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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空间利益格局

时间:2024-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各项资源都由国家按计划统一配置,包括工业生产项目选址、城市建设资金的统一调配和无偿的土地行政划拨。在这样的社会利益格局下,城市规划不存在独立应对社会利益格局的问题,因而也不具备分配和调节社会利益的作用。

2.2.1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空间利益格局

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30年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最根本的特征是国家对资源的高度垄断,无论是社会生产过程还是社会生活的环节,都处在国家的严密控制之下。国家不但垄断了社会中几乎所有重要的资源,甚至垄断了社会生活的空间,看起来无所不能的国家处于压倒一切的地位,在并非严格的意义上说,社会消失了(30)。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计划部门和财政部门是资源分配的关键部门,几乎所有的城市建设项目都由国家承担,在这过程中国民经济计划占据主导作用,城市规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延伸和具体化,是从属于经济计划、落实经济计划的技术手段。

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各项资源都由国家按计划统一配置,包括工业生产项目选址、城市建设资金的统一调配和无偿的土地行政划拨。职工住房和其他公共设施的建设,土地是由国家行政划拨的,建设资金也是以国家为主体和地方政府、单位共同筹集的,建成之后又以实物分配的方式无偿分给职工。这样国家就成为城市建设的绝对投资主体和城市资源控制主体,城市建设自然也是以国家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国家成为公共利益的当然代表。计划经济体制还具有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高度一体化的特征,决定了社会结构的简单化和利益结构的单一性。在计划经济高度集中的财政、税收和金融体制下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没有投资、销售的决策权,只需要根据国家的计划和命令进行生产即可,地方政府和单位企业没有空间形成独立的利益需求。在这样的社会利益格局下,城市规划不存在独立应对社会利益格局的问题,因而也不具备分配和调节社会利益的作用(31)

因此,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对于城市空间发展的宏观战略指引功能弱化,城市规划成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在空间上的投影,城市规划的主要功能是从工程技术上,将项目计划具体化为城市的空间布局和用地安排,突出的是城市规划的技术工具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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