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标签的标注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产品名称应标明“酿造酱油”,还应标明产品类别、氨基酸态氮的含量、质量等级,用于“佐餐和/或烹调”。
任务6 成品酱油的质量标准及检测
一、质量标准
成品酱油的质量标准参照《酿造酱油》(GB 18186—2000)。
1.感官特性
应符合表2-5的规定。
表2-5 酿造酱油感官特性
2.理化指标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全氮、氨基酸态氮应符合表2-6的规定。
表2-6 酿造酱油理化特性
3.铵盐
铵盐(以氮计)的含量不超过氨基酸态氮含量的30%。
4.卫生指标
应符合《酱油卫生标准》(GB 2717—1996)的规定。
5.标签
标签的标注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 7718—1994)的规定,产品名称应标明“酿造酱油”,还应标明产品类别、氨基酸态氮的含量、质量等级,用于“佐餐和/或烹调”。
二、检测
按国标GB2715的相关要求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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