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正在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核心课题,社区建设工作控制着社会重建的过程,社区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建设的重要课题。社区建设处在一个关键时期,面临一个直接影响社会、政治发展的选择问题,依托基层社区的崛起,通过政府的分权和授权,在基层社区中构造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作用的现代治理格局,已经成为一种全球化的趋势,也是所有国家社会发展的共同目标。
一、社区建设的定义与相关理论
社区建设的含义,包含“建设”和“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是一切社区工作的归宿。虽然人们对社区建设的含义作了种种界说,但是现在逐步趋向一致。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
社区建设在西方国家称做“社区组织”或“社区发展”。可以说,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基本内涵具有一致性,“社区建设”的含义根据联合国的文件的语言,一般称做“社区发展”,但社区建设更加关注社区建设主体在外部的推动下有计划地推动社区变迁的过程,而社区发展侧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更宏观、更加整体的意义层面,强调一种全面的社会进步运动,社区发展说到底就是通过社区建设来实现的,即通过社区的全面建设,改善社区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等状况,促进社区的全面发展。[36]费孝通从现代化进程考察了社区建设。他指出:社区建设既是城市化发展过程的继续,也是市民现代化的过程,同时又是建设国际性大都市的需要,即把各种各样的人组织起来,形成一个全面自我管理的“多元共处,和而不同”的居住共同体。社区发展走的是从社区迈向社会的道路,这是人类在现代化道路上所作出的第一次选择;而社区建设走的则是从社会返回社区的道路,这是人类在现代化过程中所作出的第二次选择。社区建设的总体理论是社会社区化或社会人文化。所谓社会社区化,其含义有两个方面:一是它揭示了社会发展向社区发展转移的必然趋势,复兴在现代化过程中被遗忘的落后社区;二是它反映了用社区共有原理或社区人文精神来建设大社会的客观要求,使整个大社会变成一个人际关系和谐、充满亲情、友情和人情的温馨社区。
社区建设可以理解为:[37]
①既然社区是具有一定边界的地域性的人类生活共同体,这就要求社区建设的提出和实践必须关注这种地域性的生活共同体在居民生活中的重要性,因此,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建设应该是建构那种相互信任、守望相助、热心奉献、休戚与共的关系,所有成员具有强烈的社会、家庭责任感,具有共同的归属感,共同的理想和承诺,在那里能分享信念,实现社会参与,展开义务工作,建构社会网络,培育公民精神。
②社区的整体意识、认同感、归属感、凝聚力,都只能从社区成员通过自己的力量,即利用社区民间资源、发展社区自助力量,共同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并在共同享有整体利益的过程中产生,又通过“长期共同生活”积淀下来的结构得以强化,因此,社区建设固然要借助外力,但更主要的是要依靠社区居民自发主动的参与,而只有当他们感到社区这个共同体的好坏优劣与他们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时,他们才会积极地去参与社区建设。
③社区建设体现在社区共同意识的培育与建构以及互助的公共性的复苏,是以最为基础的共同体为出发点,在集体记忆复苏、地方文化重建以及生态培育行动上,展开具体的民主互动,培育社区精神,激发民众的热情与共同体意识。
④社区应由社区内部的草根式民主的互动,在社区成员自主的生存空间中,撕裂闭锁的国家威权的门阀,让民众从社区互助中实现社区参与,培育社区精神,创造社区资源,提高居民的地区意识,通过实现社区向自主自治性的社区转型,在强化居民和社区的利益关联、社会联系的同时,以特定的方式促进某种程度的共同意识的形成。
⑤社区也同样需要通过草根式的民主互动,颠覆滋生于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商品化的价值观的主宰制,实现社区中共同体意识的建构。
⑥社区建设同样需要借助于外力,需要某种外在的社会动员,包括各种社会运动,实现现代社区的建构。
⑦社区建设或社区发展需要包括政府、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训练有素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和大量的社区志愿者等不同的行动主体的共同努力,社区发展同样需要多渠道的社区建设筹资方式。政府对社区建设负有明确的责任,一些国家使用法律的形式来确定和规范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角色,例如美国在城市宪章中都会明确规定市长、市议会、区长、区政府委员会与社区委员会的关系。一般来讲,在国外的社区建设中,政府的职责是规划、指导、给以经费资助,但不具体操办。社区建设的行动主体同样包括大量自治性或半自治性的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比如针对妇女的团体,针对家庭暴力的团体,针对残疾人的团体。这些组织是社区建设的具体操办者,真正的行动者,它们是靠自己积极有成效的工作来争取各类经费支持的。社区建设或社区发展需要建立一个法制化的、多渠道的社区建设资金筹措制度,社区建设资金的使用不是由行政官员依据行政需要和行政权力作出决定,而是由社区委员会根据社区居民的需要作出决定,将社区建设的公共资源的使用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社区建设的内容
社区建设的内容,由于人们对社区建设所包含的内容理解不同,所以对社区建设内容的归类也有所不同。因此,在思考社区建设的内容的时候,我们必须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社区建设内容的确定,应当从本社区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重点各异。第二,社区建设的各项内容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的各个组成部分虽然各有侧重的具体内容,但又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因此,在社区建设中,我们不仅要注意发挥其各个组成部分的作用,而且更要注意发挥其整体的作用。第三,社区建设是一个动态过程。随着社区建设实践的发展,会不断涌现出新鲜的经验,需要加以认真总结,以便进一步充实和丰富社区建设的内容。[38]社区建设应当掌握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二是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三是责权统一,管理有序的原则;四是扩大民主,居民自治的原则;五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39]
社区建设的内容主要有:
①社区服务建设。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它既是社区建设的目标,又是促进社区发育的重要途径。我国从1987年开始的城市社区服务从一开始就定位为“福利性服务”,并且是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需要为目标。应该说,这种社区服务从一开始就潜藏着对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但是由于当时并没有意识到社区建设本身的重要性,因此社区服务只是以满足居民服务需求为目标,而对社区建设的潜在意义被低估了。由于低估了其长期的重要意义,因此政府从一开始对此活动就采取了重组织调动,轻经费投入的做法。在有限的经费投入中也有相当的比例是无效或低效使用(对社区服务的基本目标而言)。在缺乏政府经费投入的情况下,大部分社区服务被迫采取了商业化服务的方式。
②社区环境建设。在生态社区发展过程中,如何动员各种力量、如何调动各种资源、如何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积极性等,对于生态社区发展目标能否实现是至关重要的。当代发达国家社区发展的实践也表明,一个社区的资源动员能力高低决定着该社区的发展水平。民间环保组织可以利用自己非官方的身份、来源于社区居民、志愿主义的精神等特点,赢得社会各方面的信任,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参与生态社区的建设。
③社区文化建设。所有社区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建设一个得到广泛认同的文化,这样的文化尊重每一个民族和种族;承认过去和现在的社区领导人的贡献;提供一个文化界面,使不同的文化得以共存和发扬光大。这样一个可持续的社区文化爱护和保护弱者;鼓励学习和发展;推动革新、创造和成长。社区的文化建设就是要“最大可能地激发人们关心社区、热爱社区、参与社区事业的志向与热情”。“通过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建设融洽和睦的社区生活。”从“住所认同”到“社区认同”实质上就是一种具有共同价值观念的文化认同。滕尼斯所呼唤的“社区的精神”就是社区的价值观念,价值观念是社区文化的核心。
④社区组织建设。所谓的社区组织是指社区内有目的、有计划地建立起来的以满足一定需要的各种团体和机构,它是社会组织在社区中的表现形式,也就是说,是指那些具体地为了社区利益或代表社区特定群体利益或为了解决特定社区问题组合而成的社会组织。事实上,社区作为一个地域性的社会,里面总会存在各种社会组织,例如企业、机关、学校等,但这些都不是社区组织,它们可以称为“驻社区单位”。社区组织一般具有下面一些特征:社区性,即社区组织均存在于社区;地域性,即社区组织是一种地缘关系性质的组织,而不是一种血缘、业缘关系的组织,其活动范围一般不超越社区;双重性,即社区组织既有服务性的功能,也有管理性的功能[40]。社区组织一般包括社区自治组织、社区中介组织等。社区组织的建设包括: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社区自治组织是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我国体现为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会议、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等;社区中介组织建设;社区组织的功能建设,其目标是强化社区组织功能,使社区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包含组织结构性功能建设、运行机制性功能建设、动力性功能建设;社区组织的制度建设,包括制度的概念系统、制度的规范体系、制度的组织体系、制度的设备体系,其过程包括制度的建立、制度的健全、制度的调适、制度的改革等。
⑤社区经济建设。社区经济建设的目的是增加贫穷社区中的社会资本以消减贫穷。社区经济的建立是为地域上的贫穷及被社会排斥的人士建立信任、互惠和合作网络。社区经济建设的主要目标是重建或建立社区或社群中的社会资本。其中重要的方法是搞活地域上不重复网络群的连接,串联在该地域工作或居住的贫穷人士。社区经济若能够建立,嵌入其中的社会资本便能不断累积。而且社区经济所产生的“区域地缘关系”也能创造一种团结互助的社会规范去制约纯利己的经济行为。社区经济发展强调以社区为本,自下而上的参与及动员,发挥区内居民拥有未受市场利用的才能、技术与经验,来服务其他社群中的成员。一方面可以改善居民生活质素;另一方面令参与者重获生活的意义及尊严。具体方法包括创造小型企业增加职位、成立生产及消费合作社以及推行小社区的货物及服务交换。外国已有不少成功的经验及例子,证明社区经济发展的方法对重建社区经济、加强社会融合及推动可持续发展均有成效。[41]
社区建设的类型,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标准进行划分。根据社区建设的不同地域,可分为农村社区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根据社区建设的不同层次和状态,可分为大型社区建设、中型社区建设、小型社区建设和微型社区建设;根据社区建设的不同方式,可分为主体投资型、参与共享型、多向交流型和互助促进型的社区建设等。
目前,社区建设的功能定位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社区服务和生活支持。服务和支持的对象主要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学龄前儿童、无家可归者、低收入家庭、单亲家庭、移民、难民、失业人员等。服务的提供者主要是社区自治组织、社会中介组织、非营利机构和私人机构等。二是社区文化和体育设施。社区文化和体育是国外社区建设的普遍功能,主要是利用社区中心、展览馆、音乐厅、图书馆、咖啡屋等社区场地和社区内的各种文化、体育设施组织开展文艺、教育、科普、娱乐、健身等活动。各种设施的标准很详细。三是社区治安和警务。社区治安是全社区成员协同所具有的功能。社区警务是职业性功能,其功能发挥具有专业性:预防和打击犯罪以及向处于危难中的人提供快速援助。一句话,社区建设功能表现为服务功能、建设功能、整合功能、凝聚功能、稳定功能和发展功能。
社区建设有两个原动力,一个是政府的自上而下的规划推动力,一个是社区自下而上的需求拉动力。在社区建设中,需要开启两个发展动力,这两个动力相互为用,缺一不可。社区建设的各类主体的研究,在社区建设中则体现为社区发展取向和社区计划的取向,社区发展取向预设社区是同质的或者统一的,社区会利用或创造自身的资源去满足自身的需要,同时,也预设政府会给予些许合作以及存在共同解决问题的共识性方法,强调在社区建设中,倾向于自下而上地工作,社区建设者或者社区工作者的任务是促进互助,推动团体参与运动,这种社区发展模型忽视了在社区建设中存在的诸如阶级、种族和年龄等社区内的差异以及社区内和不同领域之间的差异。社区计划取向一般强调社区建设过程中,社区工作者必须和决策者或者社区服务者(包括政治家、地方政府官员、商人以及当地居民)直接建立联系并一道推进社区建设,以改变服务或者改变政策,社区计划以机构的需求为本,通过政治化和社会行动的策略,由上至下地工作。
三、社会变迁下的中国社区建设
中国早期的社区建设,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出现的乡村社区建设运动,其中影响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的是以梁漱溟为首的山东邹平乡村建设运动和以晏阳初为首的河北定县平民教育实验区运动。
回顾我国社区建设的发展过程,大约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从1991年提出这个思路到1995年,为实验准备阶段;二是从1996年到1997年,为开始起步阶段;三是从1998年到现在为发展提高阶段。1991年5月,民政部首次提出要在城市开展社区建设工作。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司为统一职能部门对开展这项工作的认识,于1991年7月向全国发出了《关于听取对“社区建设”思路的意见的通知》。1992年6月,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司在天津市河北区召开了第一个“社区建设理论研讨会”。同年9月,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司和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又在杭州市下城区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理论研讨会”。这次会议实际上是以理论研讨为主,同时又是对1991年、1992年社区建设的工作总结会、经验交流会和对1993年社区建设工作的动员布置会。1993年,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民政部设立了“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司”,即是说政府也认定这是自己的工作职责。党的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对社区建设事业非常关注,把社区建设正式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摆上政府议事日程。从1999年到2000年,江泽民同志先后三次到街道、居委会考察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情况,一次是在上海的康乐小区,一次是在浙江和江苏考察城市工作时,一次是在天津市和平区。在天津市和平区,他说:“加强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社区服务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利益,也是发展第三产业的重要方面,前景十分广阔。要通过加强社区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和群众的力量,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居民素质和文明程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42]
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社会学者为探索中国城市化的正确道路,明确地提出了社区建设这个概念,但并未形成专门的理论。具有时代特色的社区建设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也是中国城市化、现代化发展的产物。1991年5月,国家民政部从中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社区发展经验鲜明地提出了社区建设这个概念。提出这个概念的目的,旨在以社区建设为切入点,强化城市基层社会的管理,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自此以后,在全国城乡、尤其是在大中城市一个以全面提高社区成员生活质量为特征的基层社区建设蓬勃兴起。为了推进中国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民政部多次召开全国社区建设理论研讨会,并且全面启动“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计划。许多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携起手来,结合实际,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社区建设的理论体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从而形成了探索和研究社区建设理论的热潮。今后5~10年我国社区建设的主要目标主要体现为:①适应城市现代化的要求,加强社区党的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建立起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的新型社区,构建新的社区组织体系。②以拓展社区服务为龙头,不断丰富社区建设的内容,增加服务的发展项目,促进社区服务网络化和产业化,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③加强社区管理,理顺社区关系,完善社区功能,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推进街道和居委会工作社区化、社区工作社会化,逐步完成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由行政化管理体制向法制保障下的社区居民自治体制的转变,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④坚持政府指导和社会共同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力量,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区事业,不断提高居民的素质和文明程度,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
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度认识社区建设的战略意义:
第一,加强社区建设,可以充分发挥街道、居民委员会和群众的力量,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现代企业、事业制度的建立,社会成员固定地从属于一定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已被打破,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社区逐步取代单位成为居民生活最重要的场所,大量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也相应转移到了社区;随着社会经济结构和利益结构的调整,社区作为居民群众主要的生活空间,同时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社会问题集中反映的地方,种种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事务,如社区服务、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劳动就业、计划生育、老龄服务、外来人口管理等,单靠政府的行政手段是无法全部包揽和解决的,必须由以街道、居委会为主体的社区组织利用社区资源、发动社区力量,协助政府共同解决。长期以来,我国的街道、居民委员会存在许多问题,从街道来看,现行的街道管理体制责权不统一的问题十分突出。街道办事处往往是有责无权或责大权小。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严重的条块分割,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条条”控制为主,“块块”管理为辅,街道办事处缺乏应有的权威。街道办事处在进行地区性管理中,必然要联系城建、房管、环卫、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等部门,必然要涉及驻街各工厂、企业、机关、学校等单位。这些部门和单位都按照各自条口的指令行事,街道办事处作为“块块”对它们没有法定约束力,因而造成各自为政、政出多门的问题。从居民委员会来看,现有的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小,行政性强,职能简单;社区资源和设施的浪费与贫乏现象并存;社区居民自主自治意识不高和滞后,“单位人”现象突出。通过社区建设,可以加强街道、居民委员会的功能,使它们责权统一、管理有序,建立健全社区组织、明确社区组织的职责和权利,改进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社区的凝聚力。
第二,加强社区建设,可以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居民素质和文明程度,促进社区的发展。推进社区建设,是繁荣社区文化生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措施。大力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和良好的社会风尚。社区文化建设通过发展社区积极健康的精神生活,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消费要求,形成科学、健康、独具特色的社区精神,提高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的发展。社区文化包括社区图书馆、舞厅、俱乐部、文化站、书店、电影院、剧场等实体文化和社会舆论、社会风气、社会心理等观念性文化。社区文化以开展街道文化和家庭文化为主,促进校园、企业、军营的相互交流、融通和地区联谊。同时加强对社区文化市场的管理,清除“黄毒”,净化社会风气。
第三,社区建设是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有效措施。推进社区建设,是巩固城市基层政权和加强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推进社区建设,可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社区建设可以通过社区治安管理,建立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网络,设立社区警务室,健全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实行群防群治;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法律咨询、民事调解,加强对“两劳”人员的安置帮教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增强社区居民安全感。同时,在日常生活中,人民内部的矛盾是普遍存在而且经常发生的,如婚姻家庭矛盾、邻里争吵、打架斗殴等纠纷。对于人民内部这种大量存在的一般民事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就会影响团结,挫伤群众的积极性,以至妨碍正常的社会秩序。做好社区治安工作就能为排解民间纠纷,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提供组织保证,并能对社区成员中的纠纷及时发现和及时解决,就能迅速缓解矛盾,增进团结,使社区成员有一个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党中央对社区建设的高度重视,在中央各部委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由于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的问题非常广。因此,凡与基层社区工作联系的各部、委、办,都千方百计地在社区建设中寻找自己工作的切入点,都在寻求共识,都愿形成合力。中组部对社区党建问题,中宣部对文明社区建设问题,中央综治委对“无毒社区”问题,卫生部对社区医疗问题,教育部对社区教育问题,文化部对社区文化问题,司法部对社区普法问题,国家体育总局对社区体育问题,科技部对社区科普问题,团中央对青年文明社区建设问题,公安部对安全文明社区问题,全国残联对社区助残问题,全国妇联对社区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全国老龄委对社区安老服务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社区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问题等都各自提出了要求,制定了政策措施。
21世纪中国社区建设发展的趋势将走向普遍化、制度化、法制化、学科化和现代化。[43]
其一,社区建设走向普遍化。自1991年以来,在中国一些大中城市开展的社区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从总体而言,社区建设还没有普遍地开展起来,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由于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中国将会在全国城乡普遍开展起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建设,而且随着社区规模的普遍调整,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反转过来又推动着社区建设和发展。
其二,社区建设走向制度化。社区建设是一个整体性的社区工作,它涉及诸多方面的内容和关系,迫切需要加强社区建设的制度化建设。可是,现在社区建设的制度化建设迟缓,一些具体制度不完善,不健全,因此,它就不可能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促进社区事业的发展。通过社区建设的制度化建设,一方面使社区建设的社会规范系统化、条理化和正规化;另一方面,使社区建设的社会规范内在化,被社区成员所接受和认同。社区建设的制度化程度愈高,社区成员关心和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也就愈高。
其三,社区建设走向法制化。中国社区建设走向法制化的轨道,势在必行。社区建设的法制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随着社区建设发展的需要及其条件的成熟,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社区建设的法律法规,使社区建设在发展中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二是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法人组织的分类规定,建议明确社区居委会为社团法人组织,以便于同这一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相一致,使其成为真正的社区共同体的代表机构。三是社区内各组织依法自治,认真宣传法律、法规,强化社区成员的法律意识,严格执法,保持社区稳定。四是健全和完善社区服务的有关法规条例。
其四,社区建设走向学科化。要构建有中国特色社区建设的理论体系,势必要走向学科化。在重视社区建设应用研究的同时,要加强理论研究,深掘社区建设的基本内涵,拓宽社区建设的学科视野。这种研究对于建构既能反映中国社区实际,又能指导中国社区研究的社区建设学,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
其五,社区建设走向现代化。进入21世纪的中国社区建设,必须加快发展,推进创新,走现代化之路。这是时代所趋,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首先,在技术层面上实现现代化。在信息化已成为全球趋势的大气候下,信息共享是资源共享的前提。因此,建构一体化、现代化的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客观上已成为加强社区建设的迫切需要,亟待提到社区建设的议事日程。建成后,将全面、准确涵盖社区建设各个方面的基础数据,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其次,在制度层面上实现现代化。这包括社区建设的人事制度、工作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社务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民主议事制度、财务公开制度、青少年参与社区服务和建设的制度及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都要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最后,在观念层面上实现现代化。社区建设现代化,关键在人的现代化,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整体素质和整个社区的文明程度,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为此,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者队伍。没有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者队伍,缺乏必要的智力支持,社区建设现代化无从谈起。
复习思考题
1.社区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2.社区具有哪些功能?
3.什么是社区发展?社区发展的理论模式有哪几种?
4.如何理解社区建设?社区建设的内容有哪些?
5.21世纪的中国社区建设如何发展?
【注释】
[1]G.A.Hillery.1955.“Definitions of Community:Areas of Agreement.Rural Sociology”,Vol.2.
[2][美]内斯比特,《社会学研究》,纽约,1986年。
[3]吴文藻:(1935年),引自项飚,《传统与新社会空间的生成》,《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6期。
[4]约翰·R.霍尔,玛丽·乔·尼兹:《文化:社会学的视野》,周晓虹、徐彬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
[5]冯钢、史及伟:《社区:整合与发展》,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徐琦、莱瑞·赖斯、邓福贞:《社区社会学》,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年。
[6]Robert Park.“Human Ecology”,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36.
[7]G.A.Hilly.“Definitions of Community:Areas of Agreement”,Rural Sociology.1955,Vol.2.
[8]Benedict Anderson.1983.“Imagined Communities:Reflections on the Origin and Spread of Nationalism”,London&New York:Verso.
[9]鲍日新等:《社区管理理论与实践》,沈阳:辽宁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4年。
[10]鲍日新等:《社区管理理论与实践》,沈阳:辽宁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4年。
[11]R.E.帕克等著,宋峻岭等译:《城市社会学》,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
[12]Ross M.&B.Loppin.1967.“Community Organization:Principle and Practice”,New York.(6).
[13]鲍日新等:《社区管理理论与实践》,沈阳:辽宁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4年。
[14]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名著菁华》,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
[15]夏学銮:《社区发展的理念探讨》,《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
[16]桑德斯:《社区论》,徐震译,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2年。
[17]桑德斯:《社区论》,徐震译,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2年。
[18]夏学銮:《社区发展的理念探讨》,《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
[19]夏学銮:《社区发展的理念探讨》,《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
[20]United Nation.1995.“Social Progress through Community Development”.Ibid,17.
[21]徐永祥:《社区发展论》,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年。
[22]胡伟:《美国解决内城贫困问题的新对策》,《城市问题》,2001年第1期。
[23]Central Office of Information.1966.“Community Development”.London:COI.Ibid,16.
[24]胡伟:《美国解决内城贫困问题的新对策》,《城市问题》,2001年第1期。
[25]高春燕:《社区人口与发展》,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9年。
[26]Gray Graig、Marjorie Mayo and Marilyn Taylor.2000.“Globalization from Below:Implications for Community Development”.Community Development Journal No.4,October.
[27]黎熙元,童晓频等著:《社区建设:理念、实践与模式比较》,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
[28]踪家峰,郝寿义,黄楠:《城市治理结构》,《河北学刊》,2001年第6期。
[29]安东尼·吉登斯:《第三条道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郑戈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30]安东尼·吉登斯:《第三条道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郑戈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31]常铁威:《新社区论》,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年。
[32]冯玲,李远志:《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结构变迁的过程分析》,《人文杂志》,2003年第1期。
[33]冯玲,李远志:《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结构变迁的过程分析》,《人文杂志》,2003年第1期。
[34]项飚,宋秀卿:《社区建设和我国城市社区的重构》,《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6期。
[35]潘泽泉:《社区:作为改造和重构社会的想象和剧场》,《天津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
[36]常铁威:《新社区论》,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年。
[37]潘泽泉:《社区:作为改造和重构社会的想象和剧场》,《天津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
[38]溪从清:《构建中国社区建设理论的框架体系》,《温州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
[39]溪从清:《构建中国社区建设理论的框架体系》,《温州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
[40]王青山:《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读本》,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
[41]Sherraden、M.S.and Nimacs.W.A.1998.(eds.)“Community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ocial Work”.Binghamton,NY:The Haworth Press.
[42]项飚,宋秀卿:《社区建设和我国城市社区的重构》,《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6期。
[43]溪从清:《构建中国社区建设理论的框架体系》,《温州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