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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

时间:2024-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下面主要介绍《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规定的费用计算规则。《计算规则》与《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一般建筑工程中仿古部分的项目,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按仿古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其他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按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检验试验费仿古建筑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3%计算,园林工程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06%计算。

2.3 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

2.2.2小节叙述了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费用构成,但这些费用如何计算,才是工程计价的本质。从实行清单计价的出发点来讲,上述费用构成中除规费、税金、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之外,都应由企业根据市场及自身情况来决定。但是,目前在实行清单计价的初期,各种配套机制还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一下子完全放开,容易造成建筑市场的混乱。因此,各地仍旧规定了可供参考的费用计算办法。下面主要介绍《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规定的费用计算规则。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江苏省建设厅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精神,结合江苏省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江苏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计算规则》),作为编制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预算、标底和竣工结算时的依据,同时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确定费用计算规则的依据、确定费用标准及内部核算的参考。《计算规则》与《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计算规则》适用范围如下。

1)古典建筑及园林建设包工包料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的殿、堂、楼、阁、榭、舫、斋、轩、廊、亭、塔、城墙等独立建造的单位古典建筑工程。以及上述古建筑中的基础、墙体、油漆、彩画以及脚手架等工程。(2)按照《营造法源》和具有我国民族风格传统做法设计、施工的仿古建筑工程。(3)园林建设中的园路、园桥以及小品设施。

(4)城市、园林建设中的黄石假山、湖石假山、塑石工程。

(5)城市、园林中的绿化工程。

(6)一般建筑工程中仿古部分的项目,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按仿古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其他套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按一般建筑工程费用标准取费。计价表与费用计算规则应配套使用,用什么计价表,就配用相应费用计算规则。

(7)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一、二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8)园林工程:适用于以《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三册编制预(结)算的工程。

2)包工不包料、点工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建设单位认可的)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2.3.1 工程类别划分

1)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类别划分

表2-3-1 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类别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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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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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江苏省建筑市场近年来实际施工项目的情况确定。

(2)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计取有关施工费用的依据,也是招投标活动中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3)仿古建筑工程:指仿照古代式样而运用现代结构材料技术建造的建筑工程。例如:宫殿、寺庙、楼阁、厅堂、古戏台、古塔、牌楼(牌坊)、亭、船舫等。

(4)园林工程:指公园、庭园、游览区、住宅小区、广场、厂区等处的园路、园桥、园林小品及绿化,市政工程项目中的景观及绿化工程等。本费用计算规则不适用大规模的植树造林以及苗圃内项目。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仿古建筑工程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木桩等。

(6)古塔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塔刹(宝顶)顶端高度。

(7)城墙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城墙墙身顶面高度,不包括垛口(女儿墙)高度。

(8)园林工程的占地面积以设计图示范围为准,其中的园路、园桥、水面等面积应包含在内。

(9)市政道路工程中的景观绿化工程占地面积以绿地面积为准。

(10)预制构件制作工程类别划分按相应的仿古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执行。

(11)与仿古建筑物配套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下水道围墙等按相应的主体仿古建筑工程类别标准确定。

(12)工程类别划分表中未包括的仿古建筑按照三类工程标准执行。

(13)工程类别标准中,有两个指标控制的,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指标即可按该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14)工程类别标准中未包括的特殊工程,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2.3.2 费用计算规则及计算标准

1)人工工资标准

人工工资按《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进行计算:

①包工包料工程:第一册与第三册标准为37元/工日;第二册标准为45元/工日。

②包工不包料工程:第一册与第三册标准为48元/工日;第二册标准为57元/工日。其中包括了管理费、利润和劳动保险费。

③点工:第一册与第三册标准为40元/工日;第二册标准为47元/工日。其中包括了管理费、利润和劳动保险费。

2)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标准(表2-3-2)

表2-3-2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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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措施项目费计算标准

(1)环境保护费:环境保护费按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作为计费基础。具体费率标准见表2-3-3。

表2-3-3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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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临时设施费:江苏省规定仿古建筑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6%~3.2%计算;园林工程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26%~0.70%计算。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报价,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4)夜间施工增加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5)二次搬运费:材料不能直接上山的工程所发生的二次搬运费另行处理。二次搬运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1%计算。

(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江苏省规定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按《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进行计算。

(7)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模板工程按《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第一册第八章计算。

(8)脚手架费:按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表计算。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0)施工排水、降水:按《江苏省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计价表》中第一册第一章计算。

(11)检验试验费:是指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按照我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改变材料检验试验送检方式规定,需承包方配合制作取样并承担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与控制发生的费用。除此以外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如已有质保书资料,建设单位或质监部门另行要求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费等应另行向建设单位收取。检验试验费仿古建筑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3%计算,园林工程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06%计算。

(12)赶工措施费: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后计取。

(13)工程按质论价: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后计取。

4)其他项目费

(1)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总承包的范围、深度按工程总造价的2%~3%向建设单位收取。

(2)预留金:由招标人预留。

(3)零星工作项目费: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5)规费计算标准

规费应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计取,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得让利,也不得任意调整计算标准。

(1)工程定额测定费:①包工包料工程定额测定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合计的1‰收取;②包工不包料、点工的工程定额测定费按人工费的3‰收取(已包含在人工工日单价中)。

(2)安全生产监督费:安全生产监督费按各市的规定执行,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为计算基础,乘以规定的费率。

(3)劳动保险费: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劳动保险费取费标准见表2-3-4。

表2-3-4 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劳动保险费取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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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劳动保险费已包含在人工工日单价中。

6)税金

按各市规定的税率计算,计算基础为不含税工程造价。

2.3.3 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1)仿古建筑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包工包料)

表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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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园林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包工包料)

表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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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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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包工不包料)

表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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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及打桩工程计算程序(包工包料)

表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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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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