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6 智能化系统集成
1)系统集成概述
综合信息集成系统是江苏广电城建筑设备智能化管理的技术核心,它将弱电各子系统及相关机电系统(主要包括楼宇自动化系统、公共安全防范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公共广播及紧急广播系统、智能一卡通系统、电子公告与查询系统等)集成在统一的计算机网络平台和统一的人机界面环境上,从而实现各专业分系统之间的信息资源的共享与管理,各分系统的互操作、快速响应与联动控制,以达到自动化监视与控制的目的,克服因各系统独立操作、各自为政而产生的信息孤岛现象。
2)系统集成目标
智能化系统集成建设目标有:功能集成;网络集成;软件界面集成;信息集成和增值;平台建设等。
3)系统集成设计原则
综合信息集成系统的设计、开发和实施必须遵循的原则有:可靠性;安全性;先进性;实用性;硬件无关性;标准化和开放性;模块化;网络设备的互连性;人性化服务等。
在江苏广电城不同的功能分区和服务楼内,分别设置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工作站,不同级别的管理人员按照不同的操作权限对不同的区域进行监视和管理。
建筑管理系统的管理界面须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友好中文界面,同时采用图形方式来显示信息点的状态,采用表格填充的方式来编制应用软件。
控制中心应能够通过图形检索方式查看江苏广电城内各个层面和不同区域的情况、各个系统的工作情况和设备工作状态。
图形界面必须真实、直观、形象、生动。管理人员可以在同一画面内看到不同系统的信息,如楼层温度、设备状态、消防状态、照明状态、电梯状态、人员流动情况等。
建筑管理系统应采用有效的措施和方法来统计、计量及分析江苏广电城的能源消耗,以达到节能管理的目的。
4)系统集成组成
综合信息集成系统综合由以下部分组成:综合信息集成门户网站(IBMS.net)、综合信息集成数据库(IBMS)、网络数据中心(IDC)、楼宇管理平台(BMS)。
(1)综合信息集成门户网站
综合信息集成门户网站使得江苏广电城的管理者和使用者基于网络和浏览器应用环境,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利用任何通讯方式都可以获得江苏广电城内数字化与智能化应用系统的监控与管理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增值服务。综合信息集成门户网站设计的重点是数字化与智能化“双化”系统综合信息及数据资源的共享、浏览和查询。
(2)综合信息集成数据库
综合信息集成数据库(IBMS)的功能是将各数字化与智能化应用系统,如IPMS、BMS、SMS、ICMS等通过数据库连接的方式将信息和数据连接到综合信息集成数据库IBMS数据仓库中来,实现各数字化与智能化应用系统历史数据的查询、数据的综合和信息优化处理、防灾数据备份和数据恢复、跨平台应用系统间的信息交互,并通过信息交互的方式引发相应的时间和事件响应程序,实现信息联动功能,通过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建立数字化与智能化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机制。
(3)网络数据中心(IDC)
网络数据中心(IDC)的功能是为江苏广电城数字化与智能化应用系统提供网络运营环境和基础服务。网络数据中心设计的重点是数据的管理和存储。数据的管理,就是利用网络实现数据的采集、传输、综合、处理和调用等;数据的存储,就是采用网络数据存储技术实现数据的存储、备份、交换和维护。
(4)楼宇管理平台(BMS)
楼宇管理平台(BMS)的功能是提供楼宇自控系统(BAS)、综合安防管理系统(SMS)、火灾报警系(FAS)统一的监控界面,通过统一的电子地图监控界面上的状态图标,监视机电设备、防盗报警、巡更管理、门禁控制、闭路电视监控、消防报警等的状态信息,通过统一的电子地图监控界面上的控制图标进行机电设备启停、温度调节的控制以及参数的设置、修改,提供楼宇自控系统、综合安防管理系统、火灾报警系统之间的控制联动功能。
5)系统集成技术应用要求
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对以下智能化子系统进行集成:楼宇自动化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包含电视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公共广播和紧急广播系统、智能一卡通系统、电子公告及信息查询系统、物业与设施管理系统。
(1)要求采用分层面向用户的开放式、标准化、模块化结构的软件,便于系统功能的扩充和更新,具有较强的容错能力及较短的响应时间。
(2)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可根据系统运行和管理要求来配置,可方便、灵活、简单地实现应用软件功能的增减,而且这些改变无需调整和增添管理工作站的硬件配置。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应用软件不得受监控点数的限制,即当系统扩容时,无需重购或升级应用软件。
(3)必须具有对各子系统集成的能力。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可以通过各种接口连接各子系统,与子系统之间交换实时数据。
(4)实现建筑物内的各种网络管理,必须具有很强的信息处理及数据通信的能力。
(5)实现建筑内各子系统的集中监视和管理,建立智能化系统数据库。
(6)配置集中数据库系统,存放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建立双机热备系统,以提高存储数据的可靠性和数据访问的高效性。
(7)对分散的、独立的子系统采用相同的系统环境、相同的软件界面进行集中监视和统一管理。如对空调设备的运行情况,环境的温湿度,建筑物的用电量、电压、电流,防盗探测器的状态,烟感、温感、红外、空气探测器的状态,停车场的车位情况等等进行监视和管理。
(8)控制中心应能够通过图形方式反映江苏广电城各楼层、区域、房间的概貌以及设备监测点控制点的工作状态,图形界面必须直观、形象、生动。可按系统名称、楼层位置或系统框图等多种路径对集成信息进行检索和统计。
(9)对全局事件进行综合处理,实现全面自动化管理。实现各子系统设备之间的跨系统联动,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响应能力,更有效地进行全局联动管理。对子系统之间发生的硬联动(如发生火灾报警时相应楼层紧急广播等),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应能确认联动是否已实际发生。
(10)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和各子系统应具有安全措施,必须加强登录控制和操作员身份认证。为防止非授权人员非法侵入,须设定操作人员的姓名、级别和口令。通过权限级别可以控制各类操作人员的操作权限和区域。
(11)综合信息集成系统与楼宇自动化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及其他独立设置的智能化子系统间进行相关监测信息和控制信息的传递,并由这些信息引发相关的可预先设置的联动控制。
(12)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应采用市场上成熟的产品,在近期有较大规模的成功实施项目案例。
(13)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必须是一个可靠性和容错性较高的系统,能够不间断正常运行和有足够的延时来处理系统的故障,以确保在发生意外故障和突发事件时,系统能保持正常运行。
(14)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应运行于主流操作系统平台上,使用的数据库系统为成熟的和经过时间检验的产品。
(15)对于数据库服务器和运行服务器提供双机热备,同时提供磁盘阵列柜及磁带库(或磁带机)等设备进行数据存储和备份,最大限度保障系统数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在江苏广电城一楼楼宇控制中心内设置综合信息集成系统服务器和综合信息集成系统主控工作站,在不同功能区域的分控机房内设置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分控工作站,分别授予不同的管理权限。
6)系统集成通讯接口要求
(1)接口开发兼容性强,界面标准化、规范化,对于各种标准接口(OPC、BACnet、Lon-Works、RS 485/422/232、ModBus等)和非标准接口都能够实现各子系统信息(运行数据和命令)的转换和实时传送。
(2)服务器必须支持使用TCP/IP通信协议来通信,并有能力在同一网络上通过通信接口与OPC、BACnet、LonWorks、ModBus和SNMP等不同通信协议通讯,可以读取各种符合ODBC标准的开放式数据库。
(3)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可以与物业管理系统、设施管理系统、办公系统等交换数据(包含实时数据、指令和历史数据),接口方式须支持ODBC、API、COM/DCOM等方式。
7)系统集成结构要求
(1)系统须采用“浏览器-服务器模式”的系统架构,或“客户-服务器模式”与“浏览器-服务器模式”相结合的系统架构。使用浏览器可以浏览、检索所有有关信息(包含实时信息),操作所有有关功能。
(2)支持现场控制总线网络(如LonWorks、BACnet、ModBus等)。
(3)支持各智能化子系统的专业以太网络。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可以与各专业以太网络通过TCP/IP协议进行通信,可以直接访问和集成各智能化子系统的Web站点。
(4)建立综合信息集成系统Web发布站点或门户,并支持安全授权、身份认证;根据业务管理系统的要求可以把综合信息集成系统的Web访问进一步集成到台内统一的业务门户中,且支持统一的授权和认证方式。
8)系统集成网络要求
(1)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应建立和运行在相对独立的以太网络环境中,以保证系统的安全。
(2)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应采用三层结构,即信息网络、控制网络、总线网络。
图3-1为IBMS的系统结构示意图,供投标商在方案设计时参考。
(3)控制网络必须运行在专用的网络环境中,不得使用办公局域网的线路和网络设备。
(4)综合信息集成系统的以太网络环境与全台的办公局域网络环境应通过安全的方法进行互连,投标商必须保证,当办公局域网出现堵塞、中断等故障时,不会对BA、一卡通、门禁、安防、消防等智能化系统的正常运行及相互间的联动造成影响。
9)系统集成功能要求
(1)全局监视和控制
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应以系统一体化、功能一体化、网络一体化和软件界面一体化等多种集成技术为基础,通过网络将各子系统集成到同一系统支撑平台上,建立起整个建筑物的监视和控制界面。通过统一的图形化人机界面,方便简单地实现对各子系统的实时监视和控制,同时各子系统之间的数据能够进行交互,信息能够互联、互通、互用,为管理者提供一种高效、集中、优化的管理手段。
图3-1 综合信息集成系统结构图
(2)全局事件管理
通过对各子系统的集成,有效地对各类事件进行全局管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能力,通过软件设置和编制联动响应程序,达到全局事件的联动控制,实现系统整体防灾、抗灾的能力。
(3)建立统一的数据库
各子系统的各类设备和事件的各类实时、历史数据存储在统一的数据库中。各子系统可以拥有独立的数据库。
(4)数据备份及其管理
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应具备完善的数据备份和系统备份措施,包括在线备份和脱机备份(冷备份)等方式。在需要时,能够快速地进行数据恢复或系统恢复。应用软件必须具有系统级的备份与恢复机制,以保障在系统崩溃或系统维修后能迅速重建整个软件系统。
(5)文档管理
采用标准的文档系统,在信息高度集成的基础上,对所有物业文档资料进行全面管理,存储备查,包括录入和系统维护有关的各种数据信息。
(6)信息查询
建立一个综合信息查询及管理系统,可以用多种方式查询与物业有关的资料和实时信息。可以浏览各种物业的总体情况和详细资料,可以用文字的形式进行统计输出,也可用图表的方式显示和输出。
(7)设备状态显示和操作
实时动态显示所集成的各子系统经选择的设备工作状态、报警状态和运行参数,显示及设定各种参数值、控制设备的启停或设定运行参数。
(8)统计报表
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可对各种设备的现状、使用情况、维修情况等进行统计,形成各种报表。系统可自动记录各受控设备的运行参数、状态、报警等信号,记录累计运行时间及其他历史数据,并进行综合处理,提供设备管理所需的各种数据,包括系统运行记录、诊断报告、维护管理报告、能源管理报告、设备状态和报警报告等。这些记录和报表可分类按时间、日期自动按指令生成,并可随时调阅或打印出来。
(9)异常情况报警
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可根据各种设备的有关性能指标,指定相应的异常情况上下限数据指标,当超过上限指标或下限指标时都产生报警。在实时监控系统上,通过颜色、闪烁、声音等方式显示异常程度(紧急故障、主要故障、一般故障),同时生成详细的异常情况报告单。综合信息集成系统中的各种报警信息,通过系统自动按照预先定义好的设置发送给相应管理人员。
(10)主动化管理
根据预先定义,对综合信息集成系统的信息进行自动分析,并基于历史数据对一些事件的运行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对设备进行主动维护,对可能出现故障的设备进行预报警,提出预测和建议。
(11)多用户操作管理
支持多用户并发操作,允许多个用户操作不同或相同的管理界面。
(12)分包商认为合适的其他功能
分包商还应结合对各子系统功能的理解以及以往工程经验,补充其他要求。
10)系统集成安全要求
(1)支持各子系统的分级授权
①权限设定:对每个子系统分别进行权限设定,不同的子系统具有不同的操作权限要求。
②设备操作权限认证:对子系统进行浏览和操作时,都需要进行权限认证。必要时,需要操作员的智能卡进行辅助身份认证(操作界面处和弱电间门禁处)。
③设备操作记录: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全面记录设备的操作和查看记录,以备事后审计。
(2)支持用户授权
①支持业务系统统一授权:支持业务信息系统对用户的统一授权。当综合信息集成系统被进一步集成到全台业务信息系统的门户时,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应支持业务信息系统的统一身份认证。
②用户操作权限认证:对用户的身份进行授权和身份认证。
③用户操作记录:记录用户所有的浏览和操作记录,以备事后审计。
(3)支持操作安全审计
①操作记录:综合信息集成系统需记录用户所有的浏览和操作行为、门禁系统的所有状态变化和人员进出情况、所有设备的操作和查看日志等数据。
②事后审计:发生安全性问题或发生故障时回溯有关访问记录,以寻找安全、故障的原因或线索。
11)系统集成性能要求
(1)界面要求
①软件界面全部采用中文简体。
②具有帮助与操作指导功能,使用者可通过此功能完成各项操作。
③支持浏览器界面以便在全台所有的网络终端上在经过合适的授权后都可以进行全部操作,显示和检索所有有关的信息。
④采用标准和统一的用户界面以降低使用复杂度和培训工作量。如果同时提供浏览器界面和专用程序界面,两种界面的操作方式、运行结果和运行效果应保持相同或一致。
⑤操作界面应能动态反映受控设备的运行工况及运行参数。使用园区平面图、建筑平面图、设备分布图、受监控系统图等相关图形,图例应为实物的模拟图,在图例旁边实时显示系统或设备的动态数据。通过图形、三维图像、动画、报表等多种方式,表示设备的开/关、手动/自动、故障等状态和温度、流量、湿度、压力、电量等参数的模拟量刻度,仅使用键盘或鼠标即可完成对所有设备的在线控制和监控操作(包括增加、删除、修改控制程序和设备运行参数),但并不中断系统的正常运行。
⑥报警信息直观,适当利用声光信号进行提示。
⑦界面友好,图形切换流程清楚易懂,便于操作。
(2)操作要求
①操作简洁明了,使用尽量少的功能层次。
②尽量减少用户干预。
③常用操作使用快捷键可以直接调用,且用户可以定义快捷键。
(3)主要指标要求
①实时信息(如风机运行状况、开关状态变化、监控画面等)的显示延迟多数情况下不应超过0.5秒,少数情况下不应超过1秒。
②监控系统控制命令的执行响应时间应小于0.5秒,其他现场设备开始执行动作的响应时间应小于5秒。
③管理工作站画面切换的响应时间平均不大于3秒,最大不大于5秒,可不采用键盘操作。
④发生故障时,故障画面的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5秒。
⑤综合信息集成系统的访问量和并发用户数均不应有用户许可数量的限制。
⑥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发生故障时恢复正常运行所需时间应小于0.5小时。
⑦历史运行数据应至少保存3年。
12)系统集成验收要求
系统验收分为三个阶段:软硬件产品进场验收、系统及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智能化总承包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写明三个阶段系统验收的内容(包括硬件和软件)、系统硬件和软件的测试方法。
(1)系统进场验收
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包含软件和有关硬件设备)必须先经过严格的测试,方可进行现场安装调试。
(2)系统竣工验收
①在用户方对综合信息集成系统进行确认后,可以投入运行。正常运行三个月后,可对综合信息集成系统进行验收。
②验收前集成商应提交以下文件:系统图、平面图、机柜图、设备清单、设备文档、设备保修卡、设备配置文档、自测报告、验收申请报告。
③由智能化总承包、业主/弱电监理代表、第三方共同组成验收小组,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的内容包括:工程施工质量、系统运行状况、系统和设备功能、系统指标、文档资料等。系统工程验收同时依据《总承包招标技术文件》中第5.9节的相关内容。
(3)系统验收文档
综合信息集成系统验收后一周内,集成商必须正式提供以下有关资料(文字和代码中的注释全部采用中文简体):
①需求分析报告;
②总体设计方案;
③测试报告(含测试大纲、测试记录、测试分析等);
④现场调试报告;
⑤安装调试手册;
⑥用户使用手册;
⑦系统维护手册;
⑧数据流程图及数据库表结构;
⑨与其他子系统的接口描述。
13)系统集成售后服务
(1)培训服务
①技术培训:对用户方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有关技术培训,包括系统诊断、故障排除和系统恢复、性能调试、设备调整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和操作培训。
②使用培训:对用户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日常使用人员进行使用培训,包括设备启停、运行调整、紧急故障排除、状态读取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和操作培训。
(2)售后服务
①远程服务:分包商应保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网络等方式对综合信息集成系统的运行提供远程服务支持。支持响应时间不应超过15分钟。
②现场服务:当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问题需要提供现场服务时,分包商技术人员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
③新增智能子系统进行集成时的配合:当用户方需要新增智能子系统并集成到综合信息集成系统时,分包商应积极配合并使集成工作成功。
④与应用系统的接口调试:应用系统和某些业务子系统(如节目生产管理系统、生产资源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在需要与综合信息集成系统交换数据(包含实时数据)时,分包商应开放综合信息集成系统有关接口,并积极配合使联调成功。
⑤综合信息集成系统在台内业务门户中的集成:如果用户方需要把综合信息集成系统集成到台内统一门户中,分包商应积极配合,并进行必要的软件更改以便适应统一门户的界面要求、认证要求和其他方面的要求。
⑥移机服务:如果用户方需要机房变更、设备位置调整或主机迁移等,分包商应积极配合,提供有关移机服务。
⑦升级服务:当用户方发现软件故障(BUG)、用户方的需求变更以及分包商升级软件版本时,分包商应提供综合信息集成系统的软件升级服务。
⑧其他售后服务:如果用户方需要有关综合信息集成系统的其他售后服务时,分包商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应的服务,使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14)集成系统配置与报价
(1)系统配置要求
投标商根据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决定服务器、工作站、监控终端、交换机、防火墙、磁盘阵列、磁带机、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等软硬件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但是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①投标商必须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的功能需求和工程量清单,当技术规格书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②服务器、工作站等硬件设备必须选用IBM、HP、DELL等国际知名品牌成熟定型的主流配置产品,并具有较好的质量和可靠性。
③数据库服务器、Web服务器应安装在不同的服务器上,数据库服务器应采取双机容错机制保证高可用性。
④IBMS综合信息集成系统与办公局域网互联所需的防火墙,由智能化总承包商提供。防火墙应选用知名品牌的产品,须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且性能满足系统要求。
⑤IBMS综合信息集成系统部署及运行所需的网络环境(包括网络布线及网络设备)由智能化总承包商提供,网络设备须使用CISCO、华为3COM等知名品牌的成熟产品。
⑥磁盘阵列要求采用IBM、HP、DELL等知名品牌的成熟产品,容量在1TB左右,支持RAID5,采用双电源、双阵列卡,使用SCSI硬盘。
⑦中间件软件、智能化系统集成应用软件及相关配套软件不应对综合信息集成系统的用户许可和并发访问产生限制。
⑧集成商应根据市场的变化、技术的发展和软件的升级情况在供货时调整有关软硬件设备的配置并报业主确认。调整的原则是在不低于工程量清单规定的配置要求和不超过有关软硬件设备原报价的前提下采用最高性能配置的硬件设备或最高版本的软件。
(2)报价要求
①投标人所提供的综合信息集成系统所需的软硬件设备、配件、服务和价格应该是完整的,即投标人应提供综合信息集成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软硬件设备、配件、应用软件(含所需的全部功能和接口)、配套软件、实施、服务及其价格。如果在设备、配件、服务项目、软件功能、接口功能和报价等方面有任何遗漏而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分包商承担。
②投标人应提供应用系统软件的设计、开发(含二次开发、接口开发等)、定制、实施(调试、运行和验收)、服务(培训服务、售后服务)等各阶段的工作量、取费依据、计算办法、各部分价格和价格总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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