-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成果评估标准应以《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任务书》为依据。顾问公司审查的设计单位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分为智能化系统总体设计和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设计两部分。智能化集成系统图;智能化系统总体设计是否满足《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任务书》对系统集成和各应用系统在技术应用和实现功能上的要求;智能化系统总体概算是否满足《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任务书》对本项目智能化系统估算的要求,并在估算的可控的范围内。

2.6.1 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成果审查

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成果评估标准应以《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任务书》为依据。顾问公司审查的设计单位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分为智能化系统总体设计和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设计两部分。

1)智能化系统总体设计审查重点

(1)智能化系统总体结构图(包括系统结构图、网络结构图、功能结构图);

(2)各应用系统结构图(包括系统结构图、网络结构图、功能结构图);

(3)智能化集成系统图(包括集成系统图、集成系统网络结构图、集成系统软件结构图、集成系统数据库结构图、集成系统信息流向图、集成系统通讯接口配置图);

(4)智能化系统概算表(分系统列表)。

2)智能化系统总体设计审查的原则

(1)智能化系统总体设计是否满足《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任务书》对系统集成和各应用系统在技术应用和实现功能上的要求;

(2)智能化系统总体结构是否满足《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任务书》对系统集成在系统结构和网络结构上的要求;

(3)智能化系统总体概算是否满足《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任务书》对本项目智能化系统估算的要求,并在估算的可控的范围内。

3)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重点

(1)智能化集成系统图(包括系统图、网络图、功能图);

(2)各应用系统图(包括系统图、网络图、功能图);

(3)各应用系统管线平面图

(4)各应用系统监控点及信息点一览表;

(5)各应用系统设备配置数量及工程量清单;

(6)智能化系统预算表(分系统列表)。

4)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原则

(1)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应满足“四统一”原则,即:设计要求(“设计任务书”)、设计文件和图纸、系统监控与信息点表、系统设备配置数量与工程量清单之间保持完全的统一和一致性。应避免所提交设计成果存在诸如设计缺项、设计图纸不规范、监控与信息点统计不准确、系统设备配置数量与工程量清单不完整等问题;

(2)智能化各应用系统预埋管线路由清晰与完整;

(3)智能化系统机房、控制室、电信及弱电竖井、电信及弱电间规划清晰与完整;

(4)智能化各应用系统功能及监控信息点位清晰与完整;

(5)智能化各应用系统主要设备性能与配置清晰与完整。

5)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设计评估意见

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设计应根据2.5.3节所述内容和要求提供审查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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