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 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要求
1)施工图深化设计要求
(1)施工图深化设计完全满足《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施工图深化设计应控制在原招投标施工设计的5%工程变量以内。
(3)施工图深化设计图纸应充分考虑当前管线施工阶段、分包系统设备供应商进场后、装修工程等变化和调整的需要。
(4)施工图深化设计应充分把握本项目对智能化系统集成的要求,以及各应用系统在技术应用和实现功能上的要求,遵循高标准原则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系统应具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集成化的特点,应将各智能化应用系统有机结合起来,组成一套全面完整具有高科技含量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既能独立完成各自功能又具有相互联动的能力。
(5)施工图深化设计应注重系统的科学性、设备的先进性、功能的实用性、使用的可靠性,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思想,提供安全、舒适、快捷、高效、环保、节能的工作环境。
(6)在施工图深化设计中,智能化系统设备选型的思路应适度超前,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要求。同时要进行系统设备和产品选型的比选,深化设计要突出体现性能价格比的优势,选型系统设备和产品应注重技术应用和实现功能,不注重产品品牌。深化设计应保证至少具有三个(含)以上系统设备厂商同时能够满足深化设计的技术性能要求。
(7)施工图深化设计要强调符合本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和发展的要求,保证系统可扩展性。
2)施工图深化设计深度要求
(1)依据《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任务书》中对于本项目施工图深化设计深度的要求,以招投标时所提供的“招投标施工图设计”的内容为基础,进行深化设计。
(2)施工图深化设计深度必须考虑并满足当前管线施工、智能化各应用系统设备供应商进场后以及在装修工程实施阶段等变化和调整的需要。
(3)所提供的施工图深化设计成果要确保“深化设计任务书”、“深化设计图纸”、“深化设计各应用系统监控及信息点表”、“深化设计各应用系统设备配置数量及工程量清单”完全的统一,并保持相互间的一致性。
(4)施工图深化设计在必须满足《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任务书》中对系统集成、智能化各应用系统在技术应用和实现功能要求的原则下,可根据系统设备供应商所提供系统设备配置的特点,进行适当的设备配置数量和管线路由方面的调整,但调整后的深化设计工程变量(主要指工程造价)应控制在中标价的5%以内。
3)施工图深化设计图纸要求
(1)施工图深化设计图纸应包括:系统深化设计方案、系统图、系统管线施工平面、系统监控及信息点表、系统主要设备安装工艺图、系统设备端接接线图、系统设备配置数量及工程量清单等;
(2)施工图深化设计图纸要达到系统管线路由清晰、系统功能及监控信息点清晰、系统主要设备配置清晰的要求;
(3)提供智能化各应用系统装置的联结装配安装图、与其他机电系统设备之间的配合关系图、设备及装置安装大样图;
(4)详细说明各系统电缆类型和敷设要求;
(5)智能化各应用系统的系统图深度要求:图示系统设备安装所在楼层位置和系统各设备之间的线路连接、控制、传递和反馈的关系;
(6)管线施工平面图深度要求:在平面图上准确标注系统设备安装位置、管线桥架的路由及相互之间的位置和连接关系、管线桥架及敷设线缆的规格型号等;
(7)系统设备端接接线图深度要求:标明端子编号和色标说明、接线与端子编号的对应关系;
(8)系统设备安装工艺图深度要求:图示系统设备安装材料、安装步骤、安装方式和安装方法等。
4)施工图深化设计审核的要求
(1)智能化系统工程承包商将作为原设计方的合作设计单位,与原设计方共同配合完成深化设计等工作,施工图深化设计文件需经设计方认可,如需使用原设计方的图签并委托其审核、报批工作则应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2)智能化系统工程承包商所提供的施工图深化设计成果应接受业主所聘请的咨询顾问公司的审核,并根据咨询顾问公司所提供的意见和建议,对施工图深化设计进行修改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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